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3281 (2026-07-05) 搜索

[PDF] GB/T 46594-2026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46594-2026'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46594-2026 359 GB/T 46594-2026 <=3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6594-2026 (GB/T46594-2026)
中文名称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
英文名称 Evaluation guide for low-carbon enterprises in building material industr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Q04
国际标准分类 91.010.01
字数估计 18,190
发布日期 2026-05-25
实施日期 2026-12-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6594-2026: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 GB/T 46594-2026 英文版: Evaluation guide for low-carbon enterprises in building material industry ICS 91.010.01 CCSQ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工作的指导,给出了低碳企业评价的评价条件、评价指标体 系、评价方法、判定、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其他建材企业参照执行。 4 评价条件 4.1 建材生产企业在基期至评价周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4.2 建材生产企业未使用或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4.3 建材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国家和 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4 建材生产企业按照 GB/T 24001和 GB/T 23331等要求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 体系。 4.5 建材生产企业按照GB 17167和GB/T 24851的要求,建立了能源、物料等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 理制度,充分满足碳排放管理的相关需求,并定期对碳排放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实施了维护和校准 (检定),确保获取数据的完整、准确。 4.6 适宜时,建材生产企业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碳排放核查工作;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满足国家和地 方政府对企业碳排放控制的要求。 4.7 建材生产企业具有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低碳管理相关工作,并设有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制度建设、 实施、考核及奖惩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据实际生产情况,对碳排放管理的边界、碳排放源识别完 整、清晰。 4.8 建材生产企业评价周期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符合对应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中准入值(2级)的 要求。 5 评价指标体系 5.1 概述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由定性评价指标和定量评价指标组成。 5.2 定性评价指标 5.2.1 定性评价指标包括管理指标、技术指标两项二级指标。 5.2.2 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a) 企业建立完善的节能低碳管理制度,落实节能低碳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 节能改进计划; b) 企业制定低碳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和行动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清单、时间计划和资金 投入举措等; c) 企业建立适宜的碳排放数据管理制度,通过统计和监测,可获取各生产系统的碳排放相关 数据; d) 企业制定适宜、有效、覆盖完整的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定期对碳排放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与评价; e) 企业按照GB/T 46593定期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 f) 企业建立碳排放信息管理平台; g) 企业建有能实现能源消耗持续监控、统计与分析等功能的能源管理中心; h) 基期至评价周期内,企业的新建及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碳排放评价。 5.2.3 技术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a) 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及装备应用、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措施对能源使用、回收、输送和转换 过程优化,加强全流程物质流和能源流的协同耦合,提升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b) 企业优化用能结构,使用低碳清洁的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 c) 企业通过调整、优化原料,应用可以替代碳酸盐类原料的突破性生产工艺,实现产品生产过程 降碳; d) 企业基于建材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开发更高性能的绿色建材产品,减少材料的消耗或提高材 料的使用效率; e) 企业宜将碳从产品生产排放源中捕集分离,并封存、固化或资源化利用,减少产品制造流程的 末端碳排放。 5.2.4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定性评价 指标体系见附录A。 11 建材企业采用二氧化碳的富集、分离和提取技术 5.3 定量评价指标 5.3.1 定量评价指标为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率。 5.3.2 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按公式(1)计算: 5.3.3 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率按公式(2)计算: 6 评价方法 6.1 定性评价 6.1.1 定性评价部分总分值40分,由各定性评价指标得分加和确定,可按照不同类别建材对二级指标 及其下设的评价要求进行赋分。 6.1.2 当某项定性评价指标不适用时,将该项评价指标按0分计,在定性指标总分值中扣除该项分值, 并将定性指标总得分T1 乘以归一化系数η进行修正,η按公式(3)计算: 6.2 定量评价 6.2.1 总则 定量评价部分总分值60分,由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指标得分、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 总量降低率指标得分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得分加和确定。其中,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指标 满分40分,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率指标满分20分。当某项定量评价指标不适用时,参照 6.1中归一化系数修正定量评价指标总得分。 6.2.2 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指标得分的计算 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在评价周期内优于先进值得满分,达不到基准值得0分。若介于 先进值和基准值之间,按公式(4)计算得分。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 体排放强度的先进值和基准值见附录B中表B.1。对于除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外的生 产企业,基准值为对应行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前50%水平,先进值为对应行业单位产品温 室气体排放强度的前20%水平。 6.2.3 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率指标得分的计算 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率δ大于或等于5%时T2-2取20分,小于或等于0时T2-2取0分, 大于0%且小于5%时按公式(5)计算T2-2。 7 判定 低碳企业评价总得分T 为定性和定量评价分值的总和,按公式(6)计算,T 大于80分判定为低碳 企业。 8 评价程序 8.1 评价启动 8.1.1 企业开展自评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低碳企业评价。 8.1.2 编制评价工作计划,评价计划宜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准则、评价范围、评价活动日程安排等。 8.1.3 成立评审组,负责具体的评价工作。评审组成员宜包括建材行业低碳领域的专家,人数宜不少 于3人,其中1人担任组长。 8.2 评价实施 8.2.1 文件审核 评审组宜对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自我评价结果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其是否达到第4章所规定的 评价条件,并识别出现场评价需重点关注的方面。 8.2.2 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包括如下内容: ---召开见面会:双方人员介绍,确定评价工作计划等事宜;企业介绍基本情况......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46594-2026

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