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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5540-2025 (GB/T45540-2025) | | 中文名称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化学纤维 | | 英文名称 | Greenhouse gas - Quantification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 Man-made fib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60.20 | | 字数估计 | 30,399 |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实施日期 | 2025-1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5540-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化学纤维
ICS 59.060.20
CCS W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化学纤维
2025-03-28发布
2025-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6)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福建省百川资
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
业协会、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易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荣锦江
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丝丽雅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东华大学、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佳海特种纤维有限
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百草未来健康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浙江恒
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世兴达(福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新丝维纤维有限公司、江苏华西村股
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旷达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俊松、郑柏山、张佳鸿、管永银、徐敏杰、刘世扬、陈斐、李红杰、高璨、周烨、
张松敏、李方、孔文龙、马骁伦、范余娟、贺敏、刘明哲、张飞雄、王朝生、汪亚楠、郭清海、刘宁宁、刘劲松、
刘红武、黄效华、曲凯、张世韬、张翔宇、毛佳枫、许雅棠、蔡朝晖、陈玉新、范永安、魏红霞、孙先武、
马协锦、钱增学。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化学纤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的范围、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
响评价、结果解释和产品部分碳足迹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涤纶、锦纶、粘胶纤维、氨纶、腈纶、丙纶、维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化学纤维产
品部分碳足迹的量化和报告。
本文件不适用于循环再利用涤纶、循环再利用锦纶、循环再利用丙纶等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碳抵
消和产品部分碳足迹信息交流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4146(所有部分) 纺织品 化学纤维
GB/T 24040-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2008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46(所有部分)、GB/T 24040-2008、GB/T 24044-2008、GB/T 24067、GB/T 32150-
2015和ISO/T S14027: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学纤维 man-madefibre;chemicalfibre
化纤
除天然纤维以外的,由人工制造的纤维。
注:化学纤维分为再生纤维、合成纤维和无机纤维。
[来源:GB/T 4146.2-2017,2.1]
3.2
产品系统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
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来源:GB/T 24067-2024,3.1.1]
3.3
在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
和,并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3.1.2]
3.4
声明单位 declaredunit
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
[来源:GB/T 24067-2024,3.3.8]
3.5
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
长在红外光谱内辐射的气态成分。
[来源:GB/T 32150-2015,3.1]
3.6
比较某种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迫的单位。
[来源:GB/T 24067-2024,3.2.2]
3.7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
的系数。
[来源:GB/T 32150-2015,3.15]
3.8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来源:GB/T 32150-2015,3.6]
3.9
温室气体清除量 greenhousegasremoval
在特定时段内从大气中清除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来源:GB/T 24067-2024,3.2.6]
3.10
