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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5712-2017 (GB/T35712-2017) | | 中文名称 | 船舶电气设备 发电机和电动机 | | 英文名称 |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 equipment -- Generators and moto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U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60 | | 字数估计 | 14,171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712-2017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 equipment-Generators and motors
ICS 47.020.60
U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电气设备 发电机和电动机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092-301.1980《船舶电气设备 第301部分.设备 发电机和电
动机》。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NA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的文件,IEC 60092-301.1980无此内容,为便于
使用。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IEC 60034-1.2004,IDT)
---GB/T 6994-2006 船舶电气设备 定义和一般规定(IEC 60092-101.2002,IDT)
---GB/T 7358-1998 船舶电气设备 系统设计 总则(IEC 60092-201.1980,IDT)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红、李建国、陈琳、张超、冯伟明、胡振兴。
船舶电气设备 发电机和电动机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为750W 及以上的船用旋转电动机,也适用于励磁电动机,规定了驱动发
电机的原动机的相关要求。
推进电动机的特殊规定见GB/T 22190-2008的要求。
2 一般要求
所有发电机和电动机应符合IEC 60034-1的要求,以及本标准的规定。
3 性能
3.1 温升
温升的限值应符合IEC 60034-1.2004中附录A的表A.1的要求。
3.2 三线直流发电机上的失衡负载
除另有规定,所有三线直流发电机应按电流不平衡度为25%来设计。
4 发电机的电压调节
4.1 直流发电机
船用直流发电机的固有电压调整率应相对于原动机转速调整进行如下设计。
4.1.1 并励发电机或稳定并励发电机
额定功率为50kW及以上的并励发电机或稳定并励发电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电压在满载时设置其额定值,卸载引起的电压恒定增大不大于额定电压的15%;
b) 当电压设定在满载或空载下,在任何负载值下的电压不应超过空载电压。
4.1.2 复励发电机
相对于原动机的调速特性,额定功率为50kW及以上的复励发电机应设计成使发电机在满载运行
温度下从20%负载开始,电压偏离额定值小于额定电压的1%,满载电压偏离额定值小于额定电压的
1.5%。
在20%负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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