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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6530-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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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530-2025 279 GB/T 46530-2025 <=3 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6530-2025 (GB/T46530-2025)
中文名称 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
英文名称 Grades and evaluation methods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intensity for commercial ship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R04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40
字数估计 14,137
发布日期 2025-10-31
实施日期 2026-05-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6530-2025: 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 ICS 03.220.40 CCSR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 及评定方法 commercialships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等级划分 2 5 分级边界确定 3 6 等级评定要求 5 附录A(规范性) 适用的船舶类型及航区 7 附录B(资料性)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实例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静、陈荣昌、贾远明、张智答、赫伟建、邓红梅、周亿迎、王征、李庆祥、邓健、 郭韦佟、卢熠蕾、刘少勇。 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 及评定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划分、分级边界确定及等级评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拟投入国内水路运输市场、400总吨及以上以含碳能源为主推进动力、采用传统推进 方式的国内航行海船以及采用传统推进、电力推进或混合动力推进方式的内河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等级的评定。适用的船舶类型及航区按附录A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0008 节能型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基准线值 GB/T 30009 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船舶在设计载运能力和预定航速下主机和相关辅机燃料消耗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的单位排放量。 注:也是船舶达到的能效设计指数值。 3.2 船舶在设计载运能力和预定航速下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允许的最大值。 注:也是船舶要求的能效设计指数值。 3.3 确定船舶不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的指标值。 3.4 样本船舶 sampleship 从整体船舶数据集中选取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低于限值指标的船舶。 3.5 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中位数。 3.6 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偏离基准线值的方向和距离。 4 等级划分 4.1 船舶类型与航区级别划分 4.1.1 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应根据船舶类型与航区级别分别确定,并按照表1对船舶类型与航 区级别进行划分。 表1 船舶类型及航区级别划分 船舶类型 航区级别 干货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长江水系 J1 级航段 J2 级航段 A级航区 B、C级航区 京杭运河 珠江水系 散货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集装箱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长江水系 J1 级航段 J2、A、B、C级航区 京杭运河 珠江水系 液货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油船、化学品船 长江水系 J1 级航段 J2、A、B、C级航区 京杭运河 珠江水系 4.1.2 对于内河船舶,不同航区或航段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限值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J1、J2、A、B、 C。若船舶航行于多个级别航区或航段,应按照对应的最高限值级别确定船舶航区。 4.2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划分 4.2.1 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应分为1级、2级和3级,其中1级排放强度最低,3级排放强度 最高。 4.2.2 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IEEDI)指标,其中,1级IEEDI不应高于1级二氧化碳排放 强度分级边界(r1),2级IEEDI不应高于2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r2),3级IEEDI不应高于二氧化 碳排放强度限值(Ilim)。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划分及对应的IEEDI指标要求应按照表2确定。 表2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划分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 指标要求 1级 IEEDI≤r1 2级 r1< IEEDI≤r2 3级 r2< IEEDI≤Ilim 注:IEEDI、Ilim的确定依据见《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 则(2023年修改通报)》。 5 分级边界确定 5.1 确定方法 5.1.1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应由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基准线值与分级边界向量值结合 确定。 5.1.2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确定的基本流程见图1,并按5.1.3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图1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确定的基本流程 5.1.3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应按公式(1)计算。 ri=exp(di)·IBLV (1) 式中: ri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单位为克每吨海里[g/(t·nmile)]或克每吨千米 [g/(t·km)]; di ---分级边界偏离向量,按5.3规定的方法计算; exp(di)---分级边界向量值,无量纲常数,通过对偏离向量di 进行指数变换计算得到; i ---分级边界序号,取值为1或2; IBLV ---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基准线值,单位为克每吨海里[g/(t·nmile)]或克每吨 千米[g/(t·km)]。 