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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0340-2013 (GB/T30340-2013) | | 中文名称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 | 英文名称 | Qualifications for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16,114 | | 引用标准 | GB/T 5768.2; GB/T 5768.3; GB 7258; GB 14886; GB 18565; GB/T 21055; GB/T 30341-2013; GB 50763; CJJ 152; GA/T 963; JT/T 198; JT/T 37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主体资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车、教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等基本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民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 |
GB/T 30340-2013
Qualifications for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
ICS 03.220.20
R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2013-12-31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培训机构分级 2
5 主体资格 2
6 组织机构 2
7 管理制度 2
8 岗位及人员 3
9 教练车 4
10 教练场地 5
11 教学设施设备 6
12 办公场所及教室 7
13 服务及其他设施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资格条件 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诚、蔡凤田、白韶波、刘莉、窦秋月、殷国祥、王生昌、韦勇、施溢源、顾敏、杨家齐、
张学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主体资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车、教
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等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民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21055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GB/T 30341-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378 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
服务的机构。
3.2
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有偿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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