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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7400.5-2019 (GB/T37400.5-2019) | | 中文名称 |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 | 英文名称 |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Part 5: Nonferrous metal cast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010 | | 字数估计 | 10,162 | | 发布日期 | 2019-03-25 | | 实施日期 | 2019-1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7400.5-2019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Part 5: Nonferrous metal casting
ICS 25.010
J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2019-03-25发布
2019-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GB/T 37400《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产品检验;
---第2部分:火焰切割件;
---第3部分:焊接件;
---第4部分:铸铁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第6部分:铸钢件;
---第7部分:铸钢件补焊;
---第8部分:锻件;
---第9部分:切削加工件;
---第10部分:装配;
---第11部分:配管;
---第12部分:涂装;
---第13部分:包装;
---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探伤;
---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探伤;
---第16部分:液压系统。
本部分为GB/T 37400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合肥海源机械
有限公司、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李雪民、白文龙、刘震、沈四海、夏娟、丁大伟、王霞、杨晓鸥、彭磊、杨炯。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1 范围
GB/T 3740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色金属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质量证明书和
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重型机械用砂型、金属型、离心铸造方法生产的铜及铜合金铸件、铝合金铸件、锌合金
铸件。其他有色金属铸件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173-2013 铸造铝合金
GB/T 1175-1997 铸造锌合金
GB/T 1176-2013 铸造铜及铜合金
GB/T 5678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
GB/T 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铸造表面
GB/T 6414 铸件 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37400.1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
3 技术要求
3.1 牌号、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
3.1.1 铝合金铸件的牌号、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3的规定。
3.1.2 锌合金铸件的牌号、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5的规定。
3.1.3 铜及铜合金铸件的牌号、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6的规定。
3.2 尺寸公差及公差带的配置
3.2.1 铸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 6414的规定。根据毛坯铸件最大基本尺寸,按照表1确定铸件尺寸
公差等级,同一铸件选用同一公差等级。铸件上所有尺寸的公差值均按此尺寸公差等级在表2中选取。
若需更高等级的铸造公差,则应在图样的相应公称尺寸处注明。
表1 铸件尺寸公差等级 单位为毫米
毛坯铸件基本尺寸
尺寸公差等级
长度尺寸 壁厚
≤25 DCTG9 DCTG10
>25~250 DCTG10 DCTG11
>250~4000 DCTG11 DCTG12
>4000~10000 DCTG12 DCTG13
单件、小批量生产按表中的公差等级选取。
成批、大量生产比单件、小批量生产相应提高两级选取公差等级。
注:长度尺寸指长度、宽度、高度、中心距、直径和圆角。
