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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7028-2025 (GB/T27028-2025) | | 中文名称 | 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 | | 英文名称 | Conformity assessment - Guidance on a third-party certification system for produc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字数估计 | 26,294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7028-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7028-2025: 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
ICS 03.120.20
CCS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7028-2008
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认证申请 2
5 初始评价 2
5.1 概述 2
5.2 确定特性 3
5.3 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的评审 3
6 复核 4
7 决定 4
8 许可 4
9 认证范围的扩大或缩小 4
10 监督 5
10.1 监督频次 5
10.2 监督内容 5
10.3 其他 5
11 符合性证书、标志或标记的使用 5
11.1 符合性证书或符合性标志 5
11.2 标记 5
12 被许可方的公开信息 6
13 保密性 6
14 产品许可的暂停、撤销 6
14.1 产品许可的暂停 6
14.2 产品许可的撤销 6
15 对标准修订的执行 7
16 责任 7
17 投诉和申诉 7
18 费用 8
附录A(资料性) 认证规则内容清单示例 9
附录B(资料性) 产品认证申请表示例 10
附录C(资料性) 工厂评审调查表示例 11
附录D(资料性) 符合性证书示例 14
附录E(资料性) 关于使用符合性认证或标志的许可协议示例 15
附录F(资料性) 使用符合性证书或标志的许可的格式示例 17
参考文献 1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7028-2008《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与GB/T 27028-
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检查/检验、检查员、检测、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更改了认证申请的相关内容(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产品认证中利用组织管理体系的内容(见4.4、4.5、4.6、5.3);
---删除了涉及“费用限额”的相关描述(见2008年版的5.1);
---增加了除了检测外的确定特性的方法,如检验/检查、设计评估、其他确定活动等(见5.2);
---增加了监督频次、监督内容等的内容(见第10章);
---增加了认证方案、符合性证书或标志未经授权使用、被错误使用或误导性使用时应采取的相关
措施及要求(见11.1);
---增加了投诉相关内容(见第1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
心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有限公
司、必维欧亚电气技术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刚、刘甜甜、杨栋、石川、刘曦、赵彩青、李玲娟、文钰、贾志洋、周亚杰、褚欣慰、
李进才、王筝、王衍书、王晓荣、徐超、李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 27028-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本文件提供了一种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中目前普遍采用的“产品认证方案类型5”的应用指南,但
不排除存在其他可用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模式。实际应用中存在很多可行的方案类型,这依赖于需要认
证的产品类别。
本文件依据我国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国认证认可活动实践,对GB/T 27028-
2008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产品认证方案类型5”在我国认证行业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强
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多数基本上都是采用了该产品认证方案类型。随着认证工作在各个
行业领域的发展,尤其是复杂产品的认证过程中的特性确定,通过传统的检测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
求,故有必要在GB/T 27028中对该产品认证方案类型进行详细具体的完善。
合格评定
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应用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所有要素的应用指南,包括认证申请、初始评价、复核、决定、许
可、认证范围的扩大或缩小、监督、符合性证书和标志或标记的使用、被许可方的公开信息、保密性、产品