产品系统 productsystem
拥有基本流和产品流,同时具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并能模拟产品生命周期的单元过程的集合。
[来源:GB/T 24044-2008,3.28]
3.11
共生产品 co-product
同一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
[来源:GB/T 24044-2008,3.10]
3.12
系统边界 systemboundary
通过一组准则确定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 24067-2024,3.3.4]
3.13
单元过程 unitprocess
进行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时为量化输入和输出数据而确定的最基本部分。
[来源:GB/T 24044-2008,3.34]
3.14
取舍准则 cut-offcriteria
对与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相关的物质和能量流的数量或环境影响重要性程度是否被排除在研究范
围之外所做出的规定。
[来源:GB/T 24044-2008,3.18]
3.15
分配 alocation
将过程或产品系统中的输入和输出流划分到所研究的产品系统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产品系
统中。
[来源:GB/T 24040-2008,3.17]
3.16
碳抵消 carbonoffsetting
用所研究产品系统边界以外的,通过避免排放、减少或清除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来全部或部分抵偿产
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机制。
[来源:GB/T 24067-2024,3.1.7]
4 量化目的
开展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量化的目的是通过量化化学纤维产品对全球变暖的潜在贡献[以二
氧化碳当量(CO2e)表示],披露产品部分碳足迹信息;明确生命周期相关阶段或单元过程对产品部分碳
足迹的影响程度;为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优化产品部分碳足迹和推动行业发展提供方向。
目标受众包括化学纤维产业链相关企业、消费者、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等。
5 量化范围
5.1 产品信息
量化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时应介绍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材质、规格、类别、光泽、功能或特点
等,宜包括加工工艺,如连续聚合、间歇聚合、原位聚合、熔体直纺、切片纺、湿法纺丝、干法纺丝等。产品
信息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
示例:1.33dtex×18mm棉型本白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22dtex/24f细旦原位聚合黑色锦纶6全拉伸丝。
5.2 声明单位
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声明单位为1吨化学纤维或某具体品种。
5.3 系统边界及取舍准则
5.3.1 系统边界
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的系统边界包括原辅料获取阶段和化学纤维生产阶段,不包括化学纤维
出厂运输阶段、下游产品及终端产品生产阶段、终端产品使用阶段及其废弃阶段。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
足迹系统边界示意图见图1,部分化学纤维品种的系统边界图见附录A。
图1 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系统边界图
原辅料获取阶段指从天然资源能源(原油、煤、天然气、矿石、二氧化碳等)到化学纤维的原辅料以及
燃料、电力和热力等能源动力的过程,以及原辅料和能源动力到化学纤维生产企业的运输过程,其中辅
料应包括母粒、三废处理用材料(如活性炭、碳酸盐等),宜包括催化剂、油剂,不包括包装材料。部分化
学纤维的主要原辅料可参考表1。
表1 部分化学纤维的主要原辅料
序号 化学纤维品种 主要原辅料
1 涤纶
熔体直纺 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催化剂、助剂、消光剂、母粒和水等
切片纺 聚酯切片、母粒、消光剂和水等
2 锦纶
锦纶6 聚己内酰胺切片、母粒和水等
锦纶66 己二胺、己二酸或聚己二酰己二胺切片、母粒和水等
锦纶56 聚己二酰戊二胺切片、母粒和水等
3 粘胶纤维 浆粕、烧碱、硫酸、硫酸锌、二硫化碳、次氯酸钠、双氧水、活性炭和水等
4 氨纶
干法纺丝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扩链剂、止链
剂、功能助剂、溶剂和水等
熔融纺丝 切片等
腈纶[二甲基乙酰胺(简称
DMAc)湿法两步法工艺]
丙烯腈、乙酸乙烯(第二单体)、乙酸、二甲胺、DMAc、过硫酸铵(催化剂)、亚硫酸氢
钠(活化剂)、硫酸、氢醌(阻聚剂)、造粒助剂、二氧化钛、草酸和油剂等
6 丙纶 聚丙烯切片和母粒等
7 维纶 聚乙烯醇、乙酸、硼酸、芒硝、硫酸、烧碱和水等
8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溶剂(白油或十氢萘等)、萃取剂(如有)、活性炭和水等
化学纤维生产阶段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化纤生
产车间,如聚合、原液制备、纺丝、后处理、加弹等工序,可根据实际生产过程确定。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
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三废处理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控制系统(厂部)和厂
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车间浴室和保健站等),不含食堂和职工宿舍。
产品部分碳足迹不包括碳抵消,与碳抵消无关的GHG清除量可纳入产品系统边界内。厂房和生
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生产制造过程不纳入系统边界。
5.3.2 取舍准则
在量化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的过程中,可舍弃产品部分碳足迹影响小于1%的生命周期阶段、
过程、输入或输出等环节,如包装材料、油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非温室气体)等,但舍弃环节总的影响
