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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449.1-2014 (GB/T2449.1-2014) | | 中文名称 | 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 | | 英文名称 | Sulphur for industrial use -- Part 1: Solid produc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60.10 | | 字数估计 | 25,270 | | 发布日期 | 9/3/2014 | | 实施日期 | 5/1/201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449-2006 | | 引用标准 | GB 190; GB/T 601; GB/T 602; GB/T 603; GB/T 610; GB/T 6003.1-2012; GB/T 6678; GB/T 6679; GB/T 6682; GB/T 8170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449的本部分规定了固体工业硫磺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本部分适用于由石油炼厂气、天然气、焦炉气等回收制得的固体工业硫磺, 也适用于由硫铁矿等制得的固体工业硫磺。 |
GB/T 2449.1-2014
Sulphur for industrial use.Part 1: Solid product
ICS 71.060.10
G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449-2006
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
2014-09-03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3.1 外观 1
3.2 技术指标 1
4 采样 2
4.1 采样方法 2
4.2 实验室样品处理 2
4.3 试样的制备 2
5 试验方法 3
5.1 通则 3
5.2 硫质量分数的测定 3
5.3 水分质量分数的测定 4
5.4 灰分质量分数的测定 5
5.5 酸度的测定 6
5.6 有机物质量分数的测定 7
5.7 砷质量分数的测定 11
5.8 铁质量分数的测定 16
5.9 粉状硫磺筛余物质量分数的测定 19
6 检验规则 19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0
8 安全 2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200℃时残渣质量分数的测定 21
前言
GB/T 2449《工业硫磺》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固体产品;
---第2部分:液体产品。
本部分为GB/T 244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449-2006《工业硫磺》。与GB/T 2449-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对液体工业硫磺的要求(见第3章,2006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液体工业硫磺的采样方法(见2006年版的4.2);
---修改了重量法测定硫质量分数的允许差的要求(见5.2.2.5,2006年版的5.1.2.5);
---修改了测定水分质量分数的分析步骤的内容(见5.3.3,2006年版的5.2.3);
---修改了砷质量分数测定方法中的砷标准溶液的浓度、吸收液要求和工作曲线的含量范围(见
5.7.1.2.10、5.7.1.4.1、5.7.1.4.2和5.7.2.4.1,2006年版的5.6.1.2.10、5.6.1.4.2和5.6.2.4.2);
---修改了铁质量分数测定方法中的工作曲线的含量范围(见5.8.1.4.1,2006年版的5.7.1.4.2);
---修改了检验规则的部分内容(见第6章,2006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部分内容(见第7章,2006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C(见2006年版的附录B和附录C)。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硫和硫酸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化集团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达州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实
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协会、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邱爱玲、冯俊婷、他德洪、汤立忠、田爽、于艳秋、李文龙、林先景、狄伟、周明清。
GB 2449、GB 2450、GB 2451、GB 2452、GB 2453、GB 2454、GB 2455、GB 2456、GB 2457和GB 2458
于1981年首次发布,GB 7683、GB 7684和 GB 7685于1987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时将
GB 2449-1981~GB 2458-1981及GB 7683-1987~GB 7685-1987合并为GB/T 2449-1992《工业
