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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7561-2026 (GB/T47561-2026) | | 中文名称 |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铝及铝合金检测技术及验收 | | 英文名称 |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welds - Ultrasonic testing - Testing technique and acceptance for aluminum and its alloy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60.40 | | 字数估计 | 22,248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6-1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7561-2026: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铝及铝合金检测技术及验收
GB/T 47561-2026 英文版: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welds - Ultrasonic testing - Testing technique andacceptance for aluminum and its alloys
ICS 25.160.40
CCSJ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铝及铝合金
检测技术及验收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铝及铝合金熔化焊焊接接头超声脉冲回波检测的检测等级、设备与器材、检测准备、
仪器调节、检测技术、不连续的验收及检测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母材厚度6mm~130mm、外径不小于500mm、母材和焊缝均为铝及铝合金、声衰
减低(特别是散射衰减小)的全熔透对接接头。外径小于500mm、其他厚度范围、声衰减高的焊接接头
的超声脉冲回波检测参照执行。
4 符号和缩略语
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见表1。
5 检测前需要的信息
5.1 必要的项目
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应至少包含以下项目:
a) 参考等级;
b) 不连续的评定方法;
c) 验收等级;
d) 检测等级;
e) 检测时被检对象所处的制造和加工状态;
f) 横向不连续的检测范围;
g) 焊前和/或焊后的母材检测;
h) 书面检测工艺规程的内容。
注:参考等级也称为参考水平。验收等级也称为验收水平。
5.2 检测前所需的必要信息
焊接接头超声检测前,检测人员应获得以下必要信息:
a) 母材类型和产品门类;
b) 检测时被检对象所处的制造或加工状态,包括热处理状态或其他状态;
c) 焊后热处理的时机和程度;
d) 坡口形式和尺寸;
e) 表面状态要求;
f) 焊接工艺规程或相关焊接工艺参数;
g) 报告要求;
h) 验收等级;
i) 检测范围(包括横向不连续的检测要求,如相关);
j) 检测等级;
k) 发现不可接受的不连续的纠正程序。
5.3 检测工艺规程
本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常满足编制检测工艺规程的需要。如不满足,或本文件描述的检测技术不
适用于被检焊缝,如技术协议有要求,应使用补充的检测工艺规程。
6 检测等级
6.1 检测等级分类
检测等级分为A级、B级和C级。从检测等级A级~C级,应逐级增加检测覆盖范围(如增加扫查
次数和表面修磨等)。
6.2 检测等级的选择
检测等级的选择应符合焊缝质量等级(如GB/T 22087)、焊缝检测文件(如GB/T 34628)、产品文
件或技术协议规定。采用的检测等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
7 设备及器材
7.1 检测设备
与本文件配合使用的仪器、探头及组合设备均应分别符合 GB/T 27664.1、GB/T 27664.2和
GB/T 27664.3的规定。
7.2 标准试块
采用的标准试块为GB/T 19799.1规定的1号校准试块或GB/T 19799.2规定的2号标准试块。
7.3 对比试块
7.3.1 对比试块的分类
本文件使用的对比试块为 RB-AL-1、RB-AL-2及 RB-AL-3。RB-AL-1适用于母材厚度范围为
6mm~40mm的焊接接头超声检测。RB-AL-2适用于母材厚度范围为40mm~80mm的焊接接头
超声检测。RB-AL-3适用于母材厚度范围为80mm~130mm的焊接接头超声检测。
7.3.2 对比试块制作
试块应使用与被检工件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声学性能的铝及铝合金材料制作。
用直探头检测时,试块不应存在大于或等于直径2mm的平底孔当量尺寸的缺欠。在满足基准灵
敏度调节要求时,试块上的参考反射体根据检测需要可采取其他布置形式或添加。
7.3.3 对比试块尺寸
铝及铝合金对比试块RB-AL-1、RB-AL-2及RB-AL-3的形状及尺寸应符合图1、图2、图3及表4
的要求。
7.4 探头参数
7.4.1 检测频率
检测频率应在2MHz~5MHz。当母材厚度不大于40mm,或按GB/T 29711描述的方法对不连
续进行评定时,应采用较高的检测频率。
7.4.2 折射角
折射角是指在被检工件中的横波折射角,宜按照表5的规定选取。条件允许时,应采用较大折射
角。当使用2个或2个以上探头时,探头间的折射角度差不应小于10°。检测坡口面未熔合时,应采用
使声束与焊缝坡口面接近垂直的折射角。检测焊缝背面开口的未焊透时,应采用范围为35°~55°的折
射角。当母材厚度小于20mm时,宜采用70°的折射角。