表2 铸件尺寸公差数值 单位为毫米
毛坯铸件基本尺寸
铸件尺寸公差数值
DCTG7 DCTG8 DCTG9 DCTG10 DCTG11 DCTG12 DCTG13
≤25 0.82 1.2 1.7 2.4 3.2 4.6 6
>25~40
>40~63
0.9
1.3
1.4
1.8
2.0
2.6
2.8
3.6
4.0
5.6
>63~100
>100~160
>160~250
1.1
1.2
1.4
1.6
1.8
2.0
2.2
2.5
3.2
3.6
4.0
4.4
5.0
5.6
6.0
7.0
8.0
>250~400
>400~630
>630~1000
1.6
1.8
2.2
2.6
2.8
3.2
3.6
4.0
5.0
6.0
6.2
7.0
8.0
9.0
10.0
11.0
>1000~1600
>1600~2500
>2500~4000
2.2
2.6
3.2
3.8
4.4
4.6
5.4
6.2
8.0
9.0
9.0
10.0
12.0
13.0
15.0
>4000~6300
>6300~10000
7.0
10.0
11.0
14.0
16.0
23.0
注:DCTG7、DCTG8、DCTG9、DCTG10、DCTG11、DCTG12、DCTG13均为尺寸公差等级。
3.2.2 铸件尺寸公差带应相对于毛坯铸件基本尺寸对称分布,即公差的一半位于基本尺寸之上,另一
半位于基本尺寸之下(见图1)。有特殊要求时,公差带也可以不对称分布,但应在图样上标注或技术文
件中规定。
图1 尺寸公差与极限尺寸
3.2.3 壁厚尺寸公差等级一般可降一级选用。
示例:如图样上一般尺寸公差为DCTG10,则壁厚尺寸公差为DCTG11。
毛坯铸件基本尺寸指:
a) 图样中标注的两个非机械加工面间尺寸;
b) 图样中标注的非机械加工内、外径,圆角和圆弧;
c) 图样中标注的机械加工尺寸加上加工余量(见图1)。
3.2.4 非机械加工铸造内、外圆角或圆弧的最小极限尺寸为图样标注尺寸,最大极限尺寸为图样标注
尺寸加上公差值。
示例:圆角的公称尺寸为50mm,尺寸公差等级11级,从表2中得出公差为4mm,那么圆角的下偏差为0,上偏差
为4mm。
3.2.5 铸件有倾斜的部位,其尺寸公差带应沿倾斜面对称配置(见图2)。
图2 倾斜部位的尺寸公差带
3.3 错型(错箱)
除另有规定的外,错型值应处在表1所规定的公差范围内(见图3)。当需进一步限制错型时,应在
图样上注明最大错型值。
图3 最大错型
3.4 加工余量
3.4.1 毛坯铸件的加工余量是指一个面的加工余量。一个旋转体或两个面需加工的表面加工余量应
按2倍计算。
3.4.2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需机械加工的表面只规定一个值,即按铸件最大尺寸在表3中选取。
表3 铸件加工余量 单位为毫米
铸件最大尺寸
加工余量
单件、小批量生产 成批、大量生产
底面和侧面
单个面
顶面和铸模中垂直面
(锥面)加量
底面和侧面
单个面
顶面和铸模中垂直面
(锥面)加量
≤100 2.5
>100~160 3.5
>160~250 4.5
>250~400 5.5
>400~630 6
>630~1000 7
1.5
4.5
>1000~1600 8
>1600~2500 9
>2500~4000 12
>4000~6300 16
>6300~10000 20
注:铸件最大尺寸是指最终机械加工后铸件的最大轮廓尺寸。
3.5 计算毛坯铸件尺寸示例(见表4)
单件生产铜合金圆环见图4。铸件尺寸公差等级DCTG11。铸件最大尺寸ϕ1000mm,每个面加
工余量应按表3选取。
表4 毛坯铸件尺寸计算示例 单位为毫米
加工后尺寸 加工余量 尺寸公差按DCTG11
毛坯铸件
最小尺寸 最大尺寸
1000 +2×7 ±4.5 1009.5 1018.5
500 -2×7 ±3.5 482.5 489.5
100 +2×7+2 ±2.5 113.5 118.5
图4 铜合金圆环
3.6 几何形状、尺寸
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图样或订货技术条件的要求。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逐件进行检
查,对于成批生产的铸件可采取抽查,抽查方法应由供需双方协商。
3.7 表面质量要求
3.7.1 铸件非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砂型铸造Ra 不得大于50μm,金属型和离心铸造Ra 不得大于
25μm。
3.7.2 应以GB/T 6060.1规定的比较样块或自制的比较样件对比检查铸件表面粗糙度。比较样件由
供需双方协商选定和确定。铸件表面有80%粗糙度面积不低于比较样块时,则认为该铸件合格。铸件
表面经检验人员确认不低于比较样件时,也认为合格。
3.7.3 铸件应清除浇冒口、飞刺等。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应铲平、磨光,达到表面质量要求。
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高度应按表5的规定选取。
表5 加工表面的浇冒口残留量 单位为毫米
铸件最大尺寸 浇冒口残留高度
≤600 ≤5
>600~1200 ≤10
>1200 ≤15
3.7.4 铸件上的型砂、芯砂及芯骨应清除干净。
3.7.5 铸件上不得有冷隔、裂纹、穿透性气孔、缩松、氧化物、夹渣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存在。
3.7.6 铸件的加工前表面可有经机械加工可以去掉的任何缺陷。
3.7.7 螺纹部位,螺纹孔内部自起始部位至旋入4个螺距之内的距离范围不应有缺陷。
3.7.8 若铸件必需进行内部缺陷检查,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明确规定。