5.1.4 IBLV是以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数值和单个船舶载重吨为样本,通过中值回归拟合得到的 中位数曲线,应按公式(2)计算。 IBLV=m·Dwt-n (2) 式中: m、n ---无量纲常数,依船型、航区而不同,通过基准线值拟合确定; Dwt ---船舶载重吨,单位为吨(t)。 其中,Dwt应按照GB/T 30009规定的方法计算。 5.1.5 ri 应基于样本船舶IEEDI的数值分布确定。分布在最低的15%设定为1级,分布在最高的35% 设定为3级,其他为2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分布与di 示意图见图2。 标引符号说明: Ilim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限值; IBLV---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基准线值; d1 ---1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偏离向量; d2 ---2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偏离向量; r1 ---1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 r2 ---2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 图2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分布与偏离向量示意 5.2 计算参数收集方法 5.2.1 样本船舶计算参数应包括IEEDI、Ilim以及Dwt等。 5.2.2 样本船舶计算参数的收集宜采用全面调查法。 5.2.3 无法采用全面调查法收集计算参数时,可采用抽样调查法。抽样调查应在保证95%的置信度 下,主要调查目标量(IEEDI)的极限相对误差为5%的基础上,满足样本船舶最小样本量。调查船舶最小 样本量应按公式(3)计算。 ns= t2·σ2 r2·x2 (3) 式中: ns---调查船舶最小样本量,单位为艘; t ---95%置信度对应的标准正态分布分位数,取1.96; σ ---历史调查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标准差; r ---极限相对误差,取0.05; x ---样本平均数,历史调查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均值,单位为克每吨海里[g/(t·n mile)]或克每吨千米[g/(t·km)]。 其中,σ应按公式(4)计算。 σ= N-1∑ i=1 (Xi-x)2 (4) 式中: N ---历史调查样本船舶总数,单位为艘; Xi ---第i个历史调查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数值,单位为克每吨海里[g/(t·nmile)]或 克每吨千米[g/(t·km)]。 其中,x应按公式(5)计算。 x= N∑ i=1Xi (5) 5.3 分级边界偏离向量确定方法 5.3.1 di 应基于样本船舶IEEDI的分布,通过分位数回归模型进行估算。各类型船舶分位数回归模型应 按公式(6)确定。 ln(IEEDI)=δ(p)-kln(Dwt),p={x,y,z} (6) 式中: ln(IEEDI)---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自然对数值; δ(p) ---分位数回归的截距项,表示在分位数p下,当ln(Dwt)=0时的ln(IEEDI)值; k ---回归系数,表示ln(Dwt)对ln(IEEDI)的边际效应; ln(Dwt)---样本船舶载重吨的自然对数值; p ---分位数,取值为0.15、0.50和0.65。每个分位数对应一个回归模型,用于估计样本船 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不同分位数下的条件分布。 5.3.2 di 应按公式(7)计算。 d1=δ(0.15)-δ(0.50) d2=δ(0.65)-δ(0.50) (7) 式中: d1 ---1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偏离向量; δ(0.15) ---当分位数为0.15时,分位数回归模型的截距; δ(0.50) ---当分位数为0.50时,分位数回归模型的截距; d2 ---2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偏离向量; δ(0.65) ---当分位数为0.65时,分位数回归模型的截距。 6 等级评定要求 6.1 应按4.1规定的方法确定被评定船舶的船舶类型与航区级别,并按第5章规定的方法确定二氧化 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 6.2 应根据被评定船舶的IEEDI,按4.2规定的等级划分方法评定该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 6.3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实例见附录B。 附 录 A (规范性) 适用的船舶类型及航区 适用的船舶类型及航区应按表A.1确定。 表A.1 适用的船舶类型及航区 适用船型 适用航区 船型特点 干货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珠江水系 主要用于载运干货(包括桶装液体货物)的货船,不包括重货运 输船、滚装货船、水泥运输船、牲畜运输船、木屑运输船、甲板货 船以及敞开式舱口货船 散货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在货物处所中通常设有单层甲板、顶边舱和底边舱,且主要用 于运输散装干货的船舶,包括矿砂船和兼用船,不包括设有可 移动甲板用于载运新造车辆的散货船 液货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用于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货物的船舶,不包括液化气体船和穿 梭油轮 集装箱船 远海、近海、沿海、遮蔽航区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珠江水系 专门设计在货物处所和甲板上装载集装箱的船舶,不包括舱室 内可载客12人以上的集装箱船 油船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珠江水系 专门用于运输散装原油、成品油等石油货物或其他油类货物的 船舶,不包括沥青船 化学品船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珠江水系 用于散装运输有毒、易燃、易挥发和腐蚀性强的液体化学品货 物的船舶 附 录 B (资料性)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评定实例 B.1 确定基准线值 基于历史调查数据整理得到1480艘内河A级航区干货船参数信息,以样本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 度数值和船舶载重吨为样本,按照公式(2)计算得到样本船舶IBLV及m、n参数值,见表B.1。 表B.1 内河干货船(A级航区)基准线值与m、n值 船型及航区 IBLV m n 干货船 内河A级航区 78.686·Dwt-0.331 78.686 0.331 B.2 确定分级边界向量值 B.2.1 按公式(6)建立内河干货船分位数回归模型ln(IEEDI)=δ(p)-kln(Dwt)。 B.2.2 分别以0.15和0.65为分位数,按公式(7)计算1级和2级分级边界偏离向量,d1=δ(0.15)- δ(0.50)=-0.2,d2=δ(0.65)-δ(0.50)=0.14。 B.2.3 分别对偏离向量d1 和d2 进行指数变换,得到1级和2级分级边界向量值,见表B.2。 表B.2 用于确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的向量值 船型及航区 exp(d1) exp(d2) 干货船 内河A级航区 0.82 1.15 B.3 确定分级边界 根据样本船舶IBLV以及分级边界向量值,按公式(1)计算得到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级边界r1 和r2。 B.4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