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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4620-2009 (GB/T24620-2009) | | 中文名称 |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 考虑消费者需求 | | 英文名称 | Development of service standards -- Recommendations for addressing consumer issu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字数估计 | 29,261 | | 发布日期 | 2009-11-15 |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 引用标准 | GB/T 19000 | | 采用标准 | ISO/IEC Guide 76-200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3号(总第15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为服务标准制定时如何考虑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了指导, 在此基础上, 可制定任一服务活动的具体标准。本标准提供的清单可供消费者代表和其他参与标准制定的人使用。依据此清单, 消费者的利益将得到充分的考虑, 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来自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的人的需求。本标准适用于服务活动的各个环节, 不论是否订立正式合同或结算。本标准也适用于公共服务和慈善服务, 例如教育、医疗, 在这些服务里存在消费者、用户或参与者等服务要素, 但不一定涉及支付要素。 |
GB/T 24620-2009
ICS 03.080.01
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
考虑消费者需求
(ISO /IEC Guide76:2008,IDT)
2009-11-15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IEC 指南76:2008《服务标准制定 考虑消费者需求的建议》(英文版)。
本标准对ISO /IEC 指南76作出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删除“3.5 顾客”中的注2、“3.11顾客服务”中的注、“3.18反馈”中的注;
---将“4.2信息”中 “尤其是合同签订前的沟通”内容放入“( )”内,将“4.6质量”中“例如提供有
用而准确的信息,处理好顾客需求和及时提供”和 “例如资源可持续使用和再利用能力”内容
放入“( )”内;
---将“4.9代表”修改为“消费者代表”;
---删除图3中重复的内容“尽可能扩大用户范围”。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消费者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成洋、曹俐莉、卢丽丽、李涵、陈剑、王世川、祝燕。
引 言
0.1 标准制定正逐步扩展到服务领域,本标准旨在从考虑消费者需求的角度为服务标准制定者提供帮
助。ISO /IEC 出版物《消费者与标准---消费者参与标准制定的指导和原则》,详细阐述了制定服务标
准的目的。在处理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上,本标准体现了全球公认的最佳实践,能够为标准制定者提
供帮助。
0.2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标准的制定者和修订者。在清单和示例里也包含了一些对其他人有价值的信
息,比如服务提供者和教育者。
0.3 服务交付可能涉及到复杂的关系和结构,通常牵涉到不同的组织,此外,消费者接受的公共服务,
例如医疗和教育,可能并不涉及合同和支付等服务要素。
0.4 在全球化的贸易环境下,消费者通常期望可以从更多可供选择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获益。同样,
在不损害市场公平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较低的价格也是消费者的一贯需求。不论是直接付款还是间
接付款,质量、经济和效率是消费者所追求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消费者一直关心的问题。
0.5 互联网促进了服务比较、知识获取和信息提供。全球消费者期望他们预约、签约和购买的服务不
仅在质量、耐用性和易用性上始终如一,而且对安全、环保、社区等方面也要有益。
0.6 每个人都有享受服务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服务都能适用。服务提供者需考虑所有潜在用户的需
求,包括儿童和来自不同文化和种族背景的人们,使服务可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随着全球老年人
口比例的不断上升,物品和服务的易获得性和可用性问题变得越来越关键。虽然并非所有老年人功能
都有障碍,但该人群中功能障碍或功能受限的情况却最为普遍。
0.7 服务标准化可带来以下好处:
---通过确保安全、质量、耐用性和易用性,树立消费者信心;
---提供准确适当的信息,并考虑用户的需求;
---扩大用户范围,增加服务选择;
---必要时提供适当和合理的赔偿。
0.8 制定标准时可考虑与服务交付有关的国家和行业规则。但是这些规则通常是从服务提供者的角
度制定的,未必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本标准力求在制定服务标准时确保消费者需求得到考虑。
0.9 制定服务标准时,考虑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
考虑消费者需求
1 范围
本标准为服务标准制定时如何考虑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了指导,在此基础上,可制定任一服务活动的
具体标准。本标准提供的清单(见第9章)可供消费者代表和其他参与标准制定的人使用。依据此清
单,消费者的利益将得到充分的考虑,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来自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的人的
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不论是否订立正式合同或结算。本标准也适用于公共服务和
慈善服务,例如教育、医疗,在这些服务里存在消费者、用户或参与者等服务要素,但不一定涉及支付
要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O 9000:2005,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服务提供者与顾客接触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其结果通常是无形的。
注1:附录A给出了服务活动示例。
注2:在GB/T 19000中,“产品”被定义为“过程的结果”,通常包括四种通用产品类别[服务(如:运输)、软件(如:计
算机编程、字典)、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零件)以及流程性材料(如:润滑油)]。这表明产品的类别取决于其主
导因素,所以本标准中服务包括软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的交付。本标准此处单独给出“服务”的定义。
3.2
不包括服务在内的产品。
示例: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例如家用电器、家用护理品、食品。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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