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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7522-2011 (GB/T27522-2011) | | 中文名称 | 蓄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sampling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30 | | 字数估计 | 9,963 | | 发布日期 | 2011-11-21 | | 实施日期 | 2012-03-01 | | 引用标准 | HJ/T 91; HJ 493; HJ 49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污水采样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样品保存。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生产过程中污水的监测。 |
GB/T 27522-201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sampling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
ICS 65.020.30
B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蓄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
2011-11-21发布
201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农业部畜牧环境设施设备质量监
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红敏、陶秀萍、黄宏坤、朱志平、陈永杏、尚斌。
蓄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污水采样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样品保存。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生产过程中污水的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括尿液、冲洗水以及其他管理环节所产生的污水。
3.2
瞬时水样 grabsample
从水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断面而言)采集的单一样品,一般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随机采取。
3.3
流量比例采样 proportionalsampling
从流动水中采样的一种方法,即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依据污水流量确定采样量。
3.4
混合样 compositesample
同一采样点同一采样时段内两个或更多的样品混合制成的样品。
4 采样过程
4.1 采样准备
4.1.1 工具
采样器(1L)、样品瓶、样品混合桶(20L)、预处理桶(5L)、保温样品箱等。
4.1.2 文具
现场记录表格、样品标签、记号笔、签字笔、卷尺等物品。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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