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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5624-2017 (GB/T35624-2017) | | 中文名称 | 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urban emergency shelt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00 | | 字数估计 | 10,111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6-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624-2017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urban emergency shelter
ICS 13.200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
2017-12-29发布
201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分级 1
3.1 级别 1
3.2 Ⅰ级应急避难场所的时间要求 1
3.3 Ⅱ级应急避难场所的时间要求 2
3.4 Ⅲ级应急避难场所的时间要求 2
4 选址与布局 2
4.1 选址 2
4.2 布局 2
5 设施 3
5.1 应急避难场所等级与设施基本要求 3
5.2 基本设施 3
5.3 一般设施 4
5.4 综合设施 4
6 应急转换 5
6.1 新建、改建项目的应急转换要求 5
6.2 设备与设施的应急转换要求 5
参考文献 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青岛亿
和海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挺鑫、张超、邢立强、徐连龙、王金玉、黄全义、袁宏永、申世飞、吴建松、朱伟、
郭再富、李群、田普淑。
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级、选址与布局、设施和应急转换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以及地下空间(含人民
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建筑。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应急避难场所 emergencyshelter
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生活,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的一定规模的场地
和建筑。
注:公共避难场所既包括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也包括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
室等建筑。
2.2
避难单元 shelterunit
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3
基本设施 basic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配套设施。
2.4
一般设施 generalfacilities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
2.5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
3 分级
3.1 级别
应急避难场所按安置时限和功能可以分为如下三级:
a) Ⅰ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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