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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3721-2026 (GB/T33721-2026) | | 中文名称 | 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Reliability test methods for LED luminari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 | | 字数估计 | 34,373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6-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3721-20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721-2026: 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33721-2026 英文版: Reliability test methods for LED luminaries
ICS 29.140
CCSK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3721-2017
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LED灯具可靠性的一般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LED灯具的可靠性试验,为了进行产品可靠性的验证,根据产品的特性和使用环境,
选择本文件中适宜的可靠性试验项目。
4 一般试验要求
4.1 试验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应在相对湿度不超过65%、温度为(25±1)℃的无空气对流环境下,对处于稳定工
作状态LED灯具进行性能参数的测量。非性能参数的测量在10℃~3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4.2 电源电压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应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进行,如制造商给出电压范围,则在最严酷的
工作电压下进行试验(一般选择最大工作电压)。在稳定期间,电源电压和频率的稳定性应在±0.5%
内,光通维持率试验期间的允差可为±2%。参数测量时,电源电压和频率的允差应为±0.2%。
电源电压的总谐波含量不应超过3%。
4.3 稳定判定条件
在稳定期间,灯具应正常工作。每隔15min测量一次光输出和电功率,当30min内光输出和电功
率中的各3个读数值的差异(最大-最小)小于3个读数平均值的0.5%时认为达到稳定。如果在
150min内仍不能达到稳定,也可进行测量,但应描述观察到的波动情况。
4.4 初始值的测量
初始值光通量、电源输入功率、温度和色度的测量应按照GB/T 29293的规定进行测量。
4.5 试验项目的选择
本文件所列检测条款中,第5章~第17章为LED灯具的通用测试要求,第18章为LED灯具部件
的环境适应性要求,相关方可依据产品功能特性、实际工况环境、目标性能需求及行业实践情况,参照附
录A来选择适合的可靠性试验项目。推荐条款的实施建议通过技术评估或协议约定予以确认。
5 温度循环试验
5.1 通则
温度循环试验应按照GB/T 2423.22的试验Nb:“规定变化速率的温度变化”和下述规定进行。
5.2 试验要求
试验应在满足GB/T 2424.5要求的试验箱内进行。试验温度符合表1,温度容差为±2K。
5.3 试验程序
单次循环的试验程序如下:
a) LED灯具在最大试验温度环境下达到稳定,然后断开电源,试验箱内的环境温度以(10±
2)K/min的速率降低到最小试验温度;
b) LED灯具在最小试验温度下保持断开电源50min,然后进行10次10s开、50s关的循环;
c) LED灯具接通电源;
d) 试验箱内的环境温度以(10±2)K/min的速率升高到最大试验温度;
e) LED灯具在最大试验温度下保持接通电源50min,然后进行10次10s开、50s关的循环。
5.4 合格判定
试验后,样品的标贴应无开裂、卷曲或脱落,样品无明显的损坏,且光性能变化率不应超过10%。
注:光性能变化率是指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适合的光参数测量指标(如光通量、照度、亮度、光强等),测得的产品
