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3984-2009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3984-2009 | 234 | GB/T 23984-2009 | <=3 | 色漆和清漆 低VOC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罐内VOC)含量的测定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3984-2009 (GB/T23984-2009) |
| 中文名称 | 色漆和清漆 低VOC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罐内VOC)含量的测定 |
| 英文名称 | Paints and varnishes -- Determination of the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of low-VOC emulsion paints (in-can VOC)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87.040 |
| 字数估计 | 12,16 |
| 发布日期 | 2009-06-02 |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 采用标准 | ISO 17895-200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8号(总第14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法定量测定在标准大气压下(101. 325 kPa)低VOC含量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罐内VOC)含量(即沸点最高可达250℃的有机化合物的含量)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VOC含量在0.01%-0.1%之间(质量分数)的样品。本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判定产品是否为低VOC乳胶漆, 而不是例行的质量控制。 |
GB/T 23984-2009
ICS 87.040
G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984-2009/ISO 17895:2005
色漆和清漆 低犞OC乳胶漆中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罐内犞OC)含量的测定
(ISO 17895:2005,IDT)
2009-06-02发布
2010-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7895:2005《色漆和清漆---低VOC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罐内VOC)含量的测定》(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SO 17895:2005。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编辑性修改内容如下: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市世名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宁、周湘玲、高继东、杜长森。
GB/T 23984-2009/ISO 17895:2005
色漆和清漆 低犞OC乳胶漆中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罐内犞OC)含量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法定量测定在标准大气压下(101.325kPa)低VOC含量乳胶漆中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罐内VOC)含量(即沸点最高可达250℃的有机化合物的含量)的方法。本方法
适用于VOC含量在0.01%~0.1%之间(质量分数)的样品。
本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判定产品是否为低VOC乳胶漆,而不是例行的质量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GB/T 3186-2006,ISO 15528:2000,IDT)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GB/T 6750-2007,ISO 2811-1:1997,IDT)
GB/T 21862.2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落球法(GB/T 21862.2-2008,ISO 2811-2:
1997,IDT)
GB/T 21862.3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3部分:振动法(GB/T 21862.3-2008,ISO 2811-3:
1997,IDT)
GB/T 21862.4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4部分:压杯法(GB/T 21862.4-2008,ISO 2811-4:
1997,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所处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能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液体或固体。
注1:目前涂料领域所采用的术语VOC,参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含量)。
注2:美国政府法律规定,VOC仅限指那些在大气中具有光化学活性的化合物(见ASTMD3960)。而任何其他的
化合物都被定义为豁免化合物。
[参见ISO 4618]。
3.2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注:所考虑的化合物的性质和数量取决于涂料应用的领域。对于每一种应用领域,限定值以及测定或计算的方法,
由规则1)规定或商定。
1) 对本标准而言采用的规则为1996-01-06的欧洲委员会决议96/13/EC中的定义:在标准大气压(101.325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