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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978-2014 (GB/T2978-2014) | | 中文名称 |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 | 英文名称 | Size designation, dimensions, inflation pressure and load capacity for passenger car ty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60.10 | | 字数估计 | 39,327 | | 发布日期 | 12/5/2014 | | 实施日期 | 10/1/201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978-2008 | | 引用标准 | GB/T 632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轮胎用术语和定义、轮胎规格的表示方法、轮胎规格对应的尺寸、气压与负荷等。本标准适用于新的轿车充气轮胎。 |
GB/T 2978-2014: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 2978-2014 英文名称: Size designation, dimensions, inflation pressure and load capacity for passenger car tyres
ICS 83.160.10
G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2978-2008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978-2008《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与GB/T 2978-2008相比,主
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速度超过300km/h的轿车子午线轮胎“ZR”识别标识、速度符号的规定(见第4章);
---增加了缺气保用轮胎的表示方法(见第4章);
---调整了轿车子午线轮胎新胎最大总宽度(见表1,2008年版的表1);
---调整了带有轮辋保护线的新胎最大总宽度(见表1,2008年版的表1);
---增加了雪地轮胎的新胎最大外直径和轮胎最大使用外直径的要求(见表1);
---增加了保留生产的轿车斜交轮胎外缘测量尺寸的气压要求(见表1);
---调整了部分规格标准型负荷指数(见表1和表8,2008年版的表1和表8);
---增加了轿车子午线轮胎70、65、60、55、50、45、40、35、30、25系列和T型临时使用的备用轿车
轮胎(见表3~表13);
---调整了临时使用的T型备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轮胎的新胎最大总宽度和新胎最大外直
径要求(见表13,2008年版的表13);
---调整了临时使用的T型备用轮胎测量轮胎尺寸的充气压力(见表13,2008年版的表13);
---删除了部分保留生产的轿车子午线轮胎(见表14,2008年版的表14);
---删除了部分保留生产的轿车斜交轮胎(见表15,2008年版的表15);
---调整了部分增强型轿车子午线轮胎负荷能力(见表17,2008年版的表17)。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普利司通(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固特异轮胎有限公司、东洋轮胎张家港有限公司、锦湖轮胎(中国)研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涛、姜晓辉、丘西宁、何毫明、陈少梅、陈健明、肖圣龙、张爱平、戚顺青、
王克先、陆奕、傅广平、尹庆叶、朱帮能、杨晓春、徐丽红、牟守勇、谢丽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T 2978-1982、GB/T 2978-1989、GB/T 2978-1997、GB/T 2978-2008。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轮胎用术语和定义、轮胎规格的表示方法、轮胎规格对应的尺寸、气压与负荷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的轿车充气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轮胎规格的表示方法
轿车轮胎是用轮胎规格标志、使用说明进行定义和表述的。
5 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5.1 轿车轮胎的规格、负荷指数(或层级)及其对应的负荷能力和充气压力、测量轮辋、新胎尺寸、最大
使用尺寸、静负荷半径、滚动半径、允许使用轮辋应符合表1~表15的规定。
5.2 行驶速度160km/h或以下时,标准型和增强型轿车子午线轮胎在不同充气压力下的负荷能力对
应关系应分别符合表16和表17的规定。
5.3 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4 速度符号与最高速度的对应关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5 本标准提及的气压均指轮胎在常温冷态下的充气压力,不包括行驶过程由于温度上升而导致增加
的气压;任何情况下,为安全起见轿车轮胎实际使用的最高充气气压不应大于350kPa。
6 气门嘴
气门嘴型号宜符合表20的规定,若使用其他型号的气门嘴,使用方应与制造方协商。
新胎外缘尺寸偏差规定如下:
新胎最大总宽度=新胎断面宽度×1.04,有轮辋保护线设计时,总宽度不大于新胎断面宽度的104%+8mm;
新胎最小总宽度=新胎断面宽度×0.96;
新胎最大外直径=2×断面高度×1.03+轮辋名义直径;
新胎最小外直径=2×断面高度×0.97+轮辋名义直径。
表中规定的新胎外直径和轮胎最大使用外直径是普通轮胎的尺寸,雪地轮胎、雪泥轮胎和特殊轮胎的新胎最大
外直径和轮胎最大使用外直径可增加1%。
表中规定的充气压力是轮胎行驶速度在160km/h或以下时为达到负荷指数对应的负荷能力(即最大负荷)而应
具备的最低气压(即基本气压);当行驶速度超过160km/h时,该基本气压宜根据速度符号按表18的规定增加。
表中规定的对应于负荷指数的负荷能力是行驶速度在210km/h或以下时轮胎所承受的最大负荷,当行驶速度
超过210km/h时,实际负荷能力应根据使用说明降低至表19规定的百分率。
注1:测量轮胎外缘尺寸用气压:标准型轮胎测量气压为180kPa,增强型轮胎测量气压为220kPa,保留生产的
轿车斜交轮胎测量气压为规格尺寸表规定的充气压力。
注2:静负荷半径、滚动半径和轮胎最大使用尺寸为使用参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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