在试验后与试验前的光参数的比值。
6 电源开关试验
电源开关试验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7 加速工作寿命试验
LED灯具应在试验条件下连续工作1000h,试验温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温度容差为±2K。
8 温度冲击试验
对于在冷、热快速切换的场合使用的LED灯具,应按照GB/T 2423.22的试验Na:“规定转换时间
的快速温度变化”和下述规定进行温度冲击试验。
温度冲击试验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9 恒定湿热试验
在高湿度条件下使用的LED灯具应满足恒定湿热试验的要求。
试验应在试验箱内进行,试验箱应满足GB/T 2423.3-2016中第4章的要求。
试验时,应先使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处于试验室环境条件下,然后将试验箱内的温度调节到40℃±
2℃,当灯具tq高于40℃时,试验温度按tq进行,且使样品达到温度稳定。然后在2h内将试验箱内的
相对湿度调节到(93±3)%,待箱内的温度和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后进行通断电循环,同时开始计算
试验持续时间,通断电循环的时间应符合表5的规定,试验持续时间为168h。试验期间,如热保护器会
以熄灭或减少其光输出的方式进行保护,则将热保护器短路。
10 高温操作试验
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LED灯具应满足高温操作试验的要求。
试验应在试验箱内进行,试验箱应满足GB/T 2424.5的要求。
试验时,应先使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处于试验室环境条件下,样品通电,然后将试验箱温度以不超过
1K/min的变化速率调节到制造商声称的最高工作温度+10K,但室内灯具不应低于40℃,室外灯具
不应低于50℃,温度容差为±2K,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待箱内的温度达到规定值并稳
定后,应持续试验168h,如制造商有试验时间的特殊说明,则应采用制造商的声称。试验期间,如热保
护器会以熄灭或减少其光输出的方式进行保护,则应将热保护器短路。
当规定的试验持续时间结束时,试验样品应在试验箱内保持通电状态,然后以不超过1K/min的
变化速率将温度降到试验室环境温度,并稳定2h。
试验后,样品应无明显的损坏,且光性能变化率不应超过10%。
11 低温启动试验
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LED灯具应满足低温启动试验的要求。
试验应在试验箱内进行,试验箱应满足GB/T 2424.5的要求。
试验时,应先使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处于试验室环境条件下,然后将试验箱温度以不超过1K/min
的变化速率降低到制造商声称的最低工作温度,如无声称时室内灯具采用-20℃,室外灯具采用-40℃,
温度容差为±2K,待箱内的温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2h后,样品进行300次1min开、19min关的循
环。循环结束后的样品在低温状态下应能在5s内点亮。
当试验结束时,试验样品应保留在试验箱内,然后以不超过1K/min的变化速率将温度恢复到试
验室环境温度,并稳定2h。
试验后,样品应无明显的损坏,且光性能变化率不应超过10%。
12 极端温度贮存
12.1 高温贮存
当制造商声称的最高贮存温度高于70℃时,应进行高温贮存试验来验证LED灯具在极端高温环
境下的贮存和运输能力。
试验应在试验箱内进行,试验箱应满足GB/T 2424.5的要求。
试验时,应先使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处于试验室环境条件下,然后将试验箱温度以不超过1K/min
的变化速率调节到制造商声称的最高贮存温度,温度容差为±2K,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50%,待箱内的温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后,试验应至少持续72h,如制造商有试验时间的特殊说明,则