许可的暂停和撤销、对标准修订的执行、责任、投诉和申诉、费用。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产品认证机构实施GB/T 27067-2017中所描述的认证方案类型5的产品认
证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7000-2023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0 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30 合格评定 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
GB/T 27065-2015 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GB/T 27067-2017 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方案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00-2023、GB/T 27065-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查 inspection
检验
对合格评定对象的审查,并确定其与具体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其与通用要求
符合性的活动。
3.2
检查员 inspecter
从事检查活动的人员。
3.3
检测 testing
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3.4
评价 evaluation
合格评定活动中的选取和确定功能的组合。
4 认证申请
4.1 认证机构向潜在客户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帮助其理解和遵守特定认证方案的规则。这些规则是公
开可获取的。认证规则内容清单示例见附录A。
4.2 客户向认证机构提出特定产品认证申请。申请时向认证机构提供所有必要信息,这些信息能使认
证机构做出评价和认证过程的计划。申请认证宜使用认证机构提供的专用表格,此类表格的示例见附
录B。
认证机构收到客户申请后,认证机构核对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清楚和充分。如果不是,可要求客户
提供必要澄清或补充信息。
4.3 客户和认证机构之间宜签订认证协议,或签订与认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申请书。协议/申
请书中宜标明,当认证企业发生了可能影响满足认证要求的能力的变更时,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注:变更的例子包括:
---法律、商业、组织的状况或所有权的变更;
---组织和管理层的变更(如主要的管理、决策或技术人员变更);
---对产品或生产工艺的改进;
---联系地址和生产场地;
---管理体系的重要变更。
4.4 认证机构宜确保组织在提交产品认证申请之前具有实施管理体系的最低限度的经验,这种要求取
决于产品认证方案的类型以及该方案利用组织管理体系的程度。
4.5 认证机构可考虑组织现有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覆盖的认证范围是否包括:
a) 正在考虑的产品范围;
b) 活动发生的场所。
注:还可以考虑承认依据相关标准[例如GB/T 27021(所有部分)和/或GB/T 27040]通过认可和/或同行评审的认
证机构完成的管理体系认证。
4.6 认证机构宜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必要时要求提供其他信息,决定认证工作是否可以进入到
下一阶段,即评价阶段。
5 初始评价
5.1 概述
为了实施产品认证方案类型5的相关制度,认证机构宜符合GB/T 27065-2015的要求。
在确认接受申请以后,认证机构宜按照产品认证方案,为申请人就初始评审进行必要的安排。
认证机构对特定认证方案中包括的全部活动负责,这些活动包括取样、检测、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
的评审、获证产品的监督。认证机构根据产品认证方案可以接受符合相关要求的合格评定结果。
认证机构宜将初始评审和检测的结果通知申请人。
如果认证机构确定认证要求未被全部满足,宜将不符合要求的方面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人能够表明在规定的时限内已采取了纠正措施,并满足了全部要求,则认证机构宜仅重复
初始评审和检测的必要部分。
对于申请人后续提交的相同产品不必重复评审。
5.2 确定特性
5.2.1 检测
5.2.1.1 取样
检测的取样方法依据产品认证方案进行。
样品宜是整个生产线或被认证的产品组中具有代表性的,所使用的元件和组件宜与生产中使用的
元件和组件相同,样品宜用生产设备进行制造,并用生产流程确定的方法进行装配。
5.2.1.2 检测的实施
检测宜按照适用的标准或要求以及产品认证方案进行。
如果检测是在原型样品上进行的,适当时,则宜在生产样品上进行确认检测。
5.2.1.3 对其他机构出具的试验数据的使用
当认证机构选择使用其他机构(包括在确定条件下的供方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数据时,该认证机构
宜确保检测方的适宜性和执行检测的能力满足GB/T 27025的要求。
5.2.2 产品检验/检查
根据产品认证方案要求,对产品的特定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认证的要求。当认证
机构选择使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时,该认证机构宜确保检验方的适宜性和执行检验的能力满足
GB/T 27020的要求。
注:通过调查,依据证据来判断一个或多个基于电气(E)和/或电子(E)和/或可编程电子(PE)技术的安全相关系统
和/或其他风险降低措施所实现的功能安全。
5.2.3 设计评估
设计评估的内容和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a) 设计评估依据;