7.4.3 晶片尺寸
晶片尺寸宜按照表6选定。
7.5 耦合剂
耦合剂应符合GB/T 39240的规定。范围调节、灵敏度设定和工件检测时应采用相同的耦合剂。
8 检测准备
8.1 焊缝形状尺寸的测定
检测前应了解或测量记录焊缝的坡口形式、母材厚度、焊缝宽度等。
8.2 检测区域
检测区域是指焊缝和焊缝两侧热影响区宽度。如果热影响区宽度未知时,取焊缝两侧母材各
10mm宽度。
检测面应平整,无妨碍超声传输或探头移动以及引起判别错误的附着层和生成物等。
8.3 母材检测
除非能证实(如制造过程的预检)母材金属高衰减或缺欠的存在不影响横波检测,否则扫查区的母
材金属应在焊前或焊后进行纵波检测。纵波检测的技术及验收按本文件的9.4、10.4及11.2的规定
执行。
9 仪器调节
9.1 斜探头入射点
宜釆用1号校准试块、2号标准试块或对比试块(RB-AL-1、RB-AL-2及RB-AL-3)测定斜探头的入
射点。使用对比试块测定斜探头的入射点时,宜采用公式(2),见图4:
9.2 时基线调整
9.2.1 时基线调整
时基线的调整按以下两种方法。
a) 宜采用1号校准试块或2号标准试块进行时基线调整。当被检工件横波声速与铝及铝合金的
横波参考声速(3150m/s)误差不超过30m/s时,校准试块上100mm碳钢的声程相当于铝
及铝合金中96.8mm的声程。如误差超过30m/s,可采用公式(3)计算折算后的铝及铝合金
的声程:
9.2.2 时基线修正
检测中至少每4h或检测结束时,应核查时基线设定。如果在核查中发现时基线偏差值大于1%
时,应按表7的要求进行修正。
9.3 折射角的测定
折射角可采用对比试块RB-AL-1、RB-AL-2或RB-AL-3进行测定。可采用公式(5)计算斜探头的
折射角,见图4。
9.4 灵敏度设定
9.4.1 等级分类
灵敏度设定以下4个波幅等级:
a) 参考等级;
b) 评定等级;
c) 验收等级;
d) 记录等级。
9.4.2 参考等级
应以直径为3mm的横孔反射波幅作为参考等级(H0)。
9.4.3 评定等级
评定等级也称为评定水平,用于设定扫查灵敏度及测量不连续的长度。
9.4.4 验收等级
按照GB/T 22087描述的B级和C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要求,验收等级应分为2级(AL2)和3级
(AL3)。质量等级和验收等级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8的规定。
9.4.5 记录等级
记录等级也称为记录水平。记录等级由各自验收等级-4dB获得。
注:记录等级用于不连续累计长度的评定。
9.4.6 距离-波幅曲线(DAC)
在对比试块上实测绘制距离-波幅曲线。距离-波幅曲线可由参考等级、评定等级、验收等级中的一
条或多条曲线组成。参考等级、评定等级、验收等级应按表9的规定设定。
10 检测技术
10.1 一般要求
应按照 GB/T 39240、GB/T 11345和10.2~10.5描述的方法进行超声检测。
10.2 扫查
扫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扫查灵敏度不低于评定等级。
b) 根据被检工件的厚度选择检测面和扫查范围。当检测呈一定角度的平面型缺欠时,选择能产
生接近垂直缺欠平面声束的检测面。
c) 在保持声束垂直焊缝中心线作前后移动的同时,探头作10°左右的转动。
d) 检测横向缺欠时,使斜探头与焊缝中心线成0°~60°进行平行或斜平行扫查。
10.3 不连续位置
所有不连续的位置,应在同一个参考坐标系里标注。应选择检测面的某一点作为坐标原点。
当从多个表面进行检测时,每个检测面都应规定坐标原点。在这种情况下,应建立所有坐标原点之
间的位置关系,以便所有不连续的绝对位置从指定的坐标原点确定。
环形焊缝检测时,应在装配前规定内外圈的坐标原点。
10.4 指示评定
10.4.1 一般要求
所有超过评定等级的相关指示应按10.4.2~10.4.5的规定进行评定。
10.4.2 最大回波幅度
应移动探头找到最大回波幅度,并记录相对于参考等级的幅度差值。当使用不同折射角的探头或
从不同检测面(侧)检测同一不连续时,获得的最大回波幅度为该不连续的回波幅度。
10.4.3 不连续的长度
除非另有规定,不连续的长度应按照附录A描述的固定回波幅度等级技术,通过测量回波超过评
定等级的探头移动距离来确定。
10.4.4 不连续的自身高度
如技术协议有规定,测定不连续的自身高度。
10.4.5 不连续的特征
如技术协议有规定,不连续的特征应按照GB/T 29711描述的方法评定。
11 不连续的验收
11.1 一般要求
按照GB/T 29711描述的方法判定为成平面型的不连续不可接受。其余的不连续按照11.2~11.5
进行评定。
11.2 纵向不连续的验收
纵向不连续应按照表9的规定执行,当不连续的回波幅度超过验收等级时,不连续应被评为不可接
受的不连续。
11.3 横向不连续的验收
当检测横向不连续时,验收等级按照11.1及11.2的规定执行。
11.4 相邻不连续
如同时出现以下情况时,相邻不连续应按单个不连续评定,见图5:
a) 2个不连续的间距dx小于其中较长不连续的2倍长度数值;
b) 2个不连续的间距dy小于母材厚度的一半且不大于10mm;
c) 2个不连续的间距dz小于母材厚度的一半且不大于10mm;
2个不连续的组合长度为l12=l1+l2+dx,见图6。
11.5 可接受的不连续的长度
所有超过记录等级的单个可接受的不连续应继续评定。
所有超过记录等级的单个可接受的不连续的累计长度,定义为在给定的焊缝长度范围内,单个不连
续的长度和相邻不连续的组合长度总和,见图7。
12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被检对象特征:
1) 材质和产品种类;
2) 尺寸;
3) 被检焊缝/焊接接头所处位置,几何结构图示(如需);
4) 焊接工艺、技术协议和热处理状态;
5) 制造状态;
6) 表面状态;
7) 被检对象温度。
b) 合同要求,如工艺和特殊协议等。
c) 检测地点和检测日期。
d) 检测人员签名和资格。
e) 超声检测仪的制造商、机型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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