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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4173-2024 (GB/T44173-2024) | | 中文名称 | 乘用车车门开启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door open warning system of passenger ca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 字数估计 | 14,110 |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 实施日期 | 2024-07-24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4173-2024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door open warning system of passenger cars
乘用车车门开启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及
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机动
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淞
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软睿驰汽车技术
(沈阳)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晨、陈振宇、卢红喜、陈鹏、宋雪松、刘枫、黄画宇、李华飞、刘卫东、
邵星辰、黄利权、于欣彤、刘威、罗骞、管希铭、张路、张强、唐松坡、陈艺、李颖、杜金池。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车门开启预警系统的一般要求和性能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有车门开启预警系统的M1类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 34660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39263 道路车辆 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 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392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功能
在车辆静止状态下,DOWS应至少在车门开启且与目标存在碰撞风险时对驾乘人员发出警告信息。
4.2 自检
DOWS应在上电后进行自检且至少具备以下自检功能:
检查相关电气部件是否正常运行;a)
检查相关传感元件是否正常运行。b)
4.3 DOWS 状态提示
对于驾驶员可主动开启和关闭的 DOWS,当驾驶员主动关闭 DOWS后,应发出光学提示信息。
4.4 警告信息
当 DOWS监测到车辆车门开启且与目标存在碰撞风险时,应采用易被驾乘人员感知的方式发出警告
信息,该警告信息:
应采用光学、声学及触觉中的至少1种方式,并应清晰地指示目标位于试验车辆左侧或右侧;a)
应明显区别于DOWS其他提示信息。b)
4.5 故障响应
若 DOWS自检及运行期间发生故障,DOWS应发出故障指示信息。该故障指示信息应采用光学、
声学及触觉中的至少 1种方式,且明显区别于 DOWS的警告信息及车辆的其他故障指示信息。
4.6 电磁兼容性
DOWS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 34660的要求。
5 性能要求
5.1 左侧报警
如图 3所示,按 6.4、6.5及 6.6进行试验,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 DOWS应持续发出左侧警告信
息,警告信息发出时 TTC不应小于 1.5 s,该警告信息应满足 4.4的要求:
目标的所有部位位于线A的后方;a)
目标的任何部位位于线B的右侧;b)
目标的所有部位位于线C的左侧;c)
左侧任一车门开启。d)
5.2 右侧报警
如图 3所示,按 6.4、6.5及 6.6进行试验,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 DOWS应持续发出右侧警告信
息,警告信息发出时 TTC不应小于 1.5 s,该警告信息应满足 4.4的要求:
目标的所有部位位于线A的后方;a)
目标的所有部位位于线D的右侧;b)
目标的任何部位位于线E的左侧;c)
右侧任一车门开启。d)
5.3 延迟关闭
按 6.7进行试验,DOWS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下电开关的试验车辆,DOWS在下电后持续工作至少3 min,在满足报警条件时发出警告信息;a)
无下电开关的试验车辆,DOWS在静置时持续工作至少3 min,在满足报警条件时发出警告信息。b)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车辆 DOWS 设置
对于可调报警临界点的 DOWS,试验应在 DOWS最迟报警临界点设置下进行。试验开始后不应改
变 DOWS设置。
6.2 试验设备
6.2.1 试验设备应完全独立于试验车辆。试验设备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距离测量精度至少达到0.05 m;a)
时间测量精度至少达到30 ms;b)
速度测量精度至少达到0.1 km/h。c)
6.2.2 试验目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目标机动车选取普通大批量生产的M1类车辆或表征参数能够代表M1类车辆的柔性目标;a)
目标两轮车选取普通大批量生产的两轮车或表征参数能够代表两轮车的柔性目标,两轮车的长b)
度为(1.8±0.2)m,宽度(包含成年骑行者)为(0.5±0.2)m,高度(包含成年骑行者)为
(1.7±0.2)m。
注:柔性目标指在试验时能降低试验车辆碰撞损伤的目标物。
6.3 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光照强度不低于500 lx;a)
温度范围为-20 ℃~+45 ℃;b)
水平能见度大于1 km。c)
6.4 DOWS 报警边界试验
如图 4所示,目标以表 1所示速度及横向距离,平行于试验车辆方向,沿直线超越静止试验车辆。
目标进入试验车辆相邻区域且纵向距离为表 1对应数值,试验车辆试验侧车门开启且车门与车身夹角尽
量最小并保持静止时,试验开始。目标超越试验车辆线 A(3±0.5)m时,试验结束。试验包括:
试验车辆左侧所有车门试验,目标机动车和目标两轮车各进行1次试验;a)
试验车辆右侧所有车门试验,目标机动车和目标两轮车各进行1次试验。b)
6.5 目标直线超越试验车辆试验
如图 4所示,目标分别以表 2所示速度,平行于试验车辆方向,沿直线超越静止试验车辆,目标与
试验车辆横向距离为(1±0.1)m。目标与试验车辆纵向距离为表 2对应数值,试验车辆试验侧车门开
启且使车门与车身夹角尽量最小并保持静止时,试验开始。目标超越试验车辆线 A(3±0.5)m时,试
验结束。试验包括:
试验车辆左侧驾驶位车门试验,目标机动车和目标两轮车各进行1次试验;a)
试验车辆右侧最靠近车尾车门试验,目标机动车和目标两轮车各进行1次试验。b)
6.6 目标变道超越试验车辆试验
如图 5 所示,目标以表 3 所示速度自试验车辆正后方沿平行于试验车辆方向驶向试验车辆,按
表 3对应纵向距离进行变道超越,完成变道后直至试验结束两车横向距离为 (1±0.1) m。当两车纵向距
离为表 3对应数值,试验车辆试验侧车门开启且使车门与车身夹角尽量最小并保持静止时,试验开始。
目标超越试验车辆线 A(3±0.5)m时,试验结束。试验包括:
试验车辆左侧驾驶位车门试验,目标机动车和目标两轮车各进行1次试验;a)
试验车辆右侧最靠近车尾车门试验,目标两轮车进行1次试验。b)
6.7 DOWS 延迟关闭试验
如图 6所示,目标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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