b) 设计评估方法;
c) 设计评估程序;
d) 设计评估结果要求。
5.2.4 其他确定活动
其他确定特性的活动宜遵照GB/T 27067-2017中表1中所述内容确定。
示例1:在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中,为证明产品符合具体使用要求,可采用适用性评估的运用考核方式确定产品
特性。
示例2:在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中,可采用验证方式来确定温室气体量化结果符合要求。
5.3 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的评审
按照产品认证方案对申请人的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也称工厂检查)是初始评价的一部
分。为达到产品认证方案所期望的保证目的,认证方案宜包含GB/T 19001或类似管理体系标准中规
定的管理体系要求。
注1:管理体系要求可以以GB/T 19001及其在某一行业的应用标准或类似的管理体系标准为基础。
注2:产品认证机构在确定将多少管理体系要求纳入认证方案时,宜考虑运用该产品认证方案可能的风险和成本。
注3:如果风险程度高,认证机构宜考虑将更多的管理体系要求纳入认证方案。
注4:基于产品认证方案提供的产品认证不意味着其相关的管理体系也获得了认证。
申请人宜在其管理体系中明确规定对认证机构应负的责任。可指定一个人员,在其履行技术工作
职责时,此人要独立于生产管理,并具有资格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申请人确保认证机构在评审活动中
能获得所有与认证相关的管理体系实施的记录。工厂检查调查表示例见附录C。
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会因相关产品认证方案所包含的特定管理体系要求的不同而有很大
不同。检查组通常宜采取以下行动:
a) 实施检查,以确定组织配备了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人员来完成产品认证方案中要求组织完成的
任务;
b) 要求组织证明其有能力监视和测量产品,以确保符合产品认证方案中规定的特定产品要求,这
可能需要认证机构核实检验检测结果;
c) 确认组织实施了作为认证方案组成部分的管理体系程序,并且组织进行了必要的策划安排,以
确保该管理体系程序能够持续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
6 复核
认证机构对特性确定、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评审的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注:产品认证所覆盖的各个认证场所的组织的管理体系的可接受性也包括在认证文件中。
7 决定
当完成复核后,宜对其符合性做出决定。作为决定的结果,其符合性表述可以采取报告、声明、证书
或标志的形式,以此来传递被评价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保证信息,证书示例见附录D。
8 许可
认证机构向申请人提供认证决定和需申请人签署的许可协议。当许可协议签署后,认证机构授予
许可。许可协议和许可的示例见附录E和附录F。
该许可协议宜明确标志或证书的使用条件,并制定误用情况下的处理规则。
注:如果许可协议提出的条款已包含在申请表中,则许可协议不是必需的。
9 认证范围的扩大或缩小
被许可方希望将认证范围扩大到与已获证产品具有相同规定要求的附加产品类型或型号,或缩小
其已获证产品类型或型号范围时,宜使用申请表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表示例见附录B。对此类认
证范围需扩大的申请,认证机构可以决定不进行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的评审,而要求提供扩展类型产品
的检测样品,以确定这些样品符合特定要求。如果检测合格,则允许扩大认证范围,并可修改许可协议。
被许可方希望就另外的产品类型提出认证申请时,且这些产品与已获证产品具有不同的规定要
求,或者希望将认证扩大到原许可未覆盖的生产场所时,则对原有申请程序中未覆盖到的新增部分重新
进行评审是必不可少的。
10 监督
10.1 监督频次
认证机构按照产品认证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目的是证明在初始认证后生产的产品依然能够持续
满足规定要求。选取监督活动时宜考虑产品特点以及生产不合格品的后果和可能性。认证方案中宜规
定监督频次,并且监督的频次可根据前一个监督周期的结果进行调整。例如,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或是
管理体系不符合,则可以增加监督频次,直到恢复到必要的置信水平。
10.2 监督内容
监督活动覆盖所有的生产场所,可包括以下内容:
a) 样品检验,确保样品是被认证产品,进行检验的样品来源可以是生产线、市场,或两者皆有;
b) 样品检测,检测样品是否符合规定的产品要求,进行检测的样品来源可以是生产线、市场,或两
者皆有;
c) 生产过程评价和管理体系审核,包括审核生产过程相关的记录。
认证机构可依照产品认证方案接受现有的合格评定结果。监督不必重复检测、生产过程和管理体
系评审等全部要素。
对于客户定制产品和检测非常复杂或样品非常昂贵的情况,监督可仅以检验为基础,或结合更简单
的识别性检测,以保证产品与被检测的样品一致。这样的识别性检测宜在产品认证方案中描述。
10.3 其他
认证机构宜将监督结果通知被许可方。
被许可方宜将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的产品、生产过程和管理体系的预期变更的情况通知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宜确定这些变更是否需要进行再次的检测和评审,或其他的进一步调查。
被许可方宜保存与许可覆盖的产品有关的所有投诉和处置的记录,在认证机构有需求时负责提供。
11 符合性证书、标志或标记的使用
11.1 符合性证书或符合性标志
符合性证书或符合性标志宜符合GB/T 27030的规定,便于识别,并至少:
