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741页 > GB/T 32151.5-2026
标准搜索结果: 'GB/T 32151.5-2026'
| 标准编号 | GB/T 32151.5-2026 (GB/T32151.5-2026) | | 中文名称 |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 Part 5: Iron and steel production enterpri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10 | | 字数估计 | 34,347 |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 | 实施日期 | 2026-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2151.5-201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151.5-2026: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ICS 13.020.10
CCSZ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151.5-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2026-03-31发布
2026-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企业层级核算边界 3
5 企业层级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5
6 工序层级核算报告范围与核算方法 10
7 数据质量管理 11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11
附录A(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3
附录B(规范性) 非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原则及证明文件 18
附录C(规范性) 企业工序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19
附录D(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方案模板 22
附录E(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29
参考文献 4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5部分。GB/T 32151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第19部分:热处理企业;
---第20部分:家具生产企业;
---第21部分:铸造企业;
---第22部分:畜禽养殖企业;
---第23部分:种植业机构;
---第24部分: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第25部分: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第27部分: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第28部分:矿山企业;
---第29部分: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第30部分:水运企业;
---第31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32部分:涂料生产企业;
---第33部分:颜料生产企业;
---第34部分: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第35部分: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第36部分: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第37部分: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第38部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第39部分: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第40部分: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第41部分:工业硅生产企业;
---第42部分:铜冶炼企业;
---第43部分:铅冶炼企业;
---第44部分:锌冶炼企业;
---第45部分: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第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第47部分:化纤生产企业;
---第50部分:冷库运营企业;
---第51部分:冲压企业;
---第52部分:日用陶瓷企业。
本文件代替GB/T 32151.5-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与
GB/T 32151.5-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相关要求条款,更改了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的获取规定(见
5.2.4.3,2015年版的5.2.4.3);
b) 增加了工序层级核算报告范围与核算方法(见第6章);
c) 增加了工序层级相关温室气体排放量内容(见8.3);
d) 增加了报告主体使用外购绿色电力的处理方式(见8.6);
e) 增加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原则及证明文件(见附录B);
f) 增加了企业工序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和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
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
准研究院、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福
建金盛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
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明、孙亮、张昕、张龙强、霍少伟、哈丽旦·艾比布拉、李冰、姜琪、贺芙蓉、刘风刚、
吴耐、苏畅、张利娜、于经尧、姜德旺、张敏思、王亚兵、安波、薛志强、于海涛、张磊、郭晓敏、戴章艳、
陈洁、谢庆敏、刘冬、袁中甲、马莉、谢培生、张锐、赵泽东、张选峰、蒋友军、聂志斌、陈剑。
本文件于201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球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并将在未来继续影响人类及
其相关活动。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并且会给资源可用性、经济活动和人类福祉带来
重大影响。作为响应,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区域、国家、地方温室气体排放
管理方案,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
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采取有效的、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
的各种威胁。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从而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依
赖于对温室气体的量化、监测和报告。
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
的要求,目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计量与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
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GB/T 32151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发电企业;
---第2部分:电网企业;
---第3部分:镁冶炼企业;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
---第14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第18部分:锻造企业;
---第19部分:热处理企业;
---第20部分:家具生产企业;
---第21部分:铸造企业;
---第22部分:畜禽养殖企业;
---第23部分:种植业机构;
---第24部分: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第25部分: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第26部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第27部分: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第28部分:矿山企业;
---第29部分: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第30部分:水运企业;
---第31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32部分:涂料生产企业;
---第33部分:颜料生产企业;
---第34部分: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第35部分: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第36部分: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第37部分: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第38部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第39部分: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第40部分: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第41部分:工业硅生产企业;
---第42部分:铜冶炼企业;
---第43部分:铅冶炼企业;
---第44部分:锌冶炼企业;
---第45部分: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第46部分: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第47部分:化纤生产企业;
---第48部分:城镇燃气供应企业;
---第49部分:废弃物填埋处理企业;
---第50部分:冷库运营企业;
---第51部分:冲压企业;
---第52部分:日用陶瓷企业;
---第53部分:公共建筑运营单位;
---第54部分:工业硫酸企业;
---第55部分:生活污水处理企业;
---第56部分:制冷空调设备生产企业。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有关内容,本文件的量值
以“国际量值单位+物质(元素)”或“物质(元素)+国际量值单位”的形式表示,如,tC表示吨碳,tCO2
表示吨二氧化碳,tCO2e表示吨二氧化碳当量,tCH4 表示吨甲烷,tC/GJ表示吨碳每吉焦,Nm3 表示标
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核算与报告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执行。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中企业层级的核算边界、企业层级的核
算步骤与核算方法、工序层级核算报告范围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钢铁生产企业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方法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钢铁生产企业除钢铁产品生产以外还存在其
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
算并汇总报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384 烃类燃料热值的测定 氧弹量热计法
GB/T 3286.9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9部分: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 烧碱石棉吸收
重量法
GB/T 4333.10 硅铁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
GB/T 4699.4 铬铁和硅铬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