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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6751-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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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751-2025 759 GB/T 46751-2025 <=6 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6751-2025 (GB/T46751-2025)
中文名称 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
英文名称 Low regeneration temperature rotary solid desiccant outdoor air processor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P48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30
字数估计 38,325
发布日期 2025-10-31
实施日期 2026-05-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6751-2025: 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 ICS 91.140.30 CCSP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标记 2 5 一般要求 3 6 要求 4 7 试验方法 5 8 检验规则 10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2 附录A(资料性) 各类机组结构示意及说明 14 附录B(规范性) 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19 附录C(规范性) 送风净新风率试验方法 24 附录D(规范性) 内部漏风率试验方法 26 附录E(规范性) 外部漏风率试验方法 28 附录F(规范性) 热工性能试验方法 3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3)和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SAC/TC23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环能建科(北京)技术有 限公司、东洋桑工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南通华信中央空调有限公司、佛瑞德(郑州)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江苏爱德维尔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江苏嘉盛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吉荣核电设备暖通技术有限 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青岛品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北京工业 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拜纳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捷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蒙特空气处理设备(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碳之衡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立峰、曹阳、袁涛、刘全、俞越、谢东、刘晓华、苏醒、关博文、张文强、李耀丰、 朱力、黄胜、姚如生、白晓磊、王金山、谢鸿玺、刘忠宝、朱学锦、黄宗华、贾东新、戴亚明、戈季方、于兵、 刘硕、游晓静、黄雨函、翟洪宝、杜争、李泽奇、惠豪振。 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转轮吸附除湿、再生温度不高于70℃的低温再生转轮调湿新风机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236-2017 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 GB/T 4706.3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32部分: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 GB/T 14296 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 GB/T 16803 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758-2023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21087 热回收新风机组 GB/T 34012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8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进入除湿转轮再生区的空气温度。 3.2 cessor 以再生温度不高于70℃的除湿转轮作为基本部件,以其他空气处理装置作为辅助部件,可对新风 进行除湿、加湿、冷却、加热和净化等处理的空调机组。 