应采用制造商的声称。
当规定的试验持续时间结束时,试验样品应保留在试验箱内,然后以不超过1K/min的变化速率
将温度恢复试验室环境温度,并稳定2h。
试验后,样品应无明显的损坏,且光性能变化率不应超过10%。
12.2 低温贮存
当制造商声称的最低贮存温度低于-10℃时,应进行低温贮存试验来验证LED灯具在极端低温
环境下的贮存和运输能力。
试验应在试验箱内进行,试验箱应满足GB/T 2424.5的要求。
试验时,应先使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处于试验室环境条件下,然后将试验箱温度以不超过1K/min
的变化速率调节到制造商声称的最低贮存温度,温度容差为±2K,待箱内的温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
后,应至少持续试验72h,如制造商有试验时间的特殊说明,则应采用制造商的声称。
当规定的试验持续时间结束时,试验样品应保留在试验箱内,然后以不超过1K/min的变化速率
将温度恢复试验室环境温度,并稳定2h。
试验后,样品应无明显的损坏,且光性能变化率不应超过10%。
13 振动试验
13.1 试验要求
13.1.1 室外用杆式安装灯具
试验应在灯具的基本共振频率、按规定的加速度进行。
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x,y和z)上用5Hz~30Hz扫频,寻找并确定基本共振频率。
试验时,灯具应安装在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小直径的安装钢管上,按照制造商声称的安装条件,施加
对应的扭矩固定在测试夹具上。
注:试验时使用模拟灯杆装置,该装置一般由底座、灯杆和(或)悬臂组成,其中模拟灯杆的高度不高于500mm,模
拟悬臂与水平面的夹角与灯具安装说明书一致。
灯具按正常安装位置在振动发生器上扣紧,在每个平面上按振动加速度和基本共振频率经受
100000次振动。使用在道路上的灯具的加速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使用在桥梁以及天桥上的灯具的
加速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
13.2 合格判定
试验结束时,灯具的外壳不应破坏,电气间隙不应减小,灯具的所有部件都不能松动。任何可能造
成安全问题的损坏都等同于试验失败。通电后,灯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
14 LED灯具的光通维持寿命试验方法
14.1 试验方法的选择
14.1.1 概述
根据灯具是否使用了有ANSI/IESLM-80报告和确定的t's位置的LED光源、测定的参数与ANSI/
IESLM-80报告的符合性(包括灯具中LED光源的温度t's和电流I'f与 ANSI/IESLM-80报告中ts、
If),以及灯具是否使用表8给出的二次光学材料,按照图1规定的流程确定适用的试验方法。
注:ts和If分别为ANSI/IESLM-80报告中LED光源焊点温度和输入电流值,t's和I'f分别为LED灯具中的LED
光源焊点温度和输入电流值。
图1 试验方法选择流程图
14.1.2 测定灯具参数的条件
灯具在制造商声称的工作条件和性能工作温度(tq±2)℃下工作。如果制造商有多个tq的声称,试
验应在最高声称的tq下进行。
14.1.3 测定计算灯具内LED模块单元电流I'f
测定灯具内LED模块的输入电流,根据不同的电路计算模块单元的I'f,以确定I'f与 ANSI/IES
LM-80报告给出的模块电流If的对应性。测定的结果可能是:
a) I'f≤If;
b) I'f>If。
14.1.4 测定灯具内LED模块t's点的温度
测定的结果可能是:
a) 灯具t's点温度未超过ANSI/IESLM-80报告中的ts点最低温度,即t's≤tsmin,或灯具t's点温
度等于ANSI/IESLM-80报告中其他两个温度中的任一温度;
b) 灯具t's点温度超过ANSI/IESLM-80报告中的ts点最低温度,但未超过ANSI/IESLM-80报
告中的ts点其他最高温度,即tsmintsmax。
14.1.5 灯具中常用二次光学材料光衰ΔLO典型估计值
灯具中常用二次光学材料光衰典型估计值见表8。
14.1.6 使用表8之外光学材料的光衰ΔLO典型估计值
14.1.6.1 按GB/T 16422.2中的测试方法,户外灯具采用循环序号1方法,室内灯具采用循环序号5方
法,对灯具样品进行1200h老化,测试过程中样品不通电,每240h为一个测试节点,从老化试验箱中
取出,进行光电参数测试,收集灯具的光通量、色坐标等数据。
