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4699.4-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4699.4-2008 | 229 | GB/T 4699.4-2008 | <=3 | 铬铁和硅铬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重量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4699.4-2008 (GB/T4699.4-2008) |
| 中文名称 | 铬铁和硅铬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重量法 |
| 英文名称 | Ferrochromium and silicon chromium -- Determination of carbon content -- Infrared absorption method and gravimetric metho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00 |
| 字数估计 | 10,193 |
| 发布日期 | 2008-05-13 |
| 实施日期 | 2008-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4699.4-1988; GB/T 5687.5-1988; GB/T 5687.7-1988 |
| 引用标准 | GB/T 4010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8号(总第1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用红外线吸收法和重量法测定铬铁、硅铬合金中碳的含量。本部分中红外线吸收法适用于铬铁、硅铬合金中碳含量测定, 测定范围:0.010%~10.50%;重量法适用于铬铁中碳含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质量分数):4.00%~10.50%。 |
GB/T 4699.4-2008
ICS 77.100
H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699.4-2008
代替GB/T 4699.4-1988,GB/T 5687.5-1988,GB/T 5687.7-1988
铬铁和硅铬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重量法
2008-05-13发布
200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是对GB/T 5687.5-1988《铬铁化学分析方法 红外线吸收法测定碳量》、GB/T 5687.7-
1988《铬铁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碳量》、GB/T 4699.4-1988《硅铬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红外线吸
收法测定碳量》的整合修订。
本部分代替GB/T 5687.5-1988、GB/T 5687.7-1988、GB/T 4699.4-1988。
本部分与 GB/T 5687.5-1988、GB/T 5687.7-1988和GB/T 4699.4-1988相比较,主要进行了
以下修改:
---红外线吸收法测定铬铁中碳的含量检测下限由0.025%修改为0.010%;
---红外线吸收法测定铬铁中碳的含量允许差由“0.025%时为0.003%”修改为“0.010%~
0.025%时为0.003%”。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帆、毕军、于桂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687.5-1988;
---GB/T 5687.7-1988;
---GB/T 4699.4-1988。
GB/T 4699.4-2008
铬铁和硅铬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重量法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用红外线吸收法和重量法测定铬铁、硅铬合金中碳的含量。
本部分中红外线吸收法适用于铬铁、硅铬合金中碳含量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10%~
10.50%;重量法适用于铬铁中碳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4.00%~10.5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010 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3 方法一 红外线吸收法
3.1 原理
试料于高频感应炉的氧气流中加热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碳由氧气载至红外分析器的测量室,二氧化
碳吸收某特定波长的红外能,其吸收能与其浓度成正比,根据检测器接受能量的变化测得碳量。
3.2 试剂与材料
3.2.1 丙酮,蒸发后的残余物,碳含量小于0.0005%。
3.2.2 高氯酸镁,无水、颗粒。
3.2.3 烧碱石棉,粒状。
3.2.4 玻璃棉。
3.2.5 钨粒,碳量小于0.002%,粒度0.8mm~1.4mm。
3.2.6 锡粒,碳量小于0.002%,粒度0.4mm~0.8mm。必要时应用丙酮(3.2.1)清洗表面,并于室
温干燥。
3.2.7 纯铁,碳量小于0.002%。
3.2.8 氧气,纯度大于99.95%,其他级别氧气若能获得低而一致的空白时,也可以使用。
3.2.9 动力气源,氮气或压缩空气,其杂质(水和油)含量小于0.5%。
3.2.10 陶瓷坩埚,直径×高,23mm×23mm或25mm×25mm,并于大于1200℃的高温加热炉中灼
烧4h或通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