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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802-2025 (GB/T46802-2025) | | 中文名称 |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 | | 英文名称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ocial experiment -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01 | | 字数估计 | 14,131 |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实施日期 | 2025-12-0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802-2025: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
ICS 35.240.01
CCSL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
2025-12-02发布
2025-12-02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原则 2
4.1 以增进福祉为导向 2
4.2 保障个体基本权益 2
4.3 确保可溯、审慎、包容 2
4.4 遵循实验阶段 2
5 组织应用 3
5.1 明确技术类型 3
5.2 明确实验场景 3
5.3 明确参与主体 3
5.4 明确实验方案 3
5.5 防范伦理风险 3
6 科学测量 4
6.1 选取测量要素 4
6.2 明确观测变量 4
6.3 科学抽样与分组 4
6.4 数据采集与汇集 5
7 综合反馈 5
7.1 结论提取 5
7.2 综合集成 5
7.3 实验评价 5
7.4 成果反馈 5
附录A(资料性) 实验阶段划分 6
附录B(资料性) 实验实施参考 7
B.1 组织应用 7
B.2 科学测量 7
B.3 综合反馈 7
参考文献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GB/T 46801《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设计指南》与GB/T 46802《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和
GB/T 46799《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评价指南》共同构成支撑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开展的国家标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SAC/SWG35)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移信息系统集
成有限公司、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成都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合肥清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第三
医院、深圳市聚龙智慧城市研究院、山东大学、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安徽中科国金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合肥市公安局、北京因乎智电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网络安全保障中心、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超男、汝鹏、苏竣、赵文慧、赵延东、黄小茹、徐静婷、尚二平、黄萃、王昀、付卫、
李笠、张娴、祝敬、沈诚、冯章伟、钟军、王永杰、陈志刚、陈俊华、姜雪、魏钰明、吕立远、孙浩、金璐、康哲宇、
吕令广、杨志、王晓燕、常琪光、黄科满、龚黾、张赟亮、杨杨、刘跃、郭腾、陈丹、罗思琪、沈雨田。
引 言
人类社会正迈向以人工智能为关键技术支撑的智能社会。总结形成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经验规
律和理论,超前探索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标准规范,完善适应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体制机制,将有
效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是探索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路径的关键方法,也是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标准化
的基础方法之一。通过开展长周期、宽区域、多学科的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系统识别、界定、观测和评估
特定智能技术社会应用场景的影响,分析可能带来的治理挑战,总结应对措施,形成解决方案和规范,对
于合理规制技术应用社会风险,促进技术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已经建立了支撑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开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在该标准体系中,GB/T 46802《人
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目的在于提供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实施的基本原则、程序阶段,以及各阶段
的操作和管理方法,为从事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工作的相关技术主体、应用主体、研究主体提供参考,指导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相关工作的开展,从而提高实验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组织实施过程的基本原则和阶段程序,提供了组织应用、科学测
量、综合反馈等三个阶段的操作、管理方法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应用主体、研究主体和技术主体等相关方组织实施人工智能
社会实验,也为有关主体推进智能技术应用的社会影响评估提供实践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46799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评价指南
GB/T 46801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设计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将特定人工智能技术引入社会活动,形成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通过设计实验,将应用场景中的泛意
性影响转变为内涵清晰、概念准确的可测度变量,并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跟踪和分析微观个体、中观组
织、宏观社会系统的发展变化,以全面评估人工智能应用的实际影响和潜在风险,进而提出对策建议的
过程。
注1:人工智能社会实验主要采用自然实验、实地实验、调查实验和计算实验四类方法。
注2:人工智能社会实验通常包括组织应用、科学测量、综合反馈三个实验阶段。
[来源:GB/T 46801-2025,3.1]
3.2
实验场景 experimentalscenario
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进行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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