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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1458-2015 (GB/T31458-2015) | | 中文名称 |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y systems of hospita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12,177 | | 发布日期 | 2015-05-15 | | 实施日期 | 2015-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15408; GB/T 25724; GB/T 28181; GB 50198-2011; GB 50348; GB 50394; GB 50395; GB 50396; GA/T 75; GA/T 644; GA/T 761; GA 1002; GA 108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1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对象及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运行、维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含)以上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等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
GB/T 31458-2015: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 31458-2015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y systems of hospital
ICS 13.310
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对象及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
收、运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含)以上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等其他医疗机构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5724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100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施、独立验收。建设的
程序应符合GA/T 75的相关规定。
4.2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348的相关要求,应遵循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考虑医院自身特点和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构建实用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
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4.3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经法定机构检验
或认证合格。
4.4 医院应有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保密的措施。
4.5 医院内其他行业的营业机构或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 防护对象及防护要求
5.3.1 实验室、化验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放疗室、隔离病房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
监控装置,对人员进出实施管理和监控;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5.3.2 致病微生物、血液、“毒、麻、精、放”等管制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贵重金属等存储场所的出入
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外部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其内部应安装入侵报
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存储场所的防护要求
还应符合GA1002的相关规定。
5.3.3 收费处、财务室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外部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
监控装置;其内部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和与安防监控中心的对讲装置;其
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收费窗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和与安防监控中心的对讲
装置。
5.3.4 运钞交接区域及路线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监控、记录,回放图像应能辨
识运钞交接期间的人员活动情况和基本体貌特征。
5.3.5 儿童住院区、新生儿住院区的出入口应安装双向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对人员进出
实施双向管理和监控;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新生婴儿室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6 医患纠纷投诉、调解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声音采集装置,对医患纠纷调解过程进行监控
和视音频同步记录,并设置提示标志;该场所还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与安防监控中心的对讲装置,用
于紧急情况下的求助和报警。
5.3.7 药房和药库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外部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
装置;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取药窗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8 膳食加工操作间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其内部宜安装视频监
控装置。
5.3.9 计算机中心、档案室(含病案室)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外部主要
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其内部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5.3.10 大中型医疗设备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外部主要通道
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5.3.11 供水、供电、供气(含医用气体)、供热、供氧等设备间的出入口和外部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
装置;其内部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周边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5.3.12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5.3.13 安防监控中心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其外部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
监控装置;其内部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安防监控中心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当地公安
机关联网。
5.3.14 医院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电子巡查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的回放图像应能辨别进出人
员的体貌特征和机动车号牌;医院门卫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与安防监控中心的对讲装置;医院围
墙、栅栏等周界宜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15 医院室外主要通道和人员密集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16 门诊部、急诊部、隔离门诊部、住院部的主出入口、楼道、通往楼顶的出入口、各楼层对外出入
口、候诊区、分诊台、护士站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分诊台、护士站、门(急)诊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与
安防监控中心的对讲装置;候诊区、分诊台、护士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门诊部、急诊
部、隔离门诊部、住院部的主出入口可安装安全检查设备,且视频监控装置应监控和记录安全检查全
过程。
5.3.17 挂号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18 行政办公区域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宜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5.3.19 医院电梯轿厢内和各楼层电梯厅、自动扶梯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20 太平间门外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21 机动车停车库(场)应安装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其出入口和内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
车辆通行状况进行监控;停车库(场)内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5.3.22 非机动车集中存放处宜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3.23 视频监控系统中室内出入口部位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面部特征,室内区域的
回放图像应能辨别监控区域内人员的基本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室外公共区域的回放图像应能辨别监
控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收费、取药窗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收费、取药的全过程,且收费时不
应看到操作密码。
5.3.24 摄像机安装应考虑环境光照因素对监视图像的影响,应选用适应环境照度要求的摄像机或采
取相应的措施。
5.3.25 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见附录A中的表A.1。
5.3.26 医院重点公共区域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见附录A中的表A.2。
6 系统技术要求
6.1 入侵报警系统
6.1.1 医院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入侵报警装置被触发后,应在安防监控中心产生声光报警提示并启动报
警处置预案。
6.1.2 入侵报警系统应具有与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的功能。
6.1.3 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
6.1.4 探测器类型应与现场环境相适应。
6.1.5 入侵报警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4的相关规定。
6.2 视频监控系统
6.2.1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报警信息与图像联动响应时间大于或等于4s。
6.2.2 当报警发生时,视频监控系统应能进行图像复核,并可设置报警预录功能,记录报警触发前图像
信息,预录时间大于或等于5s,报警图像存储帧率应大于或等于25fps。
6.2.3 监视图像水平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400TVL,监视图像像素应大于或等于704×576,信噪比应
大于或等于35dB;单路监视图像显示基本帧率应大于或等于15fps;回放图像水平分辨率应大于或等
于300TVL,回放图像像素应大于或等于704×576;监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按GB 50198-2011的五级
损伤制评价,应大于或等于4级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大于或等于3级要求。
6.2.4 视频图像保存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经复核后的报警图像应长期保存,重要图像宜备份存储。
6.2.5 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宜符合GB/T 28181的相关要求。
6.2.6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系统与城市监控报警联网平台联网接口应符合GB/T 28181的相关
要求。
6.2.7 系统选用的视音频编解码产品宜满足GB/T 25724的相关要求。
6.2.8 视频监控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5的相关规定。
6.3 出入口控制系统
6.3.1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
统应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
安全通过。
6.3.2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对不同进出对象进行权限管理,控制人员进出相关重点部位和区域。
6.3.3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具有对时间、地点、进出人员等信息的显示、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记录存
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80d。
6.3.4 出入口控制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6的相关规定。
6.4 电子巡查系统
6.4.1 电子巡查系统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
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6.4.2 电子巡查系统采集装置在更换电池或掉电时,所存储的巡查信息不应丢失。
6.4.3 电子巡查系统采集装置或识读装置的识读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s。
6.4.4 电子巡查系统采集装置存贮的巡查信息应大于或等于4000条。
6.4.5 巡查信息在管理中心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
6.4.6 电子巡查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 644的相关规定。
6.5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应符合GA/T 761的相关规定。
6.6 安防监控中心
6.6.1 医院应建立集中管理的安防监控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安防分控中心。安防监控中心和安
防分控中心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
6.6.2 安防监控中心应设置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子系统
的综合应用管理,管理平台的故障不应影响各安防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6.6.3 管理平台应具有系统管理、权限分配、电子地图、信息共享、系统联动、预案设置等功能,并具有
向上一级管理中心联网的接口。
6.6.4 有多个院区的医院,各独立院区应分别建立安防监控中心,宜通过管理平台与集中管理的安防
监控中心联网。
6.6.5 安防监控中心应设定视频监控图像监视查看权限,应有设置内部视屏和医患隐私图像遮挡
功能。
6.6.6 安防监控中心内,设备间与值守操作区宜分开设置。
6.6.7 安防监控中心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48的相关规定。
6.7 计时校时要求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之间的时间偏差应小于或等于5s,与北京时间的偏
差应小于或等于10s。
6.8 系统供电
6.8.1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宜采用双路供电电源供电,并应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保证断电后
入侵报警系统正常工作大于或等于8h,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录像设备和主要控制显示设备正常工
作大于或等于1h,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工作大于或等于48h。
6.8.2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他供电要求应符合GB/T 15408的相关规定。
7 检验、验收、运行、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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