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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36.22-2017 (GB/T3836.22-2017) | | 中文名称 | 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 | 英文名称 |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22: Protection of equipment and transmission system using optical radi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60.20 | | 字数估计 | 26,277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36.22-2017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2: Protection of equipment and transmission system using optical radiation
ICS 29.260.20
K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
保护措施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通用要求 3
5 防爆型式 4
6 型式检查和试验 7
7 标志 9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基准试验数据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点燃机理 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点燃危险评定 16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典型光纤电缆结构 17
附录E(资料性附录)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各部分与国际标准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18
参考文献 20
前言
《爆炸性环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油浸型“o”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 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Ma级设备。
本部分为《爆炸性环境》的第2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079-28:2006(第1版)《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 光辐射
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本部分与IEC 60079-28:2006的技术性差异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1-2010代替IEC 60079-0;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14-2014代替IEC 60079-10;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4-2010代替IEC 60079-11;
● 用IEC 60825-2:2010代替IEC 60825-2;
● 用GB 3836(所有部分)代替IEC 60079(所有部分),用 GB/T 20438(所有部分)代替
IEC 61508(所有部分),用GB/T 21109(所有部分)代替IEC 61511(所有部分),各部分之
间的一致性程度参见附录E;
---删除了IEC 标准的附录E“用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方法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科学院激光
研究所、深圳市南油诺安电子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侯彦东、石晓贤、刘姮云、杨利、卿笃安。
引 言
在通讯、勘察、传感和测量活动中,越来越多地使用灯具、激光、发光二极管(LED)、光纤等形式的光
学设备。在物料的处理过程中,常常采用辐照度很高的光辐射。这些设备通常安装在爆炸性环境中或
者附近,而且辐射可能通过爆炸性环境。由于辐射自身的特性,可能会点燃周围的爆炸性环境。另外,
是否有吸收物存在,也会显著影响点燃。
可能点燃的机理有四种:
a) 表面或颗粒吸收光辐射后,温度升高,在某些条件下,会达到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温度。
b) 当波长与气体的吸收波段匹配时,一定量的可燃性气体发生热点燃。
c) 紫外线波长范围内的辐射使氧分子光解,形成光化学点燃。
d) 强光束聚焦处激光直接导致气体分解,产生等离子和冲击波,二者最终成为点燃源。接近分解
点的固体材料会加剧这个过程。
实际上,用最小点燃能力的辐射功率,最有可能引起点燃的是a)。对某些脉冲辐射,d)也会引起
点燃。
光学设备多数情况下与电气设备一起使用,电气设备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有明确的标准规定。本
部分对GB 3836.14-2014规定的危险场所使用光学系统,提出了防止潜在点燃危险的保护措施。
本部分详细介绍了危险场所光辐射设备控制点燃危险的综合系统。
爆炸性环境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
保护措施
1 范围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说明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光辐射设备的潜在点燃危险,规定了爆炸性环境
用光辐射传输设备的预防措施和要求,同时也规定了一种试验方法,在通过评定或光束强度测量不能保
证光学限值时,验证光束在选定的试验条件下不会发生点燃。本部分也适用于位于爆炸性环境外部,但
发射的光辐射会进入爆炸性环境的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波长范围为380nm~10μm的光辐射。点燃机理如下:
---表面或颗粒吸收光辐射后,温度升高,在某些条件下,会达到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温度。
---强光束聚焦处激光直接导致气体分解,产生等离子和冲击波,二者最终成为点燃源。接近分解
点的固体材料会加剧这个过程。
注1:见引言a)和d)的介绍。
本部分不包括紫外线辐射的点燃和爆炸性混合物本身吸收辐射造成的点燃,也不包括爆炸吸收物
或含有自身氧化剂的吸收物以及催化吸收物造成的点燃。
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大气条件下光辐射设备的要求。
本部分在GB 3836.1-2010通用要求内容的基础上,有增加和补充。
注2:由于紫外线辐射以及多数气体的吸收特性非常特殊,本部分对引言中b)项和c)项的点燃机理未做规定(见附
录B)。
注3:减少人类遭受光纤通讯系统危害的安全要求见IEC 60825-2:2010。
注4:防爆型式“opis”、“oppr”和“opsh”能够提供Ga、Gb或Gc级保护等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所有部分) 爆炸性环境[IEC 60079(所有部分)]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IEC 60079-0:2007,MOD)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1:2006,
MOD)
GB 3836.14-2014 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IEC 6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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