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550 (2026-05-23) 搜索
路径: 主页 > GB/T > 第568页 > GB/T 4757-2025

[PDF] GB/T 4757-2025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4757-2025'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4757-2025 359 GB/T 4757-2025 <=4 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757-2025 (GB/T4757-2025)
中文名称 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Methods for the batch-flotation testing of fine coa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D27
国际标准分类 73.040
字数估计 18,140
发布日期 2025-08-29
实施日期 2026-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4757-2013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757-2025: 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 ICS 73.040 CCSD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4757-2013 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4757-2013《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与 GB/T 4757-2013相 比,除结构调整与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煤样制取说明(见3.1、3.2、3.3,2013年版的3.1、3.2、3.3); b) 更改了分析化验的测定项目(见3.4.1,2013年版的3.4.1); c) 更改了浮选剂用量计算公式及计量单位(见5.2,2013年版的5.2); d) 更改了可比性试验规定的矿浆浓度值(见6.1.3,2013年版的6.1.3); e) 更改了浮选条件选择试验规定的矿浆浓度及叶轮转速范围值(见7.3.1,2013年版的7.3.1); f) 增加了尾煤扫选试验方法(见7.4.5); g) 更改了验证试验记录表参考表格(见7.4.6,2013年版的7.4.5); h) 更改了鉴定试验中最终产品测定项目(见7.5.3,2013年版的7.5.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天地(唐山)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华能煤炭技 术研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明瑞、许晨涛、史冰森、潘博、鲍玉新、郑云婷、刘晟杰、顾雷雨、冯来宏。 本文件于1984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2013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粉(泥)实验室单元浮选试验的煤样、试验设备和用具、试验煤样与浮选剂用量计 算、可比性浮选试验和浮选参数试验。 本文件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475-2008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T 477 煤炭筛分试验方法 GB/T 30047 煤粉(泥)可浮性评定方法 GB/T 30049-2013 煤芯煤样可选性试验方法 GB/T 34164 选煤厂浮选工艺效果评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煤样 4.1 采自煤芯煤样 按照GB/T 30049-2013第5章规定缩取筛分产品中粒度小于0.5mm(或工艺流程中拟入浮选粒 度)的煤粉,质量不少于1kg。 4.2 采自煤层煤样或生产煤样 按照GB/T 477进行筛分试验后,分别缩取自然级和破碎级中粒度小于0.5mm(或工艺流程中拟 入浮选粒度)的煤粉,并按其占原煤比例掺和,其质量不少于10kg。 4.3 采自选煤厂浮选入料 按照GB/T 475-2008第6章规定的采样方法,采取未添加任何浮选剂的浮选入料,过滤烘干 后,总质量不少于10kg。 4.4 分析化验与存放 4.4.1 按GB/T 211、GB/T 212、GB/T 213和GB/T 214有关规定进行以下项目(根据需要可适当增 加)的分析: ---水分(Mad); ---灰分(Ad); ---全硫(St,d)。 4.4.2 按GB/T 477规定进行小筛分试验。 4.4.3 试验煤样干燥至空气干燥状态后,置于密闭容器内存放,存放地点要保持干燥,存放时间不超过 10个月。 5 试验设备和用具 5.1 试验设备 浮选机:容积1.5L,结构要求按照附录A的规定。 5.2 试验用具 试验用具见表1。 