14.1.6.2 测试样品共3只,为生产厂同一批次生产的样品。3只样品(a~c)为完整的灯具,按14.1.6.1方
法进行测试。按表9内容进行测试并记录数据。
14.1.6.3 光通维持率的偏差值和颜色漂移的数值不超过表10的规定。
14.1.7 对灯具使用多种光学材料叠加时的光衰ΔLO选取
14.1.7.1 通则
如果灯具有使用多种光学材料,在选取表8估算值时,需根据灯具的工作环境和灯珠的t's点温度值
进行区分。
14.1.7.2 当灯具为室内环境工作的灯具
当t's≤55℃时,取最外层光学材料在表8中所给出的光衰ΔLO进行后续测试验证;
当55℃85℃时,需同时考虑灯具最内层和最外层光学材料的光衰,ΔLO估算值为LO内+LO外。
14.1.7.3 当灯具为户外环境工作的灯具
当t's≤55℃时,取最外层光学材料在表8中所给出的光衰ΔLO进行后续测试验证;
当t's>55℃时,需同时考虑灯具最内层和最外层光学材料的光衰,ΔLO估算值为LO内+LO外。
14.2 1000h法
14.2.1 1000h法试验
灯具按表11或12规定的条件进行1000h试验,试验结束后,灯具应满足相应规定的各项指标。
如选择表12试验条件,需选择同批次试验样品,并完成第5章温度循环试验、第6章电源开关试验。
试验期间,如遇有LED灯具的失效情况,需另选同一批次样品重新开始试验。
14.2.2 根据ANSI/IESLM-80报告数据确定灯具内LED模块的6000h光通维持率L1
根据测定灯具内LED光源t's点的温度和ANSI/IESLM-80报告数据,确定灯具内LED光源光通
维持率作为L1。
14.2.3 根据灯具的声称寿命等确定灯具内LED模块的6000h光通维持率L'1
根据灯具寿命期间光源光输出衰减、二次光学材料光衰减、散热结构老化对光输出衰减的影响,由
公式(2)得出与灯具声称寿命T有关的LED模块6000h最低光通维持率L'1:
14.2.4 样品数量
试验样品数量见表15。
14.2.5 合格判定
当L'1≤L1时,则认为制造商声称的寿命可接受,反之则不接受。
注:验证后得出的灯具寿命声称值,还需要考虑灯具结构对寿命评估带来的影响,必要时在验证结果作相应说明,
灯具的结构特性对寿命评估的影响说明见附录C。
14.3 直接法
14.3.1 试验条件
灯具在制造商声称的工作条件和性能工作温度(tq±2)℃下工作。如果制造商有多个tq的声称,试
验应在最高声称的tq下进行。
14.3.2 试验时间t
灯具在制造商声称的工作条件和性能工作温度下工作至少6000h。对于声称寿命50000h的灯
具,在时间和测试设备容许的条件下,可增加测试时间到10000h或更长。应每隔1000h测量一次光
通量,初始的1000h测量时间间隔可缩短。
应精确记录LED灯具实际工作时间。为了时间的精确性,可使用视频监控、电流监控和其他方法,
以确定实际工作时间。
14.3.3 样品数量n
试验样品数与最大可估算寿命有关,具体见表12。试验样品数量至少为3个。
14.3.4 计算光通维持寿命Lp
具体步骤如下。
14.3.5 光通维持寿命的最大可估算值L'p
根据试验样品数量n按表13得到相应的放大系数x,按公式(5)计算光通维持寿命的最大可估
算值:
14.3.6 确定预测光通维持寿命
根据计算光通维持寿命Lp和光通维持寿命的最大可估算值L'p,确定预测光通维持寿命,具体步骤
见图2。
14.3.7 合格判定
试验期间,对偶然LED灯具的失效样品记录在报告中,但不参与计算评定。制造商声称的光通维
持寿命不应超过预测光通维持寿命。
15 耐腐蚀试验
对使用金属外壳的户外灯具,可选如下方法进行耐腐蚀性试验,见附录A。
a) 方法A:盐雾试验
按GB/T 2423.17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336h的试验。完成后样品通过目视检验,无明显
变质和腐蚀。
b) 方法B:二氧化硫试验
按GB/T 2423.33中的试验Kca进行10周期的二氧化硫试验(二氧化硫体积分数为0.67%),
试验后,样品绝缘电阻应不低于4MΩ,样品外观应无明显变化,未出现腐蚀、起泡、开裂等
现象。
c) 方法C:涂层附着力测试
按QB/T 1551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灯具漆膜应具有良好附着力,与底材结合牢固,经过附着
力试验后,应无漆膜脱落的现象。
16 沙尘试验
对于在风沙恶劣工作环境下的户外灯具,应进行沙尘试验。
按GB/T 2423.37-2006中规定的测试方法,将灯具放入密闭试验箱内进行试验,试验用尘采用干
燥的非磨蚀性的细粉尘,可通过筛孔为75μm,金属丝直径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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