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46541-2025'
| 标准编号 | GB/T 46541-2025 (GB/T46541-2025) | | 中文名称 | 吊床 | | 英文名称 | Hammoc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14,168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541-2025: 吊床
ICS 59.080.30
CCS W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吊 床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产业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0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鲁普耐特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纺科院科技有限公
司、湖南星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宝应县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滨州市丹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联品检(佛山)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艳丽、张天祥、黄景莹、唐孔科、刘飞飞、邱延平、刘德琳、李冠志、夏永辉、
杨琳、宋其晶、张勇、乔海燕、李兆武、陈浩、戴婉君、张珍竹。
吊 床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吊床的产品分类,规定了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
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纺织材料为主制成的户外活动用吊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本文件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吊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17.3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3部分:梯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834 纤维绳索 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GB/T 13773.1 纺织品 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 第1部分:条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9976 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31702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GB/T 31899-2015 纺织品 耐候性试验 紫外光曝晒
FZ/T 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60049 纤维绳索耐磨性能的测定 转鼓摩擦法
QB/T 382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品分类
根据吊床床体类型分为机织吊床、针织吊床和绳网吊床。
5 要求
5.1 概述
吊床一般由床体、牵引绳/牵引带、牵引环和绑绳/绑带组成,示意图见图1。床体是吊床中与人体
接触的主要部位,牵引绳/牵引带是连接床体与牵引环的绳/带,绑绳/绑带是将吊床固定在具有较强支
承能力的物体(如柱子、木桩等)上的绳/带。
标引序号说明:
1---床体;
2---牵引绳/牵引带;
3---牵引环;
4---绑绳/绑带。
图1 吊床示意图
5.2 外观质量
5.2.1 规格尺寸
机织吊床、针织吊床:以床体面料的长度×宽度表示吊床规格尺寸,单位为厘米(cm)。
绳网产品:以床体绳网的长度表示吊床规格尺寸,单位为厘米(cm)。
吊床规格尺寸与标称尺寸的允许偏差率不应超过±5.0%。
5.2.2 疵点
床体不应有污渍、破损、破洞等疵点,牵引绳/牵引带和绑绳/绑带不应有污渍、破损、鼓包等疵点,牵
引环等金属配件不应有锈蚀、龟裂等疵点,所有配件不应有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5.3 内在质量
5.3.1 理化性能
床体的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牵引绳/牵引带和绑绳/绑带的物理性能要求应符合表2
规定。
表1 床体的理化性能要求
项 目 要 求
纤维含量允差/% 符合GB/T 29862规定
甲醛含量/(mg/kg)
pH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异味
符合GB 18401B类规定
色牢度/级 ≥
耐皂洗(变色、沾色) 3
耐汗渍(变色、沾色) 3
耐水(变色、沾色) 3
耐摩擦(干摩、湿摩) 3
老化前后的断裂强力(机织吊床)/N ≥
经向 500
纬向 200
老化前后的撕破强力(机织吊床)/N ≥
经向 50
纬向 20
老化前后拼接部位的接缝强力(机织吊床、针织吊床)/N ≥ 200
老化前后的顶破强力(针织吊床)/N ≥ 400
老化前后的网绳断裂强力(绳网吊床)/N ≥ 300
表2 牵引绳/牵引带和绑绳/绑带的物理性能要求
项 目 要 求
老化前后的绑绳/绑带断裂强力/N ≥ 2800
老化前后的牵引绳/牵引带断裂强力/N ≥ 300
绑绳/绑带的耐磨性能 失效转数/转 ≥ 300
5.3.2 金属配件耐腐蚀性能
腐蚀点个数不应超过3个,且单个腐蚀点面积不应大于1mm2。
5.3.3 倾覆角
吊床的倾覆角应大于或等于40°。
5.3.4 承载性能