硫磺及其试验方法》;2006年第二次修订为GB/T 2449-2006《工业硫磺》;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
警告---本部分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部分操作具有危险性。本部分并未揭示所
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并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1 范围
GB/T 2449的本部分规定了固体工业硫磺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和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由石油炼厂气、天然气、焦炉气等回收制得的固体工业硫磺,也适用于由硫铁矿等制
得的固体工业硫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0 化学试剂 砷测定通用方法
GB/T 6003.1-2012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外观
固体工业硫磺有块状、粉状、粒状和片状等,呈黄色或者淡黄色,无肉眼可见杂质。
3.2 技术指标
固体工业硫磺的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4 采样
4.1 采样方法
4.1.1 包装产品的采样
按照GB/T 6678中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生产企业可根据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抽样
方案。从随机选定的每个采样单元中采样,不同形状的产品采样方式为:
---对于粒状、片状、粉状产品,用采样器插入2/3深处采样;
---对于块状产品,用手锤在不同部位敲取块径小于25mm的碎块。
采得样品充分混合均匀后缩分成2kg的实验室样品。
4.1.2 散装产品的采样
产品按照GB/T 6679中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或点)数。从随机选定的每个采样单元(或点)上采
样,不同形状的产品采样方式为:
---对于粒状、片状产品,用采样器插入0.3m~0.5m的深处采样;
---对于块状产品,用手锤在不同部位敲取块径小于25mm的碎块。
采得样品充分混合均匀后缩分成2kg的实验室样品。
4.2 实验室样品处理
实验室样品等量分为试验样和保留样,分别装入样品瓶(袋)内密封。样品瓶(袋)上应贴上标签,标
明产品名称、等级、批号、采样日期、采样人等,其中保留样的保留时间应不少于30d。
4.3 试样的制备
将取得的约1kg试验样磨碎至通过孔径为2.00mm的试验筛(粉状硫磺不必研磨),以缩分法分成
两份,一份供测定水分的质量分数、200℃时残渣的质量分数(测定方法参见附录A)用。另一份继续磨
碎至通过孔径为600μm的试验筛,用缩分法分成两份,一份供测定灰分的质量分数、有机物的质量分
数、铁的质量分数用;另一份继续磨碎至通过孔径为250μm的试验筛,供测定硫的质量分数(重量法)、
酸度和砷的质量分数用。所用的试验筛均应符合GB/T 6003.1-2012中R40/3系列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警告---二硫化碳有毒易燃,相关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5.1 通则
本部分中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
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5.2 硫质量分数的测定
5.2.1 差减法 仲裁法
5.2.1.1 原理
本方法通过扣除杂质(灰分、酸度、有机物和砷)的质量分数总和的方法,计算得出工业硫磺中硫的
质量分数。
5.2.1.2 结果计算
硫的质量分数w1,按公式(1)计算:
w1=1-(w3+w4+w5+w6) (1)
式中:
w3---灰分的质量分数;
w4---酸度;
w5---有机物的质量分数;
w6---砷的质量分数。
5.2.2 重量法
5.2.2.1 原理
将试料用二硫化碳洗脱后称量,计算得出工业硫磺中硫的质量分数。本方法适用于优等品硫磺中
硫质量分数的测定。
5.2.2.2 试剂
二硫化碳。
5.2.2.3 仪器
5.2.2.3.1 玻璃砂芯坩埚:3号,孔径为16μm~30μm,容积30mL。
5.2.2.3.2 抽滤瓶:500mL。
5.2.2.3.3 真空泵。
5.2.2.3.4 恒温干燥箱:可控制温度105℃~110℃。
5.2.2.4 分析步骤
称取2g~3g试样(见4.3),精确至0.0001g,置于已于105℃~110℃干燥至恒量的玻璃砂芯坩
埚(见5.2.2.3.1)中。
连接好抽气装置。在通风橱内,将盛有试料的玻璃砂芯坩埚安装在抽滤瓶(见5.2.2.3.2)上,用滴管
向坩埚内加入适量的二硫化碳,用玻璃棒搅拌使硫磺溶解,开启真空泵(见5.2.2.3.3)以适宜速率抽滤。
继续用二硫化碳洗涤溶解,至绝大部分硫磺溶解后,以二硫化碳洗涤坩埚壁及其底部,抽滤。
将盛有残渣的玻璃砂芯坩埚移入温度为105℃~110℃的恒温干燥箱(见5.2.2.3.4)中干燥45min,
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再用二硫化碳洗涤坩埚5~8次,然后移入温度为105℃~110℃的恒
温干燥箱中干燥30min,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精确至0.0001g。按以上操作重复用
二硫化碳处理直至连续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0003g。
5.2.2.5 结果计算
硫的质量分数w1,按公式(2)计算:
w1 [= 1- m2-m1m×(1-w2 ]) ×100%-w4 (2)
式中:
