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611-2007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611-2007 | 359 | GB/T 2611-2007 | <=3 |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611-2007 (GB/T2611-2007) |
| 中文名称 |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machin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N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9.060 |
| 字数估计 | 9,944 |
| 发布日期 | 2007-11-14 |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611-1992 |
| 引用标准 | GB 5226.1-2002; GB/T 5465.2; GB/T 6444; JB/T 7406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2号(总第11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试验机的基本要求, 并规定了装配及机械安全、机械加工件、铸件和焊接件、电气设备、液压设备、外观质量、随机技术文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试验机、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平衡机、振动台、冲击台与碰撞试验台、力与变形检测仪器、工艺试验机、包装试验机及无损检测仪器(以下统称试验机)。 |
GB/T 2611-2007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machines
ICS 19.060
N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11-2007
代替 GB/T 2611-1992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2007-11-14发布
200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2611-1992《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GB/T 2611-1992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的结构和格式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的要求进行编写;
---增加了前言;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览表(1992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删除了对试验机型号的要求(1992年版的3.2.1);
---删除了质量保证期要求(1992年版的3.2.4);
---增加了符合人类工效学原理的要求(本版的3.3.1);
---增加了低能耗、高效率、环境保护的要求(本版的3.3.2);
---增加了电测量和自动控制系统及其软件的要求(本版的3.3.3);
---增加了对机械零部件有关机械安全的要求(本版的4.2.4);
---增加了焊接件的要求(本版的6.2);
---修改了装有电气器件的外壳上警告标志的要求(1992年版的6.1.2,本版的7.1.2);
---增加了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的要求(本版的7.2.1);
---修改了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的要求(1992年版的6.2,本版的7.2.2和7.2.3);
---增加了插头和插座组合配套标志、唯一对应性的要求(本版的7.4.2);
---增加了电气设备离地高度的要求(本版的7.4.3);
---增加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本版的7.5);
---增加了液压系统防水防尘要求(本版的8.5);
---增加了对气动设备的要求(本版的第9章);
---修改了随行技术文件的内容(1992年版的9.1,本版的11.1)。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试验机研究所、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龙测试仪器有限公司、长春中
联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永祥、耿秀英、夏仁华、邵春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611-1981;
---GB/T 2611-1992。
GB/T 2611-2007
试验机 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试验机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装配及机械安全、机械加工件、铸件和焊接件、电气设
备、液压设备、外观质量、随机技术文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试验机、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平衡机、振动台、冲击台与碰撞试验台、力与变
形检测仪器、工艺试验机、包装试验机及无损检测仪器(以下统称试验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26.1-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2000,
IDT)
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 5465.2-1996,idt IEC 417:1994)
GB/T 6444 机械振动 平衡术语(GB/T 6444-1995,eqv ISO 1925:1990)
JB/T 7406(所有部分) 试验机术语
3 基本要求
3.1 术语、计量单位
3.1.1 试验机所使用的术语应符合GB/T 6444和JB/T 7406的规定。
3.1.2 试验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标识和检验分类
3.2.1 试验机上应有铭牌和必要的润滑、操纵、安全等指示标牌或标志,并能长期保持清晰。
3.2.2 试验机上的各种标牌应固定在合适的明显位置,并且平整牢固、不歪斜。可以采用艺术形式的
专用标志或在试验机上铸出清晰的汉字识别标志。
3.2.3 试验机的检验可分为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
b) 产品正式生产后,其结构设计、材料、包装、工艺以及关键配套元器件有较大改变能够影响产
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的产品,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时;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