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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7865-2011 (GB/T27865-2011) | | 中文名称 | 危险货物包装 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大包装 GB/T 19001的应用指南 | | 英文名称 | 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 -- Packaging, 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s and large packaging -- 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GB/T 19001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27,28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8-01 | | 引用标准 | GB/T 19000; GB/T 19001-2008; GB/T 27050.2 | | 采用标准 | ISO 16106-2006,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对于制造、测量和监视设计型式经批准的危险货物包装(packagings)、中型散装容器(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s, IBCs)及大包装(large packagings, LP), 本标准规定了其适用的质量管理规定的指南。本标准并非一个孤立的标准, 只准许与GB/T 19001-2000配套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设计型式试验, 后者应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6.1.5、6.5.4和6.6.5。 |
GB/T 27865-2011
ICS 13.30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包装 包装、中型散装容器、
大包装 GB/T 19001的应用指南
2011-12-30发布
2012-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6106:2006《包装 危险货物运输包件 危险货物包装、中型散
装容器、大包装ISO 9001的应用指南》(英文版)。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因ISO 9001:2000已修订为ISO 9001:2008,ISO 9001:2008已等同转化为 GB/T 19001-
2008,本标准由原对ISO 9001的应用指南,变更为对GB/T 19001的应用指南;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目录、ISO 前言;
---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将附录A和附录B表格中的标注符号“S”替换为“+”。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由瑞华、陶强、冯真真、张少岩、于晓、傅晓。
引 言
对于设计型式经批准的危险货物的包装、中型散装容器(以下简称IBCs)及大包装(以下简称LP),
本标准给出了其制造、测量和监视的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应用指南。
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1](本标准中简称为《规章范本》)中规定包装、
IBCs及LP的制造及测试中应执行质量保证计划,以满足主管当局的要求并确保每件成品包装、IBCs
及LP符合要求。
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一系列国际协定和国家立法中的相关条款赋予《规章范本》以法律实体的地
位,这些国际协定包括:
---国际间公路运输危险货物欧洲协定(ADR)[2];
---国际间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规定(RID)[3];
---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危险货物安全空运的技术规范[4];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5]。
使用本标准时应考虑这些国际协定及相关国家危险货物规定的要求。
符合本标准并不能取代与主管当局就质量保证计划达成的协议。结合GB/T 19001本标准详细说
明了制造危险货物包装、IBCs及LP时运用质量程序及质量保证的体系。
ISO 9000系列在词汇上发生了改变,从1987年版的“质量保证计划”,到1994年版的“质量体系”,
到2000年版的“质量管理体系”,这并没有在《规章范本》及本标准参考文献中的国际协定中反映出来。
之前的术语“质量保证体系”在其中仍被使用。此外,术语“试验”在1994年版中使用背景是“产品的检
验和试验”,目前在2000版中其已被“测量和监视”取代。本标准中的术语与ISO 9000保持一致,不宜
因措词的不同而妨碍用户使用本标准。
在ISO 9000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另制定本标准的原因有:
a) 《规章范本》6.1.1.4、6.5.1.6.1和6.6.1.2仅规定了基本要求(即应建立质量保证计划从而
符合主管当局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b) 危险货物包装、IBCs及LP应符合法律的要求。基于正式设计型式试验及批准的原则,从而决
定任何成品与相关法律条款的符合性。这需要使用特定措施来确保未限定数量的产品符合批
准设计的要求。质量保证可以帮助将这些措施标准化。
c) 从质量保证/质量管理措施的成本考虑,完全自由的解读可以避免对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d) 建立质量保证/质量管理措施通常适用于负担沉重并希望有进一步指导的小型企业。
e) 企业与主管当局之间就有关适当质量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联系应合理化,并将不必要的工作
降至最低。
本标准基于《规章范本》第14修订版。
除附录外,本标准正文中引用条款皆来自于GB/T 19001-2008。
危险货物包装 包装、中型散装容器、
大包装 GB/T 19001的应用指南
1 范围
对于制造、测量和监视设计型式经批准的危险货物包装(packagings)、中型散装容器(intermediate
本标准并非一个孤立的标准,只准许与GB/T 19001-2008配套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设计型式试验,后者应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1](以下
简称《规章范本》)6.1.5、6.5.4和6.6.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O 9000:2005,IDT)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ISO 9001:2008,IDT)
GB/T 27050.2 合格评定 供方的符合性声明 第2部分:支持性文件(GB/T 27050.2-2006,
ISO/IEC 17050-2:2004,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管当局 competentauthority
与本标准参考目录中国际协定相关的,指定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认可的任何国家管理机构或部门。
3.2
largepackaging
按《规章范本》(第14修订版)6.1.5、6.5.4和6.6.5的要求,以及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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