m2---坩埚和坩埚中剩余物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坩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 ---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w2---水分的质量分数;
w4---酸度。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05%。
5.3 水分质量分数的测定
5.3.1 原理
试料在恒温干燥箱中于80℃干燥后,称量其减少的质量即为失去水的质量。
5.3.2 仪器
5.3.2.1 称量瓶:70mm×35mm。
5.3.2.2 恒温干燥箱:可控制温度80℃±2℃。
5.3.3 分析步骤
称取约25g试样(见4.3),精确至0.01g,置于已于80℃±2℃干燥至恒量的称量瓶中,记录称量
瓶和试料的总质量,精确至0.0001g。将盛有试料的称量瓶放入温度控制在80℃±2℃的恒温干燥箱
内干燥3h,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精确至0.0001g。重复以上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
相差不超过0.0020g。如果干燥总时间超过16h仍未恒量,则记录最后一次称量结果。
5.3.4 结果计算
水分的质量分数w2,按公式(3)计算:
w2=
m1-m2
m ×100%
(3)
式中:
m1---干燥前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干燥后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 ---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水分的质量分数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10 ≤0.05
>0.10~≤0.50 ≤0.1
>0.50 ≤0.2
5.4 灰分质量分数的测定
5.4.1 原理
在空气中缓慢燃烧试料,然后在高温电炉中于800℃~850℃下灼烧,冷却,称量。
5.4.2 仪器
5.4.2.1 石英皿(或瓷皿):容量50mL~100mL。
5.4.2.2 高温电炉:可控制温度800℃~850℃。
5.4.3 分析步骤
称取约25g试样(见4.3),精确至0.01g,置于已于800℃~850℃灼烧至恒量的石英皿(见5.4.2.1)
中,在通风橱内置于电热板上使硫磺缓慢燃烧。燃烧完毕后,将石英皿移入高温电炉(见5.4.2.2)内,在
800℃~850℃下灼烧40min。取出石英皿,稍冷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精确至0.0001g。
重复以上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0003g。
5.4.4 结果计算
灰分的质量分数w3,按公式(4)计算:
w3=
m2-m1
m×(1-w2)×
100% (4)
式中:
m2---石英皿和灰分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石英皿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 ---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w2---水分的质量分数。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灰分的质量分数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03 ≤0.003
>0.03~≤0.07 ≤0.005
>0.07~≤0.10 ≤0.01
>0.10~≤0.30 ≤0.02
>0.30 ≤0.05
5.5 酸度的测定
5.5.1 通则
本方法中的用水除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定的要求外,使用前还应煮沸并冷却。
5.5.2 原理
用水-异丙醇混合液萃取硫磺中的酸性物质,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5.5.3 试剂
5.5.3.1 异丙醇。
5.5.3.2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5mol/L。
5.5.3.3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05mol/L。
量取10.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见5.5.3.2)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此溶液使用时配制。
5.5.3.4 酚酞指示液:10g/L。
5.5.4 分析步骤
称取约25g试样(见4.3),精确至0.01g,置于250mL具磨口塞的锥形瓶中,加入25mL异丙醇
(见5.5.3.1),盖上瓶塞,使硫磺完全润湿。再加入50mL水,塞上瓶塞,摇振2min,放置20min,其间
不时地摇振,加3滴酚酞指示液(见5.5.3.4),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见5.5.3.3)滴定至溶液为粉红
色并保持30s不褪。
同时做空白试验。
5.5.5 结果计算
酸度以硫酸(H2SO4)的质量分数w4 计,按公式(5)计算:
w4=
[(V-V0)/1000]cM/2
m×(1-w2) ×
100%=
(V-V0)cM
2000m×(1-w2)×
100% (5)
式中:
