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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0394-2013 (GB/T30394-2013) | | 中文名称 | 草品种命名规则 | | 英文名称 | Nomenclature principle of herbage variet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字数估计 | 5,519 | | 引用标准 | Provision of agricultural plant species name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rder No. 2 of 201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牧草、草坪草和观赏草的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栽培品种和引进品种命名的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草品种。 |
GB/T 30394-2013
Nomenclature principle of herbage variety
ICS 65.020.01
B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草品种命名规则
2013-12-31发布
2014-07-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贠旭疆、苏加楷、齐晓、邵麟惠、马金星、李聪、袁庆华、张文淑。
草品种命名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牧草、草坪草和观赏草的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栽培品种和引进品种命名的原则
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草品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草品种 herbagevariety
经人工选育,在形态学、生物学和经济性状上相对一致,遗传性相对稳定,适应一定的生态条件,并
符合生产要求的草类群体。
3.2
双名法 binomialnomenclature
二名法
将每一物种的名称用两个拉丁或拉丁化词表述并后附定名人姓名的学名命名方法。第一个词是属
名,取名词形式,首字母大写,排斜体;第二个词是种加词,通常为形容词,首字母小写,排斜体;定名人姓
名排正体。
3.3
育成品种 bredvariety
经过育种形成的新品种,与种内其他品种在一个或数个特征特性上有明显区别。
3.4
地方品种 localvariety
在某一地区长期栽培,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具有良好经济和生态价值的品种。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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