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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34.1-2006 (GB/T3634.1-2006) | | 中文名称 | 氢气 第1部分 工业氢 | | 英文名称 | Hydrogen - Part 1: Industrial hydroge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8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20 | | 字数估计 | 12,181 | | 发布日期 | 2006-01-23 | | 实施日期 | 2006-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634-199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9号(总第9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氢的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化学裂解、电解、吸附、膜分离以及氢化物等方法制取的瓶装、集装格装和管道输送的氢气。它主要应用于石油、食品、精细化工、玻璃和人造宝石的制造、金属冶炼、切割以及焊接等行业。 |
GB/T 3634.1-2006: 氢气 第1部分 工业氢
GB/T 3634.1-2006 英文名称: Hydrogen -- Part 1: Industrial hydroge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634.1—2006
代替 GB/T 3634—1995
氢气 第 1 部分 工业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氢的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裂解、电解、吸附、膜分离以及氢化物等方法制取的瓶装、集装格装和管道输送的氢气。它主要应用于石油、食品、精细化工、玻璃和人造宝石的制造、金属冶炼、切割以及焊接等行业。
分子式:H2
相对分子质量:2.01588(按200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T 3634.1 的引用而成为GB/T 3634.1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GB/T3634.1, 然而,鼓励根据 GB/T3634.1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GB/T 3634.1。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 3723—1999,idt ISO 3165:1976)
GB 4962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neq ISO 4705:1983)
GB/T 5832.2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露点法
GB/T 6285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T 6681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7144 气瓶颜色标记
GB 14194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要求
3.1 工业氢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3.2 食盐电解法生产的工业氢应测定氯、碱组份,测定时样品气不应与指示剂发生反应。
4 试验方法
4.1 抽样、判定和复验
4.1.1 瓶装工业氢按表2规定的批量随机抽样检验,成批验收。当检验结果有一瓶不符合本部分技术要求时,应重新加倍随即抽样检验,如果仍有一瓶不符合本部分技术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4.1.2 集装格装氢气产品按表2规定的批量随机抽样检验,成批验收。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部分技术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4.1.3 稳定生产的管道输送的氢气每4h 抽样检验1次。当检验结果有任何 一 项指标不符合本部分 技术要求时则判该4 h 内产品不合格
4.1.4 工业氢的采样方法按 GBXT6681的规定执行,采样安全按 GB/T3723 的规定执行。
4.3 水分含量的测定
4.3.1 一等品、合格品游离水的测定
采用倒置法测定。在环境温度下将氢气瓶垂直倒置约10 min 后,微开瓶阀,让游离水以微小流量 流入干燥清洁的容器内,当有氢气喷出时,立刻关闭瓶阀。用量筒计量流出的水,其体积应符合表1的 相应规定。
4.3.2 优等品水分含量的测定
优等品按 GB/T 5832.2 进行测定。
允许采用其他等效的方法测定氢中水分含量。当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5832.2 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4.4 氧、氩和氮含量的测定
4.4.1 氧、氩和氮含量的测定见附录 A。
4.4.2 允许按 GB/T6285 规定的方法测定氧体积分数,该方法测氧体积分数的范围上限扩大至 1×10-2。当两种方法测定的氧含量有异议时,以GB/T6285 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4.5 氯、碱的测定
氯、碱的测定见附录B。
5 包装、标志及贮运
5.1 氢气瓶应符合GB5099 的规定,气瓶颜色标记应符合 GB7144的规定。运输时,氢气瓶上应附有 GB190 中指定的标志。
5.2 氢气的充装、标志及贮运应符合 GB14194 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
5.3 瓶装氢的成品压力在20℃时为(13.5±0.5) MPa。用于测量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 .5级。
5.4 返厂氢气瓶的余压不应低于0.05 MPa。 余压不符合要求的气瓶,水压试验后的气瓶以及新气瓶 等在充装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加热、抽空和置换。
5.5 氢气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
——生产日期或批号,成品压力,主要成分及含量;
——本部分标准号及产品等级,检验员号。
5.6 氢气体积计算
氢气体积的计算参见附录 C。
6 安全要求
6.1 氢气的生产、使用以及贮运应符合 GB496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
6.2 氢气为无色、无味、易燃易爆气体。氢中含氯、氧、一氧化碳以及空气等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险。由 于氢气着火点低,爆炸能高,因此在生产、使用和贮运时要严加注意。以下为这些混合物的爆炸限:
—— 氢和氯1:1(体积分数)混合时,在光照下即可爆炸;
—— 氢和氧混合物的爆炸限:氧中含氢的体积分数:4×10-²~795×10-²;
—— 氢和一氧化碳混合物的爆炸限: 一氧化碳中含氢的体积分数:13.5×10-2~49×10-2;
—— 氢和空气混合物的爆炸限:空气中含氢的体积分数:4×10-²~75×10-²。
6.3 氢气在室内积聚,当含量达到爆炸限时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在氢气氛中,人有被窒息的危险。因 此在氢气有可能泄漏或氢含量有可能增加的地方应设置通风装置;必要时应设置氢气报警仪,对氢含量 进行监测。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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