V ---测定所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见5.5.3.3)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0---空白试验所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c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 ---硫酸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98.08);
m ---试料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w2---水分的质量分数。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酸度的质量分数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
≤0.0020 ≤0.0003
>0.0020~≤0.0060 ≤0.0004
>0.0060~≤0.020 ≤0.002
>0.020 ≤0.003
5.6 有机物质量分数的测定
5.6.1 滴定法 仲裁法
5.6.1.1 通则
本方法中的用水除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定的要求外,使用前还应煮沸并冷却。
5.6.1.2 原理
试料在氧气流中燃烧,生成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在铬酸和硫酸溶液中被氧化吸收。试料中的有机
物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用氢氧化钡溶液吸收,然后以酚酞和甲基红-亚甲基蓝作指示剂滴定。
5.6.1.3 试剂和材料
5.6.1.3.1 硫酸。
5.6.1.3.2 三氧化铬溶液:500g/L。
5.6.1.3.3 氢氧化钡溶液:c[1/2Ba(OH)2]=0.05mol/L。使用时现配,溶液中加入数滴酚酞指示液。
该溶液需用装有碱石棉的捕集管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隔绝。
5.6.1.3.4 过氧化氢溶液:1+4。
5.6.1.3.5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0.5mol/L。
5.6.1.3.6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0.05mol/L。
量取50.00m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见5.6.1.3.5)置于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此溶液使用时配制。
5.6.1.3.7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5mol/L。
5.6.1.3.8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05mol/L。
量取50.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见5.6.1.3.7)置于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
匀。此溶液使用时配制。
5.6.1.3.9 甲基红-亚甲基蓝混合指示液。
5.6.1.3.10 酚酞指示液:10g/L。
5.6.1.3.11 铂石棉:含铂质量分数为5%~10%。
5.6.1.3.12 碱石棉。
5.6.1.3.13 玻璃棉。
5.6.1.3.14 氧气:纯氧,贮于钢瓶中,配备氧气减压器。
5.6.1.4 仪器
5.6.1.4.1 瓷舟:88mm×12mm。
5.6.1.4.2 滴定管:10mL,分度值为0.05mL。
5.6.1.4.3 燃烧和吸收装置:如图1所示。
说明:
A ---汞封:有一内管插入汞面以下1cm深处。
B1、B3 ---U形管:具有两支侧管和磨口塞,侧管直径为15mm,U形管高150mm,在干燥的管中装入碱石棉(见
5.6.1.3.12),在碱石棉上面垫一层玻璃棉(见5.6.1.3.13)。
B2 ---U形管:外形大小同B1,其中疏松地填入玻璃棉(见5.6.1.3.13),用以捕集测定时产生的酸蒸气。如酸
蒸气过多,致使氢氧化钡完全被中和,则用孔径为15μm~40μm的烧结玻璃过滤器替换 U形管B2 重
新测定。
C ---流量计:用于测量20mL/min~200mL/min的氧气流量。
D ---燃烧管:外径15mm、长700mm的透明石英管,管的一端有15mm长的一段外径缩为4mm。其中装
入铂石棉(见5.6.1.3.11),其长度略小于管式炉F加热段的长度。
E ---管式炉:燃烧过程中可控制温度800℃~900℃。
F ---管式炉:燃烧过程中可控制温度400℃~500℃。
G1~G6---洗气瓶:容量均为250mL。
图1 燃烧和吸收装置
5.6.1.5 分析步骤
5.6.1.5.1 燃烧装置的准备
除非需要开启,U形管B1、B2 和B3 的气孔均应关闭。
向洗气瓶G2中装入至少50mL三氧化铬溶液(见5.6.1.3.2),洗气瓶G3 和G4 中各装入至少50mL
硫酸(见5.6.1.3.1)。
按图1所示,用橡皮短管连接整个装置。
5.6.1.5.2 空白试验
使管式炉F升温,同时以约100mL/min的流速使氧气(见5.6.1.3.14)通过装置。
当管式炉F温度达到400℃~450℃后约30min,取下洗气瓶G5、G6,各加入20mL氢氧化钡溶
液(见5.6.1.3.3)、40mL水和5mL过氧化氢溶液(见5.6.1.3.4),再将洗气瓶G5、G6 接回装置中。应尽
快地进行这些操作,以避免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
在继续以约100mL/min的流速使氧气通过装置的情况下,使管式炉E通电,升温至400℃~450℃,
并维持此温度约10min,再继续升温至800℃~900℃,并维持此温度约30min。切断管式炉E的电
源,继续通氧气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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