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8158-2011'
| 标准编号 | GB/T 28158-2011 (GB/T28158-2011) | | 中文名称 | 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资质管理 | | 英文名称 |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and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40.30 | | 字数估计 | 24,273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6565-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国办发[200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质要求及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管理。 |
GB/T 28158-2011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and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CS 01.140.30
L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资质管理
2011-12-3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业分类与分级 1
4.1 总则 1
4.2 工作内容 2
4.2.1 国际贸易业务运营类 2
4.2.2 国际贸易单证类 3
4.2.3 国际贸易财会类 4
4.2.4 国际贸易翻译类 5
5 职业资质要求 5
5.1 国际贸易业务运营类 5
5.1.1 高级国际贸易师 5
5.1.2 国际贸易师 6
5.1.3 助理国际贸易师 7
5.1.4 国际贸易业务员 7
5.1.5 国际贸易跟单员 8
5.1.6 国际贸易秘书 8
5.2 国际贸易单证类 9
5.2.1 高级国际贸易单证师 9
5.2.2 国际贸易单证师 10
5.2.3 助理国际贸易单证师 10
5.2.4 国际贸易单证员 11
5.2.5 加工贸易报审员 11
5.3 国际贸易财会类 12
5.3.1 高级国际贸易会计师 12
5.3.2 国际贸易会计师 12
5.3.3 助理国际贸易会计师 13
5.3.4 国际贸易会计员 14
5.3.5 外汇业务核销员 14
5.3.6 出口退税办税员 15
5.4 国际贸易翻译类 15
5.4.1 高级国际贸易翻译 15
5.4.2 国际贸易翻译 16
5.4.3 助理国际贸易翻译 17
6 职业资质认定与管理 17
6.1 实施原则 17
6.2 认定方法 17
6.3 认定工作管理 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樑、陈文培、张晓利、熊虹艳、刘颖、王捷、瞿志明、徐晓进、贾巍巍、胡涵景、
章建方、马建红。
引 言
本标准为推进我国国际贸易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国际贸易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制定。本
标准主要依据GB/T 6565-2009《职业分类与代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十五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将国际贸易人员职业类别细化为国际贸易业务运营类、单证类、财会类和翻
译类,并对这四个类别规定了职业资质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资质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质要求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565-2009 职业分类与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国办发[200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际贸易 internationaltrade
货物进出口及其相关的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3.2
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策划、经营和管理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3.3
从事国际贸易业务单证缮制和审核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3.4
从事国际贸易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3.5
从事国际贸易业务中外国与中国语言和文字互译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
4 职业分类与分级
4.1 总则
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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