3.3 对送入室内的新风进行转轮吸附除湿处理时,采用室外新风作为转轮脱附再生气流的机组类型。 3.4 对送入室内的新风进行转轮吸附除湿处理时,采用室内排风作为转轮脱附再生气流的机组类型。 3.5 处理侧 processingside 对送入室内的新风进行直接处理的空气侧。 3.6 辅助侧 auxiliaryside 间接辅助实现新风处理的空气侧。 注:对送入室内的新风进行转轮吸附除湿处理时,辅助侧为实现转轮脱附再生的空气侧;对送入室内的新风进行转 轮脱附加湿处理时,辅助侧为实现转轮吸附的空气侧。 3.7 机外余压 availablepressure 机组处理侧或辅助侧在对应风量下,出口空气全压与进口空气全压之差。 注:单位为帕斯卡(Pa)。 3.8 排风再生型机组的处理侧送风中含有的室外空气体积流量与送风量之比。 注:以百分数表示。 3.9 在机组内部,由辅助侧漏入处理侧的风量与名义送风量之比。 注:以百分数表示。 3.10 由机组外壳缝隙漏入或漏出的风量与名义送风量之比。 注:以百分数表示。 3.11 标准空气状态 standardair 大气压力为101.3kPa,干球温度为20℃、湿球温度为15.8℃,密度为1.2kg/m3 的空气。 4 分类与标记 4.1 分类 4.1.1 机组按除湿时再生气流类型分类,可分为新风再生型和排风再生型,代号分别为X和P。 4.1.2 机组按冷热源类型分类,可分为热泵型、冷热水型和双冷源型,代号分别为R、L和S。 4.1.3 机组按送风是否调温分类,可分为调温型和非调温型,代号分别为T和F。 注:各类机组结构示意及说明见附录A。 4.2 标记 机组的标记方式如下: LRP- 机组代号(LRP) 再生气流类型 冷热源类型 是否调温 名义送风量(m3/h) 名义除湿量(kg/h) 示例: 名义送风量为500m3/h,名义除湿量为8kg/h,排风再生型、热泵型、调温型机组,标记为: LRP-P-R-T-500/8 5 一般要求 5.1 基本规定 5.1.1 机组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机组配置的空气净化装置应符合GB/T 34012的有关规定。 5.1.3 机组配置的空气冷却器和空气加热器应符合GB/T 14296的有关规定。 5.1.4 机组配置的空气过滤器应符合GB/T 14295的有关规定,处理侧空气入口应布置过滤效率不低 于Z1的空气过滤器,辅助侧空气入口应布置过滤效率不低于C1的空气过滤器,过滤器应能够便捷地 更换或清洗。 5.1.5 机组配置的热回收装置应符合GB/T 21087的有关规定。 5.1.6 机组应具备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宜具备通信功能。 5.2 结构 5.2.1 机组箱体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牢固、密实,并应有防冷桥措施。 5.2.2 各类管线穿过机组箱体处要进行绝热和密封处理。 5.2.3 机组的风机应设隔振装置。 5.2.4 机组室外箱体及电控箱应有防渗雨、防冻和防锈蚀措施。 5.2.5 机组应确保冷凝水排除畅通,无溢出和渗漏。 5.2.6 对于有检修门的机组,其检修门应严密、灵活,人员能进入的检修通道门内外均能开启。 5.2.7 必要时机组可留测孔和测试仪表接口,并设置不超过36V的安全照明电压。 5.2.8 机组的除湿转轮在运转时应无偏心或偏移。 5.3 材料 5.3.1 机组所采用的隔声材料及壳体、内部管道表面包裹的保温材料应满足难燃材料B1级的要求,且 应无毒、无异味、不产生尘屑。 5.3.2 机组的金属材料应具有防腐蚀性能,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防老化性能。 5.3.3 机组所采用的除湿转轮,其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产生尘屑,且应具备良好的防霉抗菌性能。 5.4 安全 5.4.1 机组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 17625.1的有关规定。 5.4.2 机组的线路连接应整齐牢靠,并应有可靠的接地,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其他保 护措施,壳体外露电线宜采用金属软管保护。 6 要求 6.1 外观 机组外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喷涂层应均匀,色调应一致,无流痕、气泡和 剥落。 6.2 制冷系统密封性 带压缩机的机组制冷系统各部件不应有任何泄漏。 6.3 启动和运转 机组应可正常启动和运转,零部件应无松动、杂音和过热等异常现象。 6.4 风量、机外余压、输入功率 机组处理侧和辅助侧风量实测值不应小于名义值的95%,机外余压实测值不应小于名义值的 90%,输入功率的实测值不应大于名义值的110%。 注:对于辅助侧不接风道的机组,不需测试辅助侧风量和机外余压。 6.5 送风净新风率 名义送风量不大于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其送风净新风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0%,且不应 小于名义值的-1%。 6.6 内部漏风率 新风再生型机组及名义送风量大于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其内部漏风率实测值不应大于 10%,且不应大于名义值的1%。 6.7 外部漏风率 新风再生型机组及名义送风量大于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其外部漏风率实测值不应大 于3%。 6.8 制冷量 机组的制冷量实测值不应小于名义值的95%。 6.9 制冷输入功率 机组的制冷输入功率实测值不应大于名义值的110%。 6.10 除湿量 机组的除湿量实测值不应小于名义值的95%。 6.11 除湿送风含湿量 机组的除湿送风含湿量实测值不应大于8g/kg干空气。 6.12 制热量 机组的制热量实测值不应小于名义值的95%。 6.13 制热输入功率 机组的制热输入功率实测值不应大于名义值的110%。 6.14 加湿量 机组的加湿量实测值不应小于名义值的95%。 