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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1000-2015 (GB/T31000-2015) | | 中文名称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 | | 英文名称 | Data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字数估计 | 55,596 |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 | 实施日期 | 2016-03-01 | | 引用标准 | GB/T 2260; GB/T 2261.1; GB/T 2261.2; GB/T 2659; GB/T 3304; GB/T 4658; GB/T 4761; GB/T 4762; GB/T 6565; GB 11643; GB/T 12407; GA 214.12; GA 240.1; GA 332.2; GA 332.4; GA/T 51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若基础业务数据项。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称“综治”)组织的综治业务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加工、研判以及系统建设和管理。 |
GB/T 31000-2015
Data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ICS 03.080.01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
2015-12-31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Ⅴ
引言 Ⅵ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业务数据 2
4.1 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模块 2
4.1.1 概述 2
4.1.2 综治机构 2
4.1.3 综治队伍 2
4.1.4 群防群治组织 3
4.1.5 群防群治队伍 3
4.1.6 综治中心 4
4.1.7 综治视联网信息中心 4
4.1.8 网格化建设 5
4.1.9 楼栋长 6
4.1.10 综治领导责任制 7
4.1.11 重特大案(事)件 7
4.2 实有人口模块 8
4.2.1 概述 8
4.2.2 户籍人口 8
4.2.3 流动人口 9
4.2.4 留守人员 9
4.2.5 境外人员 11
4.2.6 出租房 11
4.3 特殊人群模块 12
4.3.1 概述 12
4.3.2 刑满释放人员 12
4.3.3 社区矫正人员 13
4.3.4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5
4.3.5 吸毒人员 16
4.3.6 艾滋病危险人员 17
4.4 重点青少年模块 18
4.4.1 概述 18
4.4.2 重点青少年 19
4.5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模块 20
4.5.1 概述 20
4.5.2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20
4.5.3 社会组织 21
4.6 社会治安模块 22
4.6.1 概述 22
4.6.2 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22
4.6.3 命案防控 22
4.6.4 寄递物流安全管理 24
4.7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模块 25
4.7.1 概述 25
4.7.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5
4.8 校园及周边安全模块 26
4.8.1 概述 26
4.8.2 学校 26
4.8.3 学校周边重点人员 27
4.8.4 涉及师生安全的案(事)件 28
4.9 护路护线模块 28
4.9.1 概述 28
4.9.2 护路护线 28
4.9.3 涉及线、路案(事)件 29
5 编码规范 29
5.1 机构类型 29
5.2 层级 30
5.3 人员级别 30
5.4 人员职务 30
5.5 专业特长 31
5.6 组织类型 31
5.7 政策种类 31
5.8 案(事)件分级 32
5.9 案(事)件类型 32
5.10 人户一致标识 32
5.11 流入原因 32
5.12 办证类型 32
5.13 住所类型 33
5.14 健康状况 33
5.15 留守人员类型 33
5.16 来华目的 33
5.17 建筑用途 34
5.18 出租用途 34
5.19 隐患类型 34
5.20 罪名分类 35
5.21 危险性评估类型 35
5.22 衔接情况 35
5.23 安置情况 35
5.24 矫正类别 36
5.25 接收方式 36
5.26 “四史”情况 36
5.27 “三涉”情况 36
5.28 矫正小组人员组成类型 36
5.29 矫正解除(终止)类型 37
5.30 家庭经济状况 37
5.31 目前诊断类型 37
5.32 目前危险性评估等级 38
5.33 治疗情况 38
5.34 实施住院治疗原因 38
5.35 参与管理人员 38
5.36 帮扶情况 38
5.37 管控情况 39
5.38 感染途径 39
5.39 关注类型 39
5.40 收治情况 40
5.41 人员类型 40
5.42 家庭情况 40
5.43 帮扶手段 40
5.44 企业类别 41
5.45 安全隐患类型 41
5.46 关注程度 41
5.47 社会组织类型 41
5.48 治安突出问题 41
5.49 涉及区域类型 42
5.50 效果评估 42
5.51 登记注册类型 42
5.52 控股情况 43
5.53 经营范围 43
5.54 企业类型 43
5.55 事件规模 43
5.56 事件类别 44
5.57 主要当事人人员类别 45
5.58 化解方式 46
5.59 学校办学类型 46
5.60 危害程度 47
5.61 案(事)件性质 47
5.62 线路类型 47
5.63 治安隐患等级 4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
联合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国家信访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龙刚、肖嵩、徐爱春、白杰、赵海平、张树彬、刘宝旭、朱益军、史国瑛、胡宜春、
赵文三、毕德国、何嘉、严曦、张恒斌、禹丽芸、唐盛利、王彦军、李薇、赵苏生、葛昂、谢安明、谢森福、
陈小军、陈显辉、彭波、田大忠、卢仓报、李炜、王雪鹏、张韶华。
引 言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称综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
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是在新形势下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必然要求,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
力和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的基础工程。
本标准旨在为各级综治组织开展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指引,各级综治组织通过信息采集、案(事)
件流转等,动态掌握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并整合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管、邮政等相关业务数据,进行数据交换、关联比
对,实现综治相关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应用系统(简称综治视联网系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简称综
治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根据综治工作业务需求,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产品和信息安
全关键技术,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调研、信
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
理等业务应用可视化、扁平化。
综治信息系统总体框架采用“9+X模式”。“9”是根据现阶段综治业务需要,设置9大基础应用模
块,包括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治
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护路护线等,在此基础上实现大数据挖掘、研判分析、统计报
表、综合查询等深度应用。“X”是各地、各层级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进行的个性化定制和扩展延伸。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国产信息技术与产品,
加强关键应用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网络安全关键技术保障机制,实现对网络设
施、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的安全保护,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管可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业务数据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称“综治”)组织的综治业务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加
工、研判以及系统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2261.2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2部分:婚姻状况代码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3304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 4658 学历代码
GB/T 4761 家庭关系代码
GB/T 4762 政治面貌代码
GB/T 6565 职业分类与代码
G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T 12407 职务级别代码
GA214.12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12部分:宗教信仰代码
GA240.1 刑事犯罪信息管理代码 第1部分:案件类别代码
GA332.2 禁毒信息管理代码 第2部分:吸毒原因代码
GA332.4 禁毒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吸毒后果代码
GA/T 517 常用证件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各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
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
3.2
以综合治理业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整合各类平台资源,通过系统文本、图像、音
频、视频等各种信息数据进行集成、交换、共享等方式,建设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
的信息系统。
注:该系统以全国综治信息化综合平台为龙头,省、市、县、乡、村(社区)5级平台为主干,实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
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相关业务应用。
3.3
以综治视频综合应用为目的,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线网络,采用自主知识产权
的视频产品并集成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业务,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
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
区、跨部门、跨行业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业务应用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综合
高清视频网络系统。
3.4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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