[PDF] GB/T 22430-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2430-2008 | 719 | GB/T 22430-2008 | <=3 | 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 进/出门报告报文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2430-2008 (GB/T22430-2008) |
| 中文名称 | 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 进/出门报告报文 |
| 英文名称 | Container transportation EDI -- Gate-in/gate-out report messag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0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60 |
| 字数估计 | 18,146 |
| 发布日期 | 2008-10-20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采用标准 | UN/EDIFACT D.05B COEDCO,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7号(总第13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进/出门报告报文(COEDCO)的原则和报文描述。本标准适用于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有关的贸易伙伴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EDI), 可用于国内和国际贸易。它以通用的商业惯例为规则, 不局限于业务和行业类型。 |
GB/T 22430-2008
Container transportation EDI.Gate-in/gate-out report message
ICS 35.240.60
R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430-2008
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
进/出门报告报文
(UN/EDIFACTD.05BCOEDCO,MOD)
2008-10-20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原则 1
3 报文描述 1
3.1 数据段说明 1
3.2 数据段索引(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6
3.3 报文结构 7
3.4 报文示例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报文示例 12
参考文献 13
GB/T 22430-2008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标准(UN/EDIFACT)中的《集装箱
进/出门报告报文》,报文类型为COEDCO,版本发布号为D.05B。本标准与 UN/EDIFACT标准的主
要差异如下:
---将UN/EDIFACT标准第1章的“1.1功能定义”和“1.2适用范围”合并为本标准的第1章
“范围”;
---将UN/EDIFACT标准第1章的“1.3原则”作为本标准的第2章“原则”;
---UN/EDIFACT标准的第2章、第3章“参考”和“术语定义”是联合国标准的参考文件的内容,
由于目前我国已经存在了相关的国家标准,我们取消了两章无关紧要的内容;增加了“参考文
献”,列出了本标准资料性引用的相关国家标准;
---第3章增加了“3.3.1 分支图”;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大连口岸物流网有限公司、天津港信息中心、青岛港信息
中心、上海港航EDI中心、宁波港务局信息通信中心、重庆国际贸易EDI中心、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
司、长江航务管理局信息中心、深圳交通运输EDI网络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艳琴、张立丽、张永明、关巨鹏、高纪刚、张蕾、施娟、刘挺、周忠、陈怀海、
殷惠广、周杰等。
GB/T 22430-2008
引 言
UN/EDIFACT是当今国际上进行电子数据交换(EDI)的主流标准。其中的报文目录定义的联合
国标准报文(UNSM)是以EDI方式交换数据时的数据载体,它们大多基于国际惯例,同时又考虑了不
同地区、不同国家乃至不同行业的需求,因而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具有国际通用性。
UN/EDIFACT集装箱进/出门报告报文(COEDCO)具有集装箱设备交接单部分功能。本报文应
包含船舶信息、箱信息、残损信息和多式联运信息。
本报文属于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集之一。使用这些标准的报文进行信息交换,可提高集
装箱联运的效率并简化手续。
GB/T 22430-2008
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
进/出门报告报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进/出门报告报文(COEDCO)的原则和报文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有关的贸易伙伴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EDI),可用于国内和国
际贸易。它以通用的商业惯例为规则,不局限于业务和行业类型。
2 原则
2.1 本报文由码头、堆场等发出,确认所指定的集装箱已由内陆承运人(公路、铁路)交箱或提箱。也可
用来报告集装箱在码头内部的移动 (不包括装、卸船),以及集装箱状态的改变。
2.2 业务范围:集装箱/设备的前程运输和中转运输。
a) 报文发送方:集装箱码头、码头、场站;
b) 报文接收方:船舶公司或代理、物流中心、发货人(副本)、货运代理(副本)和内陆承运人(副
本)等。
2.3 报文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报文内容由下述数据元组合,形成唯一标识:
---订货客户,代码型(NAD);
---订货客户代理,代码型(NAD);
---集装箱通知参考信息(RFF)。
注:订货的客户代理代码,仅在该代理代表多个订货的客户,而每个客户的参考号有相同的范围时需明确唯一标
出。例如船舶代理代表多个轮船公司,每个轮船公司有相同的参考号范围。
b) 根据集装箱通知中注明的通信地址,本报文的副本可发送给发货人、货运代理、内陆承运人;
c) 一份报文可包括多个集装箱;
d) 如果箱号未知(在集装箱通知报文中),本报文中可用一个补充的集装箱参考号(例如箱序列
号),该集装箱(组)的信息可供集装箱通知报文参考;
e) 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中(EQD段),可包括一个运输状态标识,即:出口、进口或中转运输;
f) 在报文中可说明一个轮船公司;
g) 在报文中可说明船名和航次号;
h) 对每一单个的集装箱可给出内陆运输细目;
i) 可说明每个集装箱的卸货地点,或在内陆运输工具的位置;
j) 在出口的情况下,对每一单个的集装箱可标明卸货港、中转港;
k) 对每个集装箱应给出提箱日期/时间和目的地地址或交箱日期/时间;
l) 可标明每个集装箱的铅封号,铅封号由发货人、集装箱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