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35751-2017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35751-2017 | 150 | GB/T 35751-2017 | 9秒内发货PDF | 汽车装饰用非织造布及复合非织造布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35751-2017 (GB/T35751-2017) |
| 中文名称 | 汽车装饰用非织造布及复合非织造布 |
| 英文名称 | Nonwovens and composite nonwovens for automotive interio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14,174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5751-2017: 汽车装饰用非织造布及复合非织造布
GB/T 35751-2017 英文名称: Nonwovens and composite nonwovens for automotive interior
ICS 59.080.30
W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装饰用非织造布及复合非织造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原料为主,经非织造工艺加工而成,汽车顶篷、侧围、衣帽架、行李箱、座椅背
层、车厢地垫用非织造布和复合非织造布。
4 技术要求
4.1 内在质量
汽车装饰用非织造布及复合非织造布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4.2 外观质量
产品表面平整,边缘整齐,纤维分布均匀,无过密堆积。应无起毛起球以及影响使用的伤痕、污迹和
破损。对于复合非织造布应无分层现象。每批产品的色差应大于或等于3级。幅宽偏差应为(-5~+30)mm。
5 试验方法
5.1 内在质量
5.1.1 厚度偏差率按GB/T 24218.2规定执行。
5.1.2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按GB/T 24218.1规定执行。
5.1.3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按GB/T 24218.3规定执行。
5.1.4 撕裂强力按GB/T 3917.3规定执行。
5.1.5 定负荷伸长率按GB/T 33276-2016附录A规定执行,其中负荷为50N。
5.1.6 耐磨
5.1.6.1 Taber耐磨
按FZ/T 01128规定执行。其中摩擦轮为橡胶轮CS-10,负荷为500g,车厢地垫摩擦次数为1000次,
其余为300次。测试后根据表2对3块试样分别进行评级。如果3块试样中的2块或3块级数相同,
则以该级数作为该样品的试验结果;如果3块试样均不相同,则以最低级数作为样品的试验结果。
5.1.6.2 肖伯尔耐磨
按GB/T 33276-2016附录B规定执行。其中车厢地垫磨擦次数为1000次,其余为500次。
5.1.7 剥离强力按FZ/T 60011规定执行。
5.1.8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规定执行。
5.1.9 耐光色牢度
按GB/T 16991-2008规定执行。其中曝晒条件选用该标准6.1中的条件3,420nm的光谱辐照
度选定为1.2W/(m2·nm)。顶篷、侧围需要测试3个周期,行李箱、座椅背层、车厢地垫需要测试5个
周期,后衣帽架需要测试10个周期。
5.1.10 热存放的尺寸稳定性
将按照GB/T 6529标准大气调湿至少4h的样品,取两块大小为300mm×300mm的试样。在每
块试样的纵向和横向分别做三组标记点,使每组标记点的距离为200mm,将试样放在约16目的金属
网上,放入烘箱中,以温度到达110℃开始计时,放置5min后取出,按照GB/T 6529标准大气调湿至
少4h,测量各标记点的距离,精确到1mm。计算试样纵向和横向的尺寸变化率及平均值,按
GB/T 8170方法对数据进行修约,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以负号(-)表示减少(收缩),以正号(+)
5.2.1 检验条件
采用灯光检验,用40W青光或白光日光灯两支,上面加灯罩,灯罩与检验中心垂直距离为80cm±
5cm,或在D65光源下。如在室内利用自然光,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检验时,应将产品平摊在检验台
上,台面铺一层白布,检验人员视线应正视平摊产品的表面,目视距离为35cm以上。也可以使用验布
机检验,验布机的速度不大于20m/min。
5.2.2 色差
用 GB/T 250变色灰卡评定。
5.2.3 幅宽偏差
按GB/T 4666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分批规定
同一产品在原料、生产工艺等完全相同时,同一周期的产品划分一批。
6.2 抽样
6.2.1 内在质量
以片材形式供货的产品,抽取的片数应满足所有内在质量指标性能试验;以卷材形式供货的产品,
随机抽取1卷,距头端至少2m剪取样品,其尺寸应满足所有内在质量指标性能试验。
6.2.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的检验抽样方案见表3。
6.3 判定规则
6.3.1 内在质量判定
按4.1对批样的每个样本进行内在质量评定,符合4.1要求的为内在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3.2 外观质量判定
按4.2对批样的每个样本进行外观质量评定,符合要求的为外观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外
观质量不合格数不超过表3的接收数Ac,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如果不合格样本数达到了表3的
拒收数Re,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
6.3.3 结果判定按6.3.1和6.3.2判定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标识应清晰、明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主要规格(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如幅宽等);
c) 执行标准号;
d) 检验人员;
e) 生产厂家;
f) 出厂日期;
g) 产品商标。
7.2 包装以坚固和适于运输为原则,保证其品质不受影响,用塑料薄膜或编织带作外包装。
7.3 运输运输途中禁止损坏包装,要注意防污、防潮,带绒的面料要注意防压。
7.4 贮存
面料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气味性测定
A.1 测试装置
A.1.1 密封罐:两个容积为1L的密封罐,在室温和80℃条件下是无味的,且配有容易开启的盖子。
A.1.2 烘箱:具有空气循环系统,能够控制恒温(80±2)℃。
A.2 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洁净的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
A.3 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是经过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
A.4 试样准备
A.4.1 试样面积:当试样厚度小于或等于3mm时,取样面积为 (200±20)cm2;当试样厚度大于3mm
小于或等于20mm时,取样面积为(50±5)cm2;当试样厚度大于20mm时,则需沿试样使用面向下切
割至20mm厚,并按相应厚度取样。
A.4.2 试样数量:2块。
A.4.3 试样调湿:试样应在符合GB/T 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至平衡。
A.5 试验步骤
A.5.1 试验前清洗密封罐,确保其洁净无味。
A.5.2 试样分别在干态和湿态条件下进行测试。对于干态测试,将试样放入密封罐中,盖上密封盖。
对于湿态测试,将试样和2mL蒸馏水放入密封罐中,盖上密封盖。
A.5.3 将2个密封罐同时至于烘箱中烘燥2h。
A.5.4 将干态密封罐从烘箱中取出,待其自然冷却至 (60±5)℃,再进行评价。闻气味时,试验人员应
把头贴近罐子(约15cm),并移去盖子,然后用手扇动,引导空气从密封罐中到鼻子处慢慢吸入,瓶盖离
开密封罐不应该超过5s。按照表A.1的等级,记录下相应的级别。
注:在温度为20℃的测试环境中,自然冷却时间约为10s~60s,其他测试环境可参考冷却。
A.5.5 等待2min,重复A.5.4步骤对湿态试样进行测试。
A.5.6 重复A.5.4和A.5.5步......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35751-2017
相关标准: GB/T 38014|GB/T 35754|GB/T 35752|GB/T 38014|GB/T 35751-2017|GB/T 3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