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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2576.1-2018 (GB/T22576.1-2018) | | 中文名称 |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Medical laboratories --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nd competence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10;11.100.01 | | 字数估计 | 50,593 |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2576-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2576.1-2018
Medical laboratories--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nd competence--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ICS 03.120.10;11.100.01
C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576-2008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competence,IDT)
2018-12-28发布
2019-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要求 5
4.1 组织和管理责任 5
4.2 质量管理体系 7
4.3 文件控制 8
4.4 服务协议 9
4.5 受委托实验室的检验 9
4.6 外部服务和供应 10
4.7 咨询服务 10
4.8 投诉的解决 10
4.9 不符合的识别和控制 10
4.10 纠正措施 11
4.11 预防措施 11
4.12 持续改进 11
4.13 记录控制 11
4.14 评估和审核 12
4.15 管理评审 14
5 技术要求 15
5.1 人员 15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16
5.3 实验室设备、试剂和耗材 17
5.4 检验前过程 20
5.5 检验过程 22
5.6 检验结果质量的保证 24
5.7 检验后过程 26
5.8 结果报告 26
5.9 结果发布 27
5.10 实验室信息管理 2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与ISO 9001:2008和GB/T 27025-2008的相关性 3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GB/T 22576-2008章条号的对照 35
参考文献 39
前言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计划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临床血液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第3部分:尿液检验领域的要求;
---第4部分:临床化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第5部分:临床免疫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第6部分: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第7部分:输血医学领域的要求;
---第8部分:细胞病理学检查领域的要求;
---第9部分:组织病理学检查领域的要求;
---第10部分:分子生物学检验领域的要求;
---第11部分:实验室信息系统的要求。
本部分为GB/T 2257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2576-2008《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与GB/T 22576-2008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删去原名称中“专用”;
---修改了范围,扩展了标准的用途;
---增加了术语:警示区间、结果的自动选择和报告结果、能力、文件化程序、实验室间比对、不符
合、床旁检验、过程、质量、质量指标、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周转时间、确认、验证(见第3章);
---删除了术语:测量准确度、实验室能力、测量、量、溯源性、测量正确度、测量不确定度;
---增加了“管理承诺”、细化了“实验室主任”的职责等内容(见4.1,2008年版4.1);
---修改了“服务协议”(见4.4,2008年版4.4);
---修改了“记录控制”增加了列举的内容(见4.13,2008年版4.13);
---修改了“评估和审核”,并增加了“用户反馈的评审”“风险管理”“外部机构的评审”等内容(见
4.14,2008年版4.14);
---修改了“实验室设备、试剂和耗材”增加了对“试剂和耗材”的管理要求(见5.3,2008年版5.3);
---修改了“检验前过程”并扩展了内容(见5.4,2008年版5.4);
---修改了“检验过程”并扩展了内容(见5.5,2008年版5.5);
---修改了“检验结果质量的保证”并扩展和细化了内容(见5.6,2008年版5.6);
---修改了“检验后过程”并扩展了内容(见5.7,2008年版5.7);
---修改了“结果报告”,拆分部分内容形成 “结果发布”(见5.8、5.9,2008年版5.8);
---增加了“实验室信息管理”(见5.10);
---删除了附录B“实验室信息系统保护的建议”和附录C“实验室医学伦理学”,将部分相关内容
置入标准正文中;
---增加了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上一版标准章条的对照。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5189:2012《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ISO/IEC
Guide2:2004,MOD)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 17000:2004,IDT)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为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将标准名称改为《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
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
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贺学英、翟培军、胡冬梅、陈文祥、郭健、邓新立、丛玉隆。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2576-2008。
引 言
本部分以GB/T 27025和ISO 9001为基础,提出了针对医学实验室1)能力与质量的专用要求。众
所周知,在该领域,不同国家对部分或所有专业人士及其行为与职责有其专门的法规或要求。
医学实验室的服务对患者医疗保健是必要的,因而要满足所有患者及负责患者医疗保健的临床人
员的需求。这些服务包括受理申请,患者准备,患者识别,样品采集、运送、保存,临床样品的处理和检验
及结果的解释、报告以及提出建议;此外,还要考虑医学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性和伦理学问题。
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许可,期望医学实验室的服务包括进行诊断和患者管理,还包括
会诊病例中患者的检验和积极参与疾病预防。每个实验室宜为其专业人员提供适宜的教育和科研的
机会。
本部分适用于目前公认的医学实验室服务领域内的所有学科;在其他服务领域和学科内,如临床生
理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物理学的同类工作也可适用。此外,对医学实验室能力进行承认的机构可将本
部分作为其工作的基础。如一个实验室寻求认可,宜首先选择依据ISO/IEC 17011运作并考虑医学实
验室专用要求的认可机构。
本部分并不意图用作认证目的,尽管医学实验室符合本部分的要求意味着实验室满足持续发布有
效技术结果所必需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4章的管理要求以适用于医学实验室操作的语
言表述,并满足ISO 9001的原则,与其相关要求相一致。
本部分全文都有与医学实验室活动相关的环境要求,特别是在5.2.2、5.2.6、5.3、5.4、5.5.1.4和
5.7中。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GB/T 22576的本部分规定了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学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估自己的能力,也可用于实验室客户、监管机构和
认可机构确认或承认医学实验室的能力。
注:国际、国家或地区法规或要求也可能适用于本部分的特定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2005,IDT)
principles)
3 术语和定义
ISO/IEC 17000、ISO/IEC 指南2和ISO/IEC 指南9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认可 accreditation
权威机构对一个组织有能力执行特定工作给出正式承认的过程。
3.2
警示区间 alertinter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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