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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318-2018 (GB/T36318-2018) | | 中文名称 | 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开放 总体要求 | | 英文名称 | Data openness for E-commerce platform -- General require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99 | | 字数估计 | 14,143 | | 发布日期 | 2018-06-07 | | 实施日期 | 2018-10-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318-2018
Data openness for E-commerce platform--General requirement
ICS 35.240.99
L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开放 总体要求
2018-06-07发布
2018-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电子商务数据开放模型 2
3.1 模型框架 2
3.2 角色与职责 3
3.3 模块与接口 3
4 数据开放总则 4
4.1 数据分级 4
4.2 数据安全 5
4.3 数据生命周期管理 5
5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的要求 5
5.1 技术要求 5
5.2 管理要求 7
6 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的要求 7
6.1 技术要求 7
6.2 管理要求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任我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百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淘宝科技有限公司、友盟同欣(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晋科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福州市标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艺标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四川红世财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快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潮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口口
鲜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红儒、李克鹏、陈艳军、王志民、隋媛、咸奎桐、李奕飞、叶琳、韩桃玲、张世长、
孙旭东、杨军、贾科、郭澍、宋红波、张啸、程东、崔从俊、安伟、董丽、罗显发、柴治、郑伟山、黄平。
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开放 总体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与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之间数据开放的术语和定义、模型和总则,
以及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和第三方软件提供商在数据开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和第三方软件提供商进行数据开放相关系统
的研发、部署、运行、维护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电子商务 electroniccommerce
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
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含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实现网
上接洽、签约、支付等关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等。
[GB/T 31524-2015,定义3.1]
2.2
用户 user
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机构或自然人,以注册的标识与用户信息为判断依据。
2.3
商家 merchant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产品与服务销售信息的组织。
2.4
加密 encipherment/encryption
对数据进行密码变换以产生密文的过程。一般包含一个变换集合,该变换使用一套算法和一套输
入参量。输入参量通常被称为密钥。
[GB/T 25069-2010,定义2.2.2.60]
2.5
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平台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2.6
由第三方开发或提供的用于辅助电子商务业务开展的软件。
2.7
安全事件 securityevent
由单个或一系列意外或有害的安全事态所组成的,极有可能危害业务运行和威胁信息安全。
注:安全事件特指电子商务安全事件,不仅包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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