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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4040-2008 (GB/T24040-2008) | | 中文名称 |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 | 英文名称 |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 Life cycle assessment -- Principles and framewor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10 | | 字数估计 | 23,254 | | 发布日期 | 2008-05-26 | | 实施日期 | 2008-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4040-1999部分; GB/T 24041-2000部分; GB/T 24042-2002部分; GB/T 24043-2002部分 | | 引用标准 | GB/T 24044-2008 | | 采用标准 | ISO 14040-2006,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9号(总第12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阐述了生命周期评价的原则与框架, 包括:a)LCA目的和范围的确定;b)生命周期清单分析阶段;c)生命周期影响评价阶段;d)生命周期解释阶段;e)LCA的报告和鉴定性评审;f)LCA的局限性;g)LCA各阶段间的关系;h)价值选择和可选要素应用的条件。本标准涵盖T生命周期评价研究和生命周期清单研究, 但未详述LCA的技术, 也不对LCA各阶段的方法学进行规定。对LCA和LCI结果的应用在定义目的和范围时应予以考虑, 但应用本身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本标准不拟用于契约、法规、注册和认证等。 |
GB/T 24040-2008
ICS 13.020.10
Z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4040-2008/ISO 14040:2006
部分代替 GB/T 24040-1999;GB/T 24041-2000;
GB/T 24042-2002;GB/T 24043-2002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ISO 14040:2006,IDT)
2008-05-26发布
200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生命周期评价(LCA)的总体描述 5
4.1 LCA的原则 5
4.2 LCA的阶段 6
4.3 LCA的主要特征 7
4.4 产品系统的总体概念 7
5 方法学框架 9
5.1 总体要求 9
5.2 目的和范围的确定 9
5.3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LCI) 10
5.4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LCIA) 11
5.5 生命周期解释 12
6 报告 13
7 鉴定性评审 13
7.1 概述 13
7.2 鉴定性评审的必要性 13
7.3 鉴定性评审过程 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LCA的应用 15
参考文献 17
GB/T 24040-2008/ISO 14040:2006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4040:2006《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英文版)。
本标准为生命周期评价系列标准之一。生命周期评价系列标准共有二项标准,另外一项标准为:
---GB/T 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ISO 14040”一词改为“GB/T 24040”;
b)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c)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d) 删除ISO 14040:2006的前言,增加了中文前言;
e) 对于ISO 14040:2006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标准采用我国的
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
标准中均被直接引用。
本标准和GB/T 24044共同代替GB/T 24040-1999《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GB/T 24041-2000《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目的与范围的确定和清单分析》、GB/T 24042-2002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和GB/T 24043-2002《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生命周期解释》。
本标准和GB/T 24040-1999的主要差异为:
a) 对术语做了如下修改:
---删除了GB/T 24040-1999中对执业者术语的定义;
---增加了GB/T 24041-2000中对辅助性输入、共生产品、数据质量、能量流、原料能、中间
产品、过程能量、基准流、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等10个术语的定义;
---增加了GB/T 24042-2002中对生命周期清单分析结果、影响类型、生命周期影响类型参
数、类型终点、特征化因子和环境机制等6个术语的定义;
---增加了GB/T 24043-2002中对完整性检查、一致性检查、评估和敏感性检查等4个术语
的定义;
---新增对产品、过程、取舍准则、中间流、产品流、排放物、鉴定性评审等7个术语的定义;
