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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36.18-2017 (GB/T3836.18-2017) | | 中文名称 |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 | 英文名称 |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18: Intrinsically safe electrical system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60.20 | | 字数估计 | 62,632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36.18-2017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8.Intrinsically safe electrical systems
ICS 29.260.20
K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836.18-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系统描述文件 2
5 类别和组别 3
6 系统等级 3
7 环境温度额定值 4
8 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互连导线/电缆 4
9 对电缆和多芯电缆的要求 4
10 本质安全电路的接线装置 5
11 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5
12 防雷电冲击及其他浪涌保护 6
13 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评定 6
14 标志 9
15 预先确定的系统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简单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评定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多电源组合电路的评定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非线性和线性本质安全电路的互连 15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电感参数的确定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系统描述图和系统安装接线图的参考格式 49
附录F(资料性附录) 本安电路的浪涌保护 52
附录G(规范性附录) 电缆电气参数试验 55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系统中简单设备的应用 57
附录I(规范性附录) FISCO系统 58
前言
《爆炸性环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油浸型“o”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 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Ma级设备。
本部分为《爆炸性环境》的第1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3836.18-2010《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与GB 3836.18-2010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有.
---标准范围从Ⅱ类扩大到Ⅰ类、Ⅱ类和Ⅲ类(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保护等级“ic”级(见第6章);
---增加了电缆和多芯电缆的要求(见第9章);
---引用了GB 3836.4-2010关于本质安全电路终端的要求(见第10章);
---增加了“ic”级扩展和明确的本质安全电气系统评定的要求(见第13章);
---增加了预设系统,合并了GB 3836.19-2010对FISCO的系统要求(见第15章和附录I);
---增加了含有集中电感和集中电容的简单本质安全电路的要求(见附录A);
---增加了电缆电气参数试验方法(见附录G);
---增加了系统中使用简单设备的信息(见附录H)。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079-25.2010《爆炸性环境 第25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
统》。
本部分与IEC 60079-25.2010相比,做了如下结构调整.
---删除附录I中 “I.2.1概述”,I.2不再设条。
本部分与IEC 60079-25.2010的技术性差异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1-2010代替IEC 60079-0;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8-2014代替IEC 60079-15;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15-2017代替IEC 60079-14.2007;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12476.1-2013代替IEC 61241-0;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 12476.4-2010代替IEC 61241-11;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657.2代替IEC 61158-2;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927.1代替IEC 60060-1。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工业自动化仪
表研究院、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梅安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徐建平、朱世安、金勇、何达文、郑振晓、王西同、刘姮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836.18-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1 范围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保护型式为“i”)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整体或部分拟用于Ⅰ类、Ⅱ类或Ⅲ类设备场所的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注.本部分用于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设计和评定,其人员可以是制造商、第三方机构、专家顾问或最终用户的工作
人员。
本部分是对GB 3836.4-2010的补充,GB 3836.4-2010的要求适用于本质安全电气系统中的电
气设备。
按照本部分要求设计的Ⅱ类或Ⅲ类本质安全电气系统的安装要求在GB/T 3836.15-2017中予以
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IEC 60079-0.2007,MOD)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1.2006,
MOD)
GB 3836.8-2014 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5.2010,MOD)
GB/T 3836.15-2017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IEC 60079-14.
2007,MOD)
GB 3836.19-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IEC 60079-27.
2008,IDT)
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1241-0.2004,MOD)
GB 12476.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IEC 61241-11.2005,
IDT)
GB/T 16657.2 工业通信网络 现场总线规范 第2部分.物理层规范和服务定义(GB/T 16657.2-
2008,IEC 61158-2.2007,IDT)
GB/T 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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