不应超过产品部分碳足迹总量的5%。
6 清单分析
6.1 数据收集
量化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时应将系统边界划分为不同的单元过程,详细描述各单元过程的范
围,明确说明各单元过程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输入数据和输出数据。系统边界内单元过程的划分宜考
虑重要程度和数据收集难易程度等因素,宜合并相关单元过程,如厂内运输消耗燃料及电力贡献的碳足
迹可并入生产阶段,以降低数据收集、拆分的难度,提高各单元过程数据准确性。
系统边界内生命周期阶段可划分为原辅料获取阶段和化学纤维生产阶段。原辅料获取阶段可设置
为原辅料获取单元过程,起点为原油、煤、天然气等天然资源或能源,终点为化学纤维的原辅料。原辅料
获取阶段数据收集应优先使用现场数据。无法收集现场数据时,宜使用经第三方评审的非现场数据的
初级数据,并注明数据来源。无法获取初级数据时,可以使用次级数据,并注明数据来源。
化学纤维生产阶段的单元过程可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确定,化学纤维生产阶段的数据应为现场
数据,并披露数据来源,所收集的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全年数据,生产期不足一年或非连续生产
时,应选择较长时间跨度内的数据。
涤纶(熔体直纺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2。
表2 涤纶(熔体直纺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精对苯二甲酸、乙二
醇等原辅料的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精对苯二甲酸、乙
二醇到涤纶的生产过程)
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催化剂、助剂、消光剂、母粒、电力、蒸汽、压缩
空气和水等输入数据;
涤纶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和碳酸钠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氮气、蒸汽、二氧化碳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
等输出数据
涤纶(切片纺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3。
表3 涤纶(切片纺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聚酯切片等原辅料的
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聚酯切片到涤纶的
生产过程)
聚酯切片、母粒、消光剂、电力、蒸汽、压缩空气和水等输入数据;
涤纶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和碳酸钠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氮气、蒸汽、二氧化碳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
等输出数据
锦纶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4。
表4 锦纶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聚酰胺切片或己二胺
及己二酸等原辅料的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聚酰胺切片或己二
胺及己二酸到锦纶的生产过程)
聚酰胺切片或己二胺及己二酸、母粒、压缩空气、水、电力、蒸汽等输入
数据;
锦纶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碳酸钠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蒸汽、二氧化碳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等输出
数据
粘胶纤维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5。
表5 粘胶纤维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森林到浆粕等原辅料的生产
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浆粕到粘胶纤维的
生产过程,包括原液、纺丝和酸站车
间)
浆粕、烧碱、硫酸、硫酸锌、二硫化碳、过氧化氢(双氧水)、次氯酸钠、活
性炭、水、电力、压缩空气、蒸汽等输入数据;
粘胶纤维、元明粉(NaSO4)、硫氢化钠(NaHS)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蒸汽、水、压缩空气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蒸汽、二氧化碳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等输出
数据
氨纶(干法纺丝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6。
表6 氨纶(干法纺丝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PTMEG)和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等原辅料的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PTMEG)和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
酸酯(MDI)到氨纶的生产过程]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和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扩链剂、止链剂、功能助剂、溶剂、压缩空气、水、电力、蒸汽等输入数据;
氨纶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碳酸钠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氮气、蒸汽、二氧化碳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
等输出数据
腈纶(DMAc湿法两步法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7。
表7 腈纶(DMAc湿法两步法工艺)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丙烯腈等原辅料的生
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丙烯腈单体到腈纶
的生产过程,含聚合、原液制备、纺丝
