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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1596.5-2015 (GB/T31596.5-2015) | | 中文名称 | 社会保险术语 第5部分:工伤保险 | | 英文名称 | Social insurance terminology -- Part 5: 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1 | | 字数估计 | 16,133 | | 发布日期 | 2015-06-02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31596的本部分界定了工伤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工伤保险领域管理、服务、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 |
GB/T 31596.5-2015
Social insurance terminology.Part 5: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
ICS 01.040.01
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社会保险术语 第5部分:工伤保险
2015-06-02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工伤与工伤保险 1
3 工伤保险基金 1
4 工伤预防 2
5 工伤认定 2
6 劳动能力鉴定 3
7 工伤康复 3
8 工伤保险待遇 3
9 工伤保险服务管理 5
10 其他 6
索引 8
前言
GB/T 31596《社会保险术语》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
---第2部分:养老保险;
---第3部分:失业保险;
---第4部分:医疗保险;
---第5部分:工伤保险;
---第6部分:生育保险。
本部分为GB/T 31596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辽宁省铁岭市医疗保险管理
中心、山东省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光、鲁士海、熊先军、孙树菡、李静湖、张晗、姜志芹、刘娟、左陈晨、刘鸿声、
毕永春、李如意、李桂芝、王丽莉、马勇、李朝。
社会保险术语 第5部分:工伤保险
1 范围
GB/T 31596的本部分界定了工伤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
定、工伤康复、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工伤保险领域管理、服务、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
2 工伤与工伤保险
2.1
工伤 work-relatedinjury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2.1.1)或患职业病(2.1.2)。
2.1.1
事故伤害 accidentalinjury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安全生产事故等导致的伤亡。
2.1.2
职业病 occupationaldisease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2.2
国家立法实施的,通过用人单位缴费筹资形成基金,对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的,给予职工及其近亲属相应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GB/T 31596.1-2015,定义2.4]
3 工伤保险基金
3.1
按照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其利息收入、以及其他依法纳入的资金汇集而成
的,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专项资金。
3.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2)的缴费比率。
3.2.1
行业基准费率
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的各行业具有差别性的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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