3.7.9 对于要求气密性或盛放液体的铸件,应按图样或订货协议的规定进行气密性或渗透性试验。
3.7.10 铸件表面另有要求时,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明确规定。
3.8 缺陷的修整
3.8.1 缺陷为下列情况时,不应对其进行修补:
a) 与易燃、易爆或剧毒物质接触的承压或密封部位;
b) 承受高温、高压、强腐蚀的部位;
c) 螺纹部位、重载荷的主要承载部位;
d) 铸件上的冷隔及严重的砂眼、气孔、渣孔、缩松和夹渣等缺陷。
3.8.2 除3.8.1规定的情况外,铸件上需要焊补,且可以焊补的缺陷均需焊补或用其他可行的方法进行
修补。可用打磨的方法清除缺陷,打磨后的铸件尺寸应符合铸件尺寸公差的要求。
3.8.3 焊补时应仔细清理表面并制定焊补工艺,焊补区不应有裂纹、未焊透、未焊合等缺陷。铸件应在
铸态下焊补,对于热处理后需焊补的铸件,焊补后应按原状态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的铸件应重新检验
单铸或附铸试样的性能。
3.8.4 铸件若发生变形可对其进行矫正。矫正后,应检验其几何尺寸及有无裂纹等。
3.8.5 铸件的修补部位有水压、气密性要求时,修补后应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2倍进行相关试验。
4 试验方法
4.1 铝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173的规定。
4.2 锌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175的规定。
4.3 铜及铜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176的规定。
4.4 铝合金、锌合金、铜及铜合金铸件的光谱分析的取样方法应按GB/T 5678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权利和检验地点
5.1.1 铸件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和验收。
5.1.2 需方要求参加供方检验时,双方应商定提交检验的日期。若需方在商定的时间内未能到场,供
方可自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需方。
5.1.3 除供需双方商定只能在需方检验外,最终检验应在供方进行。
5.1.4 供需双方对铸件质量发生争议时,检验可在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进行。
5.2 铸件批次的组成
5.2.1 在8h以内浇注且全部铸件采用同一热处理工艺的,总量不超过1000kg的同一熔炼炉次铸件,
可视为一个批次进行检验。
5.2.2 在生产稳定的情况下(包括原材料、熔炼工艺、试验方法、检验等工序的稳定),在一个班次8h之
内浇注的,以不同熔炼炉次的同一合金,采用同一热处理工艺生产的全部铸件,可视为一个批次进行
检验。
5.2.3 不同熔炼炉次的同一合金,浇注一个铸件;符合5.2.2的要求时,可作为一个批次检验。否则,对
各熔炼炉次都应检验其单铸试样的力学性能。
5.3 试样
5.3.1 铜及铜合金铸件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 1176-2013中附录A的规定。
5.3.2 铝合金铸件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 1173-2013中附录B的规定。
5.3.3 锌合金铸件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 1175-1997中4.4的规定。
5.3.4 单铸试样的铸型应使用与铸件相同的铸型材料,且应与铸件同批浇注。对于需热处理后供货的
铸件,单铸试样应与铸件一起进行热处理。
5.3.5 若因试样缺陷而造成试验结果不合格,则应重新取样试验;无备用试样时可取本体试样。本体
试样的切取部位及尺寸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5.3.6 本体试样的抗拉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单铸试样的80%,伸长率应不小于单铸试样的50%。
5.4 试验次数、试验结果评定和复验
5.4.1 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试验次数为每批取样一组。对试验次数有特殊要求的,应由供需双方协
商决定。
5.4.2 化学成分试样一组两根,允许首次检验一根。其中一根符合要求,则该批铸件即为合格。若
两根试样的分析结果均不合格,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
5.4.3 力学性能试样一组三根,首次检验一根。若测定的力学性能符合要求,则该批铸件为合格;若不
符合要求,可用另外两根试样进行复验。
5.4.4 若复验结果为两根试样都达到要求,则该批铸件仍为合格;若复验结果中仍有一根达不到要求,
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
5.5 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5.5.1 铸件几何形状、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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