吊床应无破损、断裂、脱落及接缝处开线、分离等可能影响使用的损坏。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6.1.1 规格尺寸偏差率按下述方法执行。
a) 工具:钢卷尺或钢直尺,分度值为毫米(mm)。
b) 将样品平摊,用手轻轻整理平整,使产品呈自然伸展状态,用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精确到
0.1cm。按公式(1)进行计算,计算结果按GB/T 8170修约至1位小数。
D=
L1-L0
L0 ×
100% (1)
式中:
D ---规格尺寸偏差率;
L1---产品规格尺寸实测值,单位为厘米(cm);
L0---产品规格尺寸标称值,单位为厘米(cm)。
6.1.2 疵点检验一般采用灯光照明,照度不低于600lx,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北空光照明。应将样品平摊
于台面,距离约60cm目测。尖端和边缘的锐利性的测定按GB/T 31702规定执行。
6.2 内在质量
6.2.1 纤维含量测定按FZ/T 01057(所有部分)、GB/T 2910(所有部分)等规定执行。
6.2.2 甲醛含量测定按GB/T 2912.1规定执行。
6.2.3 pH测定按GB/T 7573规定执行。
6.2.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测定按GB/T 17592规定执行。
6.2.5 异味测定按GB 18401规定执行。
6.2.6 耐皂洗色牢度测定按GB/T 3921-2008方法A(1)规定执行。
6.2.7 耐汗渍色牢度测定按GB/T 3922规定执行。
6.2.8 耐水色牢度测定按GB/T 5713规定执行。
6.2.9 耐摩擦色牢度测定按GB/T 3920规定执行。
6.2.10 机织吊床的断裂强力测定按GB/T 3923.1规定执行。
6.2.11 机织吊床的撕破强力测定按GB/T 3917.3规定执行。
6.2.12 机织吊床、针织吊床的拼接部位接缝强力测定按GB/T 13773.1规定执行。拉伸试验仪隔距长
度为100mm±1mm。以试样断裂强力为试验结果(不论何种破坏原因)。
6.2.13 针织吊床的顶破强力测定按GB/T 19976规定执行,其中钢球直径为38mm±0.02mm。
6.2.14 绳网吊床的网绳断裂强力测定,从绳网上随机取下足够长度的网绳,按GB/T 8834的要求制成
3根试样进行网绳断裂强力测定,试样最小有效长度为400mm,结果取最小值,按GB/T 8170修约至
10N。
6.2.15 绑绳/绑带断裂强力测定按GB/T 8834规定执行,试样最小有效长度为400mm,测试2根试
样,结果取最小值,按GB/T 8170修约至100N。
6.2.16 牵引绳/牵引带断裂强力测定按附录A规定执行。
6.2.17 绑绳/绑带耐磨性能测定按FZ/T 60049规定执行,测定失效转数。当失效转数大于2000转
时,可停止试验,结果记录为失效转数 >2000转。
6.2.18 老化处理按GB/T 31899-2015规定执行,采用单循环试验条件1,循环8次,老化处理后按
6.2.10~6.2.16规定进行强力测定。
6.2.19 金属配件耐腐蚀性能测定按QB/T 3826规定执行,拉链只检测拉链头,喷雾周期为16h。
6.2.20 倾覆角测定按附录B规定执行。
6.2.21 承载性能测定按附录C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组批
以同一工艺、同一原辅材料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
7.3 出厂检验
7.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对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5.2规定的外观质量。
7.3.3 批量为25件及以下时,应对产品逐件进行检验。批量为26件及以上时,应根据表3抽取样本进
行抽样检验。抽样按GB/T 2828.1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
(AQL)为6.5。
表3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件
批量N 样本量n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501~1200 80 10 11
1201~3200 125 14 15
≥3201 200 21 22
7.3.4 按5.2对批样的每个样本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则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所有样本合格,或
不合格样本数不超过表3的接收数 Ac,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果不合格样本数达到了表3的拒收数
Re,则从该批产品中按7.3.3规定重新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果复验
结果仍有不合格样本,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 型式检验
7.4.1 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的同类产品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
行型式检验:
a) 产品结构、工艺、原辅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b) 产品首次投产或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场所改变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4.2 型式检验包括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
7.4.3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数量应满足检测要求。