---具备所有权性质,其构成和使用的控制受法律保护;
---采用编码或其他设计方式,以便发现伪造或其他形式的误用;
---不得转用到其他产品上。
符合性标志宜直接加施到每一个单独的产品上,当该产品的尺寸或产品类型不允许时,标志可以加
施到销售产品的最小包装上。
当发现认证方案、符合性证书或标志未经授权使用、被错误使用或误导性使用时,认证机构宜采取
相关措施,该行动可包括采用法律行动或纠正措施,或将其违规公布于众。
被许可方误用符合性证书或符合性标志时,宜根据GB/T 27030采取纠正措施。
11.2 标记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配合符合性证书或标志使用其他标记,例如:
---当通过符合性证书或标志不能确定认证机构时,加注认证机构的名称或商标;
---在产品分类不十分明显的场合,加注产品分类名称;
---相关标准的标识。
这样的证书或标记宜符合产品认证方案的规定。
如果认证方案中所采用的标准被修订,则按照适用的情况将修订标准的相应版本或日期代码清晰
地标记或列出是非常重要的,以便正确地告知用户该产品的规定要求。
12 被许可方的公开信息
被许可方有权对已获得授权的产品出示符合性证书或加施符合性标志。
在任何时候,被许可方宜充分注意其出版物和广告不会引起已认证产品和非认证产品的混淆。
被许可方不宜在用户信息中给出这样的声称或起到这样的作用,即会导致购买者将实际上认证未
被覆盖的产品性能、用途,误认为已被认证所覆盖。如果产品认证方案中有要求,与产品认证方案有
关的产品的随附说明书或其他使用信息宜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
13 保密性
认证机构有责任确保其雇员和分包方对获得的被许可方全部相关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允许公开
和双方约定可公开的信息外。
14 产品许可的暂停、撤销
14.1 产品许可的暂停
14.1.1 暂停的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在限定时间内可暂停特定产品许可:
---如果监督结果显示其不符合要求,但其性质不属于需要立即撤销许可的情况;
---如果被许可方不恰当地使用证书或标志(如有误导性的出版物或广告),且没有通过回收或纠
正措施予以解决;
---如果有其他违反产品认证方案或认证机构程序的情况。
当该类产品的许可被暂停时,被许可方不宜将生产制造的产品作为获证产品来标识。
由于一段时间内停产或其他原因,在认证机构和被许可方双方商定后,也可暂停许可。
14.1.2 暂停的确认及解除
认证机构宜以信函(或等效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对正式的暂停进行确认。
认证机构宜明确解除暂停许可的条件,例如按照11.1采取了纠正措施。
暂停期限结束前,认证机构宜调查恢复许可的规定条件是否已被满足。
一旦条件已满足,认证机构宜通知被许可方暂停解除。
14.2 产品许可的撤销
14.2.1 撤销的一般情况
除了暂停许可外,在下列情况下可撤销许可:
---如果监督结果表明不符合的性质严重,如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如果被许可方没有履行财务合约;
---如果有任何其他违反许可协议的情况;
---在许可暂停期间,如果被许可方采取的纠正措施不够充分,如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
在上述情况下,认证机构有权撤销许可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被许可方。有关时间期限的规定,可参
考附录E许可协议模板的第10条“许可的撤销”。
被许可方申诉时,认证机构根据申诉情况(视具体性质)决定是否仍维持撤销许可的决定。
在撤销许可之前,认证机构宜根据对该许可的获证产品造成的影响,决定是否从库存的产品,甚至
可行时,从已售出的全部产品上取下符合性标志,或者是否允许在短期内将库存内的带标志产品清
仓,以及是否要求采取其他措施,包括(在性质严重情况下需要)由被许可方或认证机构通知被许可方的
客户。
14.2.2 撤销的其他情况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撤销许可:
---如果被许可方不愿保持许可状态;
---如果标准或规则改变,且被许可方不愿或不能保证符合新的要求(见第15章);
---如果被许可方的产品不再生产或停业;
---根据许可协议中其他条款的规定。
14.2.3 撤销的发布
许可的撤销可以由认证机构来发布。
15 对标准修订的执行
在确定认证依据标准的修订版本中的产品要求的实施日期(生效日期)时,宜考虑多种因素。
标准变更的实施日期宜由认证机构通知所有相关的被许可方,以允许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来重新
申请。
选择实施日期时,考虑的因素如下,但不限于此:
---符合修订后的健康、安全或环保要求的急迫性;
---设备改造或制造符合修订后要求的产品所需时间和费用;
---现有库存程度以及是否能返工以满足修订后的要求;
---避免无意地给特定的制造或设计带来商业优势;
---认证机构实施中的问题。
注:见附录E的第11条“产品要求的修改”。
16 责任
凡是涉及产品责任的问题,宜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17 投诉和申诉
客户有权利对认证机构提供的各方面的服务进行投诉。客户也有权利对认证机构做出的授予、保
持、扩大、暂停和撤销的认证决定提出申诉。
认证机构宜根据GB/T 27065-2015中的7.13建立投诉和申诉程序,处理相关事宜。
18 费用
认证机构宜确定实施每一个产品认证方案的费用。
附 录 A
(资料性)
认证规则内容清单示例
在每一个产品认证方案中都宜考虑生产方式和该方案所覆盖的产品或产品组的种类,建立一套特
定的规则。建立一个方案的特定规则时,可以使用下列清单来表明宜关注的内容。
a) 标明方案所适用的产品和相关标准。
b) 初始评审的要求,如:
1) 需评审和检测的项目(可包括产品设计文件);
2) 取样程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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