6.15 制冷最大运行 带压缩机的机组应能正常启动和工作,过载保护器在1h连续运行期间不应动作,停机3min后再 启动的5min内过载保护器可动作一次,且在过载保护器自动或手动复位后,机组应能再连续工作1h。 6.16 制冷低温运行 带压缩机的机组的安全装置在4h连续运行期间不应动作。 6.17 凝露 机组表面应无凝露。 6.18 凝结水排除能力 机组的凝结水应排放通畅、无溢出。 6.19 噪声 机组的噪声实测值不应大于名义值+3dB(A)。 6.20 绝缘电阻 机组冷态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 6.21 电气强度 机组不应出现击穿。 6.22 泄漏电流 机组的泄漏电流应符合GB/T 4706.32的有关规定。 6.23 接地电阻 机组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 7 试验方法 7.1 通用要求 机组应在铭牌标注的频率和电压下进行试验,风机可调速的机组应在名义风量下进行试验。 7.2 测量仪器仪表 试验用各类测量仪器仪表应附有效使用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其准确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试验用仪器仪表及准确度 测量参数 测量仪表 测量项目 仪表准确度 温度 温度计 热工性能试验时空气进 出口干湿球温度和换热 设备进出口温度 0.1℃ 其他温度 0.2℃ 压力 微压计(倾斜式、补偿式 或自动传感式) 空气静压和动压 1Pa U型水银压力计或同等 精度压力计 水阻力 1% 大气压力计 大气压力 2hPa 水流量 流量计 换热器水流量 1% 风量 标准喷嘴(长径) 皮托管 风量 1% 满足GB/T 1236-2017的有关要求 电压 电流 功率 频率 电压表 电流表 功率表 频率表 电参数 0.5级 噪声 声级计 机组噪声 0.5dB(A) 气体浓度 CO2 浓度测试仪 送风净新风率 ±40cm3/m3(浓度不高于3000cm3/m3) ±2%读数(浓度高于3000cm3/m3) 7.3 试验工况 7.3.1 热泵型机组、冷热水型机组、双冷源型机组的试验工况参数应分别满足表2~表4的要求。 表2 热泵型机组试验工况参数 项目 室外新风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室内回风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处理侧 风量 m3/h 辅助侧 风量a m3/h 风量、机外余压、输入功率 20 15.8 20 15.8 名义值 名义值 送风净新风率 14~27 - 14~27 - 名义值 名义值 内部漏风率 14~27 - 14~27 - - - 外部漏风率 14~27 - 14~27 - - - 表2 热泵型机组试验工况参数 (续) 项目 室外新风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室内回风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处理侧 风量 m3/h 辅助侧 风量a m3/h 制冷 名义工况 35 28 27 19.5 名义值 名义值 最大运行 43 26 32 23 名义值 名义值 低温运行 21 15 21 15 名义值 名义值 制热 名义工况 2 1 21 13 名义值 名义值 凝露、凝结水排除能力 35 29 22 17 名义值 名义值 a 若机组为排风再生型,试验时其辅助侧风量与名义送风量相同。 表3 冷热水型机组试验工况参数 项目 室外新风 室内回风 处理侧 辅助侧 干球 温度 湿球 温度 干球 温度 湿球 温度 风量 m3/h 供水 温度 供回水 温差 供水量 kg/h 风量a m3/h 供水 温度 供回水 温差 供水量 kg/h 风量、机外余压、 输入功率 20 15.8 20 15.8 名义值 - - - 名义值 - - - 送风净新风率 14~27 - 14~27 - 名义值 - - - 名义值 - - - 内部漏风率 14~27 - 14~27 - - - - - - - - - 外部漏风率 14~27 - 14~27 - - - - - - - - - 制冷 名义工况 35 28 27 19.5 名义值 7 5 - 名义值 60 10 - 制热 名义工况 2 1 21 13 名义值 60 - 与制冷 名义工 况相同 名义值 7 - 与制冷 名义工 况相同 凝露、凝结水 排除能力 35 29 22 17 名义值 7 5 - 名义值 60 10 - a 若机组为排风再生型,试验时其辅助侧风量与名义送风量相同。 表4 双冷源型机组试验工况参数 项目 室外新风 室内回风 处理侧 辅助侧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风量 m3/h 供水温度 供回水 温差 供水量 kg/h 风量a m3/h 风量、机外余压、 输入功率 20 15.8 20 15.8 名义值 - - - 名义值 表4 双冷源型机组试验工况参数 (续) 项目 室外新风 室内回风 处理侧 辅助侧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风量 m3/h 供水温度 供回水 温差 供水量 kg/h 风量a m3/h 送风净新风率 14~27 - 14~27 - 名义值 - - - 名义值 内部漏风率 14~27 - 14~27 - - - - - - 外部漏风率 14~27 - 14~27 - - - - - - 制冷 名义工况 35 28 27 19.5 名义值 16 5 - 名义值 最大运行 43 26 32 23 名义值 16 5 - 名义值 低温运行 21 15 21 15 名义值 16 5 - 名义值 制热 名义工况 2 1 21 13 名义值 35 - 与制冷 名义工 况相同 名义值 凝露、凝结水 排除能力 35 29 22 17 名义值 16 5 - 名义值 a 若机组为排风再生型,试验时其辅助侧风量与名义送风量相同。 7.3.2 试验读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试验读数的允许偏差 项目 单次读数与规定试验 工况最大偏差 读数平均值与规定 试验工况的偏差 进口空气状态 干球温度/℃ ±0.5 ±0.3 湿球温度/℃ ±0.3 ±0.2 水温 供冷/℃ ±0.2 ±0.1 供暖/℃ ±0.2 ±0.1 进出口水温差/℃ ±0.2 ±0.2 静压/Pa ±2.0 ±2.0 电源电压/% ±2.0 ±2.0 7.4 外观 目视检查。 