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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6727-2011 (GB/T26727-2011) | | 中文名称 | 铟废料 | | 英文名称 | Scraps of indiu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99 | | 字数估计 | 6,678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2-02-01 | | 引用标准 | GB 16487.2; GB 16487.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铟废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外贸易及再生有色金属使用的铟废料. |
GB/T 26727-2011
Scraps of indium
ICS 77.150.99
H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铟 废 料
2011-06-16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西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西铟工业协
会、桂林理工大学、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肇敏、黄建军、伍祥武、黄旭升、税志坚、周素莲、姚文治、黄小珂、闫梨。
铟 废 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铟废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外贸易及再生有色金属使用的铟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87.2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冶炼渣
GB 16487.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3 分类
铟废料按照状态、性质和产生的来源分为七类,即:Ⅰ类为纯铟废料;Ⅱ类为ITO靶材废料;Ⅲ类为
含铟化工废料;Ⅳ类为铟合金废料;Ⅴ类为含铟半导体废料;Ⅵ类为含铟废液;Ⅶ类为含铟灰渣。每类铟
废料的要求见表1。
表1 铟废料的分类
类别 组别 要 求
Ⅰ类:纯铟废料 纯铟废料
包括纯铟下角料、废铟粉、铟丝、铟板、铟片、铟锭及加工过程产生的粉末
等。In≥95.0%,无其他夹杂物
Ⅱ类:ITO靶材废料 ITO靶材废料
包括ITO靶材废靶以及在靶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切屑和废品。
In≥70.0%,无其他夹杂物
Ⅲ类:含铟化工废料 含铟化工废料
包括氧化铟、氢氧化铟、铟盐、有机铟、含铟催化剂等。
1级:In≥30.0%,由同类型的含铟化工废料组成,无其他夹杂物;
2级:10.0%≤In< 30.0%,由同类型的含铟化工废料组成,无其他夹
杂物;
3级:In< 10.0%,由同类型的含铟化工废料组成,无其他夹杂物;
4级:由不同类型的含铟化工废料组成
Ⅳ类:铟合金废料 铟合金废料
包括含铟合金加工废料、焊料合金线废料等。
1级:由同一牌号铟合金废料组成,In≥30.0%,无其他夹杂物;
2级:由同一牌号铟合金废料组成,10.0%≤In< 30.0%,无其他夹杂物;
3级:由同一牌号铟合金废料组成,In< 10.0%,无其他夹杂物;
4级:由不同牌号、不同类型铟合金废料组成
Ⅴ类:含铟半导体
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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