7.4.4 当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第5章要求时,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识
8.1.1 应有中文标识。标识应由耐腐蚀、耐磨损且不易脱落的材料制成。字体大小不应小于“小五”号
字体。标识应易于看清,宜采用白底黑字。
8.1.2 使用说明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最大承重质量;
---吊床床体的成分及含量;
---执行的产品标准;
---产品使用方法;
---建议使用年限。
8.1.3 使用说明有以下几种形式:
---直接印刷或织造在产品上;
---固定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
---悬挂在产品上的标签;
---悬挂、粘贴或固定在产品包装上的标签;
---直接印刷在产品包装上;
---随同产品提供的资料等。
使用说明可采用一种或多种形式。当采用多种形式时,应保证其内容的一致性。
8.1.4 产品规格、最大承重质量、吊床床体的成分及含量3项内容应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的内容宜采
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
8.1.5 注意事项,必要时辅以图示说明,包括搭建方式、搭建高度等。
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8.2.1 每件产品应有包装,包装大小根据具体产品而定。包装材料选择适当,应保证不散落、不破损、
不沾污、不受潮。
8.2.2 产品运输应防潮、防火、防污染。
8.2.3 产品应放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库房内,并防蛀、防霉。
附 录 A
(规范性)
牵引绳/牵引带断裂强力的测定
A.1 试样
至少取3根试样。在截取牵引绳试样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退捻,必要时可舍弃已经稍微退捻
的端部。
A.2 设备
A.2.1 等速伸长(CRE)试验仪,满足下列要求:
a) 应能设定隔距长度100mm,精度为±2mm;
b) 应能设定拉伸速度250mm/min,精度为±10%;
c) 强力示值最大误差不应超过2%;
d) 夹持试样的夹持器应防止试样拉伸时在钳口处发生滑移、切断和断裂。两夹钳的中心点应处
于拉力轴线上,夹钳的钳口线应与拉力线垂直,夹持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当平面夹钳夹持试样
不能防止试样滑移时,可使用有纹路的沟槽夹钳。在平面或有纹路的夹钳面上可附其他辅助
材料(包括纸张、皮革、塑料和橡胶)提高试样夹持力。如果仍不能防止试样的滑移或钳口断
裂,根据协议可使用其他型式的夹持器,例如栓柱式夹持器或其他制动型式的装置。夹钳面宽
度至少60mm,且不应小于试样宽度。
A.2.2 裁剪试样的器具。
A.3 调湿和试验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大气应按GB/T 6529的规定执行。试样在松弛状态下宜至少调湿24h。
A.4 试验步骤
A.4.1 设定隔距长度为100mm。
A.4.2 设定拉伸速度为250mm/min。
A.4.3 夹持试样的中心部位,保证试样的纵向中心线通过夹钳的中心线,并与夹钳钳口线垂直,使试样
上的标记线与夹片的一边对齐。夹紧上夹钳后,试样靠织物的自重下垂使其平置于下夹钳内,关闭下
夹钳。
A.4.4 启动试验仪,拉伸试样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N)。如果试样在距钳口线5mm以内断裂,记为
钳口断裂。
A.4.5 重复测试步骤,测试其他2根试样。若出现钳口断裂试样且测试结果大于或等于其他正常断裂
试样测试值,保留该值,否则应舍弃该值,另加试验以得到3个有效值。
A.5 结果与表达
结果取最小值,按GB/T 8170修约至10N。如果所有的试验结果都是钳口断裂,或得不到3个正
常断裂值,应报告单值,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附 录 B
(规范性)
倾覆角测定
B.1 设备和材料
B.1.1 倾角仪。测量范围:4×90°,分度值至少为0.1°。
B.1.2 天平。分度值至少为0.1g。
B.1.3 沙袋。规格:(25cm±1cm)×(70cm±1cm);填充料:沙;质量:20kg±0.1kg。
B.2 试验步骤
B.2.1 预估吊床安装高度,使吊床放置沙袋后不应触及地面,为便于倾角仪读数和提升操作安全性,放
置沙袋后最低点至地面距离宜在30cm~50cm范围,按产品使用说明将吊床两端的牵引环固定到支
撑物上,两端牵引环应在同一水平线上,调整支撑物间的距离使吊床达到水平伸直状态,将4个沙袋按
照图B.1置于吊床中心位置,使沙袋沿吊床中心两侧并排放置,沿中心线两侧长度方向放置2个沙袋。
B.2.2 将倾角仪水平安装在吊床最低点,测量方向与吊床摆动方向一致。
B.2.3 顺着吊床摆动方向缓慢提升吊床,记录沙袋即将掉落时倾角仪示数,即为产品的倾覆角,结果按
GB/T 8170修约至整数。若倾覆角大于40°时沙袋未掉落,可停止试验,结果记录为倾覆角 >40°。
B.2.4 重复测试3次,以最小倾覆角为最终试验结果。
图B.1 倾覆角测定沙袋放置方式
附 录 C
(规范性)
承载性能的测定
C.1 设备和材料
C.1.1 天平。分度值至少为0.1g。
C.1.2 沙袋或砂袋。质量:20kg±0.1kg。填充料:沙、铁砂等颗粒状物质。
C.1.3 冲击袋。直径:300mm±50mm,高度:220mm±50mm;质量:50kg±0.3kg,示意图见
图C.1。
C.1.4 泡沫板。(400mm±10mm)×(400mm±10mm)×(20mm±2mm)(长×宽×高),硬度:
(20±5)邵尔A。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连接孔眼;
2---带;
3---冲击袋。
图C.1 冲击袋
C.2 静态承载性能试验步骤
C.2.1 预估吊床安装高度,使吊床放置沙袋或砂袋后不应触及地面,为提升操作安全性,放置沙袋或砂
袋后最低点至地面距离宜不高于50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