和溶剂精制回收)
丙烯腈、乙酸乙烯(第二单体)、乙酸、二甲胺、DMAC、过硫酸铵(催化
剂)、亚硫酸氢钠(活化剂)、硫酸、氢醌(阻聚剂)、造粒助剂、二氧化钛
和草酸等
腈纶、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碳酸钠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蒸汽和甲烷等输出数据
丙纶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8。
表8 丙纶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聚丙烯切片等原辅料
的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生产
阶段
生产系统(从聚丙烯切片到丙纶的生
产过程)
聚丙烯切片、压缩空气、水、电力等输入数据;
丙纶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等输出数据
维纶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9。
表9 维纶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天然气、石灰石或焦炭
等到聚乙烯醇等原辅料的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聚乙烯醇到维纶的
生产过程)
聚乙烯醇、乙酸、芒硝、硫酸、烧碱、水、电力、蒸汽等输入数据;
维纶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碳酸钠等输入数据;
压缩空气、氮气、蒸汽、二氧化碳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
等输出数据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可参考表10。
表10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单元过程及活动数据
单元过程 活动数据
原辅料获取(从原油到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等
原辅料的生产过程)
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主要生产系统(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到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生产过
程,含前纺、后纺及溶剂回收)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白油或十氢萘等溶剂、萃取剂、白土、水、电力等输
入数据;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输出数据
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燃料、电力、水、活性炭等输入数据;
蒸汽和待处置废弃物(废水、废丝和危废)等输出数据
6.2 数据质量评估
量化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时应使用数据可靠性、时间代表性、地理代表性和技术代表性4个评
价指标评价数据质量,其中数据可靠性和时间代表性用于评价活动数据,技术代表性、地理代表性和时
间代表性用于评价碳足迹因子。评价方法可参考附录B。
6.3 分配原则
按下列原则分配:
---在设置单元过程和收集数据时,可通过划分单元过程或合并单元过程的方式,尽量避免数据
分配;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时的数据分配以输入和输出之间的物质平衡为基础;
---无法避免分配时,优先使用物理关系参数进行分配,如质量、流量、风量、热量;
---无法找到物理关系时,可依据产品的经济价值进行分配;
---若使用其他分配方法,详细说明分配方法和选择该分配方法的原因。
示例:粘胶纤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元明粉和废丝,元明粉可按其与粘胶纤维质量关系分配输入输出数据,废丝不分
摊输入输出数据。
6.4 特定GHG排放量和清除量的处理
燃料燃烧导致的化石GHG排放应包括在产品部分碳足迹中,并在产品部分碳足迹研究报告中单
独记录。
生物质燃料中生物碳应在产品部分碳足迹研究报告中单独记录,不应纳入产品部分碳足迹核算结
果中。
计算生物基化学纤维等具有生物碳碳汇属性的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时,其生物碳碳汇属性不
应纳入产品部分碳足迹的结果,但应在产品部分碳足迹研究报告中单独记录说明。
计算碳捕集聚酯产品部分碳足迹时,应在产品部分碳足迹结果应体现碳捕集过程中的负碳效果,并
单独披露。
6.5 清单计算
以基准流为基础计算系统边界内各单元过程的输入、输出数据,数据收集及处理应按6.1~6.3规
定,汇总得到为实现单位声明单位所需的生命周期系统边界内输入、输出数据。
7 影响评价
7.1 通则
化学纤维产品部分碳足迹为系统边界内各单元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当量每吨(tCO2e/t),核算方法见公式(1)。
CFPGHG=(EARM+EManuf)/Q (1)
式中:
CFPGHG---产品部分碳足迹,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吨(tCO2e/t);
EARM ---原辅料获取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EManuf ---化学纤维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Q ---化学纤维产量,单位为吨(t)。
7.2 原辅料获取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原辅料获取阶段碳足迹计算方法见公式(2)。
EARM=∑ni=1(ADRM,i×EFRM,i+ADRMtrans,i×EFRMtrans,i)(2)
式中:
EARM ---原辅料获取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t);
ADRM,i ---第i种原辅料的消耗数据,单位与原辅料相匹配;
EFRM,i ---第i种原辅料的碳足迹因子,单位与原辅料相匹配;
ADRMtrans,i---第i种原辅料的运输数据,单位与运输环节相匹配;
EFRMtrans,i ---第i种原辅料运输环节碳足迹因子,单位与运输环节匹配。
7.3 化学纤维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7.3.1 通则
化学纤维生产阶段碳足迹计算方法见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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