---对能量流、中间产品、生命周期清单分析结果、输出、过程能量、产品流、产品系统、系统边
界、不确定性分析、单元过程、废物、类型终点、一致性检查等13个术语的定义进行了
修改。
b) 在内容上做了如下修改:
---在“4 LCA总体描述”一章中增加了“4.1 LCA的原则”及“4.4 产品系统的总体概
念”等内容;
---在5.2.2中增加了对基准流的介绍;
---在5.2.3中增加了对系统边界需要考虑的内容的介绍;
---在5.3中将GB/T 24041-2000中相关内容合并到本标准中;
---在5.4中将GB/T 24042-2002中相关内容合并到本标准中;
---在5.5中将GB/T 24043-2002中相关内容合并到本标准中;
---增减了关于LCA应用的资料性附录;
---对参考文献进行了修订,列出所有本标准中引用的相关标准。
GB/T 24040-2008/ISO 14040:2006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中心、人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亮、刘玫、张天柱、杨建新、李燕、李江华、周文权、黄进。
本标准于1999年首次发布。
GB/T 24040-2008/ISO 14040:2006
引 言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对产品1)生产与消费中可能伴随的影响的进一步了解,人们希望建立
一些方法,来更好的理解和说明这些影响。生命周期评价(LCA)就是基于这一目的而发展起来的技术
之一。
LCA能用于帮助:
---识别改进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中环境绩效的机会;
---给产业、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中的决策者提供信息(例如为战略规划、确定优先项对产品或过程
的设计或再设计的目的);
---选择有关的环境绩效参数,包括测量技术;
---营销(如实施生态标志制度、发表环境声明或发布产品声明)。
GB/T 24044标准为LCA的从业者详细规定了开展LCA的要求。
LCA强调贯穿于从获取原材料、生产、使用、生命末期的处理、循环和最终处置(即从摇篮到坟墓)
的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因素和潜在的环境影响2)(例如资源的使用和废物排放的环境结果)。
在LCA研究中有以下4个阶段:
a) 目的和范围的确定;
b) 清单分析;
c) 影响评价;
d) 解释。
1) 本标准中,术语“产品”包括服务。
2) “潜在的环境影响”是一个相对的表述,因为它与产品系统的功能单位相关联。
LCA研究的范围(包括系统边界和详细程度)取决于研究的对象和应用意图。不同目的的LCA,
其深度和广度可存在很大的差异。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LCI)阶段是LCA的第二个阶段。它是对所研究系统中输入和输出数据建立
清单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对满足研究目的的数据的收集。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LCIA)阶段是LCA的第三个阶段。LCIA的目的是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以帮助
评价产品系统的LCI结果,从而更好地理解它们对环境影响的重要性。
生命周期解释是LCA的最后一个阶段。本阶段根据所定义的研究目的和范围,对LCI、或LCIA、
或两者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讨论,为结论、建议以及决策的制定提供基础。
在某些情况下,仅仅通过清单分析和解释就能很好地实现LCA的目的。这通常被视为LCI研究。
本标准涵盖了2种类型的研究:生命周期评价研究(LCA研究)和生命周期清单研究(LCI研究)。
LCI研究和LCA研究相类似,但不包括LCIA阶段。LCI研究不应与LCA研究中的LCI阶段相混淆。
一般来说,从LCA或LCI研究所取得的信息可作为其他更全面的决策过程的一部分加以应用。
对于不同的LCA或LCI研究,只有当它们的假设和背景条件相同时,才有可能对其结果进行比较。因
此本标准针对这些问题包含了若干要求和建议以确保透明性。
LCA只是环境管理技术(例如风险评价、环境绩效评价、环境审核、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种,它并
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最适用的。LCA通常不涉及产品中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但在本标准中描述的生命
周期的方法和方法学可以与这些因素结合使用。
本标准和其他标准一样,不是用来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改变一个组织的法律责任。
GB/T 24040-2008/ISO 14040:2006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1 范围
本标准阐述了生命周期评价(LCA)的原则与框架,包括:
a) LCA目的和范围的确定;
b)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LCI)阶段;
c)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LCIA)阶段;
d) 生命周期解释阶段;
e) LCA的报告和鉴定性评审;
f) LCA的局限性;
g) LCA各阶段间的关系;
h) 价值选择和可选要素应用的条件。
本标准涵盖了生命周期评价(LCA)研究和生命周期清单(LCI)研究,但未详述LCA的技术,也不
对LCA各阶段的方法学进行规定。
对LCA和LCI结果的应用在定义目的和范围时应予以考虑,但应用本身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本标准不拟用于契约、法规、注册和认证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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