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910.3-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910.3-2009 | 70 | GB/T 2910.3-2009 | 9秒内发货PDF |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910.3-2009 (GB/T2910.3-2009) |
| 中文名称 |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
| 英文名称 | Textiles -- Quantitative chemical analysis -- Part 3: Mixtures of acetate and certain other fibers (method using aceton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01 |
| 字数估计 | 6,685 |
| 发布日期 | 2009-06-15 |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910-1997部分 |
| 引用标准 | GB/T 2910.1 |
| 采用标准 | ISO 1833-3-2006,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8号(总第14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丙酮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的由以下纤维组成的二组分混合物中醋酯纤维含量的方法:醋酯纤维与羊毛、动物毛发、蚕丝、再生蛋白纤维、棉(精梳、漂煮或漂白)、亚麻、大麻、苎麻、黄麻、蕉麻、针茅麻、椰壳纤维、金雀花麻、铜氨纤维、粘胶纤维、莫代尔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和玻璃纤维。本方法不适用于含改性聚丙烯腈纤维的混合物, 也不适用表面已脱去乙酰基的醋酯纤维的混合物。 |
GB/T 2910.3-2009
ICS 59.080.01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910.3-2009/ISO 1833-3:2006
部分代替GB/T 2910-1997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
混合物(丙酮法)
(ISO 1833-3:2006,IDT)
2009-06-15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2910《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试验通则;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
锌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
---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苯甲醇法);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
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
---第14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含氯纤维的混合物(冰乙酸法);
---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氮含量法);
---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
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
氯化锌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本部分为GB/T 2910的第3部分。
GB/T 2910-1997由以下标准代替:GB/T 2910.1,GB/T 2910.3,GB/T 2910.4,GB/T 2910.6,
GB/T 2910.7,GB/T 2910.8,GB/T 2910.9,GB/T 2910.10,GB/T 2910.11,GB/T 2910.12,
GB/T 2910.13,GB/T 2910.14,GB/T 2910.15,GB/T 2910.16,GB/T 2910.17,GB/T 2910.18,
GB/T 2910.19和GB/T 2910.22。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1833-3:2006《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法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
维的混合物(丙酮法)》。本部分与ISO 1833-3:2006相比有如下编辑性修改: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由我国标准替代了国际标准;
GB/T 2910.3-2009/ISO 1833-3:2006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2910-1997《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的第5章。本
部分与GB/T 2910-1997的第5章相比没有技术性差异,但范围增加了“动物毛发、亚麻、大麻、苎麻、
莫代尔纤维”。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国家纺织制品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任春华、漆志民、郑跃君、周玮琪、李淳。
GB/T 2910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910-1982;
---GB/T 2910-1997。
GB/T 2910.3-2009/ISO 1833-3:200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
混合物(丙酮法)
1 范围
GB/T 2910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丙酮法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的由以下纤维组成的二组分混合
物中醋酯纤维含量的方法:
醋酯纤维与羊毛、动物毛发、蚕丝、再生蛋白纤维、棉(精梳、漂煮,或漂白)、亚麻、大麻、苎麻、黄麻、
蕉麻、针茅麻、椰壳纤维、金雀花麻、铜氨纤维、粘胶纤维、莫代尔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
纤维和玻璃纤维。
本方法不适用于含改性聚丙烯腈纤维的混合物,也不适用表面已脱去乙酰基的醋酯纤维的混合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91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GB/T 2910.1-2009,ISO 1833-1:
2006,IDT)
3 原理
用丙酮试剂将醋酯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
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质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醋酯纤维的质量百分率。
4 试剂
使用GB/T 2910.1和本部分4.1规定的试剂。
4.1 丙酮,馏程为55℃~57℃。
5 设备
使用GB/T 2910.1和本部分5.1规定的设备。
5.1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小于200mL。
6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910.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把试样放进具塞三角烧瓶中,每克试样加入100mL丙酮(4.1),摇动烧瓶(浸透试样),在室温下静
置30min,每隔10min摇动......
英文网页: GB/T 2910.3-2009
相关标准: GB/T 2910.26|GB/T 2910.7|GB/T 2910.9|GB/T 2910.11|GB/T 2910.3-2009|GB/T 2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