7.5 制冷系统密封性 机组的制冷系统应在正常的制冷剂充注量下,用灵敏度为1×10-6Pa·m3/s的制冷剂检漏仪进行 校验。 7.6 启动和运转 机组应在名义电压下启动,稳定运转10min,切断电源,停止运转,至少反复进行3次;零部件应无 松动、杂音、过热等异常现象。 7.7 风量、机外余压、输入功率 按照附录B的试验方法和7.3.1规定的试验工况,测试机组处理侧和辅助侧的风量、机外余压以及 机组的输入功率。 7.8 送风净新风率 名义送风量不大于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按照附录C的方法测试。 7.9 内部漏风率 新风再生型机组及名义送风量大于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按照附录D的方法测试。 7.10 外部漏风率 新风再生型机组及名义送风量大于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按照附录E的方法测试。 7.11 制冷量 在7.3.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2 制冷输入功率 在7.3.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3 除湿量 在7.3.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4 除湿送风含湿量 在7.3.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5 制热量 在7.3.1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6 制热输入功率 在7.3.1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7 加湿量 在7.3.1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按照附录F的方法测试。 7.18 制冷最大运行 在7.3.1规定的制冷最大运行工况下,机组连续运行1h,过载保护器不应动作;之后停机3min并 再次启动,停机3min后再启动的5min内过载保护器可动作一次,且在过载保护器自动或手动复位 后,机组应能再连续工作1h。 7.19 制冷低温运行 在7.3.1规定的制冷低温运行工况下,机组连续运行4h,其安全装置不应动作。 7.20 凝露 在7.3.1规定的凝露工况下,机组连续运行4h,检查外表面是否有凝露。 7.21 凝结水排除能力 将接水盘注满水后,在7.3.1规定的凝结水排除能力工况下,机组连续运行4h,检查排水口以外的 任何部位是否有水溢出或吹出。 7.22 噪声 在7.3.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按照GB/T 17758-2023中附录E的方法测试。 7.23 绝缘电阻 在常温、常湿条件下,用500V的绝缘电阻仪测量机组带电部分和非带电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冷 态)。 7.24 电气强度 按照GB/T 4706.32的方法进行测试。 7.25 泄漏电流 按照GB/T 4706.32的方法测试机组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泄漏电流。 7.26 接地电阻 按照GB/T 4706.32的方法测试机组易触及金属部件和接地端子之间的电阻。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机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6。 表6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 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 试验 方法 备注 1 外观 ○ - ○ 6.1 7.4 2 制冷系统密封性 ○ - ○ 6.2 7.5 适用于带压缩机的机组 3 启动和运转 ○ - ○ 6.3 7.6 - 4 风量、机外余压、输入功率 - ○ ○ 6.4 7.7 - 表6 检验项目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 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 试验 方法 备注 5 送风净新风率 - ○ ○ 6.5 7.8 适 用 于 名 义 送 风 量 不 大 于 3000m3/h的排风再生型机组 6 内部漏风率 - ○ ○ 6.6 7.9 7 外部漏风率 - ○ ○ 6.7 7.10 适用于新风再生型机组及名义 送风量大于3000m3/h的排风 再生型机组 8 制冷量 - ○ ○ 6.8 7.11 - 9 制冷输入功率 - ○ ○ 6.9 7.12 - 10 除湿量 - ○ ○ 6.10 7.13 - 11 除湿送风含湿量 - ○ ○ 6.11 7.14 - 12 制热量 - ○ ○ 6.12 7.15 13 制热输入功率 - ○ ○ 6.13 7.16 14 加湿量 - ○ ○ 6.14 7.17 适用于带制热加湿功能的机组 15 制冷最大运行 - - ○ 6.15 7.18 适用于带压缩机的机组 16 制冷低温运行 - - ○ 6.16 7.19 适用于带压缩机的机组 17 凝露 - - ○ 6.17 7.20 - 18 凝结水排除能力 - - ○ 6.18 7.21 - 19 噪声 - - ○ 6.19 7.22 - 20 绝缘电阻 ○ - ○ 6.20 7.23 - 21 电气强度 ○ - ○ 6.21 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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