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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7204-2018 (GB/T37204-2018) | | 中文名称 | 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 | 英文名称 | Electrolyte for vanadium flow batte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3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99 | | 字数估计 | 14,192 |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 实施日期 | 2019-1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7204-2018: 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GB/T 37204-2018 英文版: Electrolyte for vanadium flow batte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明明、陈彦博、郝玥、张江峰、丛林、白智辉、仇劲国、许盛、王芳、刘国昌、
刘月菊、王红宝。
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
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硫酸体系的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908-2008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电导率的测定
GB/T 10247-2008 粘度测量方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9161-2016 包装容器 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GB/T 23942 化学试剂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通则
GB/T 30903 无机化工产品 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产品按照钒离子价态不同分为三个品种:3价电解液,3.5价电解液,4价电解液。每个品种根据杂
质含量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品及二级品。
3.2 主成分含量
产品中的钒含量、硫酸根含量、不同价态钒离子比例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的主成分含
量有其他要求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3 杂质元素含量
产品中的杂质元素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的杂质元素含量有其他要求时,在订货
单(或合同)中注明。
3.4 添加剂
允许向电解液中添加一定量的添加剂,添加剂的种类和加入量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以实测
值报出。
3.5 不溶性杂质
产品应无不溶性杂质。
3.6 物理性能
供方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提供电解液电导率及黏度指标,以实测值报出。
4 试验方法
4.1 主成分含量
钒含量、不同价态钒离子比例分析参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硫酸根含量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如
有异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2 杂质元素含量
4.2.1 Al、Ca、Cr、Fe、K、Mg、Mn、Mo、Na、Ni、Si含量分析按照GB/T 23942的规定进行,不同元素分
析谱线的波长参见表3。
4.2.2 As、Au、Cu、Pd、Pt含量分析按照GB/T 30903的规定进行。
4.2.3 Cl、NH4+含量分析按照供方现行分析方法进行,如有异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3 添加剂
添加剂分析按照供方现行方法进行,如有异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4 不溶性杂质
4.4.1 不溶性杂质的检测按照GB/T 11901-1989的相关规定进行。
4.4.2 过滤设备的准备按照GB/T 11901-1989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4.4.3 过滤操作按照GB/T 11901-1989中6.2的规定进行,样品体积1000mL。
4.4.4 在光线充足的室内观察微孔滤膜,如滤膜表面无肉眼可见异物,颜色为白色,则判定为合格。
4.4.5 肉眼判断困难时,可按照GB/T 11901-1989中的规定以重量法判断不溶性杂质含量,并由供需
双方协商解决。
4.5 物理性能
4.5.1 电导率的检测按照GB/T 6908-2008中7.3及7.5的规定进行。
4.5.2 黏度的检测按照GB/T 10247-2008中第2章的规定进行。选用GB/T 10247-2008附录A中
A.3规定的乌氏黏度计,根据实际黏度不同,选用GB/T 10247-2008附录A表A.3中规定的尺寸号
0C、0B或1的黏度计进行测量。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批次、品种和等级的产品组成,每批不超过30m3。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主成分含量、杂质元素含量、添加剂含量、不溶性杂质、物理性能的检验。
5.4 取样
5.4.1 主成分含量、杂质元素含量、添加剂含量及物理性能检验用样品的采取,按照GB/T 6678规定确
定采样单元数,从选出包装中,用符合GB/T 6680中规定的适宜的取样器自包装中上、中、下三处采取
等量的样品,将取出的样品混匀,分装至3个清洁干燥的聚乙烯瓶中,1份做供方检测用,1份做需方检
测用,1份密封保存备查,每份样品量约500mL。样品瓶上应贴有写有规定内容的标签(按GB/T 6678
规定)。
5.4.2 不溶性杂质检验用样品的采取,在每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一个包装,从选出包装中,用符合
GB/T 6680中规定的适宜的取样器自包装中上、中、下三处采取等量的样品,将取出的样品混匀,样品
量约1100mL。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主成分含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2 杂质元素含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3 不溶性杂质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电解液外包装上打印如下标记(或贴标签):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批号;
d) 本标准编号;
e)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符合GB 190-2009规定的“腐蚀性物质”标志。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6.2.1 产品应使用耐硫酸腐蚀的塑料容器,容积符合组批要求,并使用耐硫酸腐蚀的塑料盖密封。
6.2.2 宜使用符合 GB/T 19161-2016中Z类规格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中型散装容器包装,每桶
1m3。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
6.2.3 产品的运输和贮存温度范围为:-15℃~40℃,并避免长期阳光直射。
6.2.4 需要时,可以在容器中注入氮气作为保护气体。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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