表1 试验用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1 计时装置 台 1 量程:0min~10min;精度:1s 2 微量注射器 只 2 容量:0.5mL;分度值:0.02mL 3 微量注射器 只 2 容量:0.25mL;分度值:0.01mL 4 微量进样器 只 2 容量:0.1mL;分度值:0.002mL 5 微量进样器 只 2 容量:0.025mL;分度值:0.0005mL 6 电子天平 台 1 最大称量:2000g;感量:0.01g 7 鼓风干燥箱 台 1 0℃~300℃,温度可调 8 大盆 个 50 容量:3L~6L 9 中、小盆 个 50 容量:1.5L~2.5L 10 大量杯 个 2 容量:2L 11 中量杯 个 2 容量:1L 12 洗瓶 个 2 容量:1L 6 试验煤样与浮选剂用量计算 6.1 试验煤样质量的计算 试验煤样的质量按公式(1)计算: m= V×ρ 100-Mad× 100 (1) 式中: m ---试验用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V ---浮选机槽体容积,单位为升(L); ρ ---矿浆质量浓度,单位为克每升(g/L); Mad---试验用煤样空气干燥基水分,%。 6.2 浮选剂用量计算 当需要时,可按公式(2)把浮选剂的用量换算(以干煤泥计): V= m×q ρ×106 (2) 式中: V ---加入浮选剂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试验用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q ---药剂单位消耗量(以干煤泥计),单位为克每吨(g/t); ρ ---浮选剂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 7 可比性浮选试验 7.1 试验条件 7.1.1 水质: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也可使用自来水。 7.1.2 矿浆温度:(20±10)℃。 7.1.3 矿浆质量浓度:(80±1)g/L。 7.1.4 捕收剂及其单位消耗量:正十二烷,(1000±1)g/t(以干煤泥计)。 7.1.5 起泡剂及其单位消耗量:4-甲基-2-戊醇,(100±1)g/t(以干煤泥计)。 7.1.6 浮选机叶轮转速:1800r/min。 7.1.7 浮选机叶轮直径:60mm。 7.1.8 浮选机单位充气量:0.25m3/(m2·min)。 7.2 试验步骤 7.2.1 向浮选槽内加水至第二标线,开动并调试浮选机,使叶轮转速、单位充气量达到规定值,停机,关 闭进气阀门,放完浮选槽内的水。 7.2.2 向浮选槽内加水至第一标线,开动浮选机后向槽内加入称量好的煤样(精确至0.1g),搅拌至煤 样全部润湿后,再加水使矿浆液面达到第二标线。 7.2.3 搅拌2min后向矿浆液面下加入捕收剂。再过1min后向矿浆液面下加入起泡剂。 7.2.4 搅拌10s后,打开进气阀门,同时开始刮泡(人工刮泡或机械刮泡),应随着泡沫层厚度的变化全 槽宽收取精矿泡沫(切勿刮出矿浆),控制补水速度,使矿浆液面在整个刮泡期间保持恒定。刮泡后期应 用洗瓶将浮选槽壁的颗粒冲洗至矿浆中。 7.2.5 刮泡至3min后,停止刮泡,关闭进气阀门及搅拌电机,将尾煤放至盆内。沉积在浮选槽下部的 颗粒要清洗至尾煤盆中。粘在刮板及浮选槽唇边、槽壁的颗粒应收至精煤产品中。 7.2.6 向浮选槽加入清水,并开动浮选机搅拌清洗直至浮选槽干净为止,放至盛放尾煤的容器内。 7.2.7 将各产物分别脱水后置于不超过75℃的鼓风干燥箱中进行干燥。冷却至空气干燥状态后分别 称量,测定灰分,必要时测定硫分。 7.2.8 试验原始记录可参考附录B的表B.1。 7.2.9 重复试验一次(平行试验)。 7.3 试验结果整理 7.3.1 试验结果记录 将所得结果分别记录于附录C的表C.1中,以精煤和尾煤质量之和作为100%,分别计算其产率。 7.3.2 试验允许误差 7.3.2.1 质量损失 质量损失不应超过3%。 7.3.2.2 灰分允许差值 灰分允许差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当煤样(浮选入料)灰分小于20%时,与计算原煤灰分的相对差值不超过±5%; b) 当煤样(浮选入料)灰分大于或等于20%时,与计算原煤灰分的绝对差值不超过±1%。 7.3.3 平行试验 两次平行试验的精煤产率允许误差应≤1.6%。精煤灰分允许误差:当精煤灰分≤10%时,绝对误 差≤0.4%;当精煤灰分大于10%时,绝对误差≤0.5%。 8 浮选参数试验 8.1 通则 分四个阶段进行试验:浮选剂选择试验,浮选条件选择试验,分次加药试验及流程试验。除给出的 外,其余试验条件均同第7章,宜采用正交设计进行浮选参数试验。各阶段试验完成后应进行鉴定 试验。 8.2 浮选剂选择试验 8.2.1 基本要求:成分稳定、无毒无害(符合环保标准)、来源丰富、价格低廉、性能良好,能得到符合质 量要求的精煤及尾煤产品。 8.2.2 宜采用表2所列浮选剂品种及其用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进行试验。 表2 浮选剂品种及其用量 浮选剂 种类 浮选剂名称 用量范围 mL/t 备注 捕收剂 -10#轻柴油或0#轻柴油 煤油 500~1250 轻柴油密度:0.82g/cm3~0.85g/cm3 煤油密度:0.78g/cm3~0.80g/cm3 起泡剂 GF油 LF油 仲辛醇 50~200 密度:0.88g/cm3~0.90g/cm3;羟基:≥160mg/g(以 KOH 计);颜色:深褐 密度:0.84g/cm3~0.86g/cm3;羟基:≥180mg/g(以 KOH 计);颜色:浅黄 辛醇含量不少于87% 8.2.3 试验原始记录可参考附录B的表B.1,试验结果参照表B.2整理。 8.2.4 根据试验目的,采用浮选精煤灰分、浮选精煤产率和GB/T 34164规定的浮选完善指标ηwf综合 评价试验结果,优选浮选剂配方。 8.2.5 需考察浮选剂对精煤脱水的影响时,测定泡沫精煤浓度,作为选择浮选剂的条件之一。 8.2.6 对选用的浮选剂品种及用量进行验证试验。 8.3 浮选条件选择试验 8.3.1 本组试验在确定了浮选剂品种及用量的基础上进行。宜进行下列条件试验(可根据实际情 况,增减试验条件及试验水平): a) 矿浆质量浓度:30g/L、60g/L、80g/L、100g/L、120g/L; b) 单位充气量:0.15m3/(m2·min)、0.25m3/(m2·min)、0.35m3/(m2·min);单位充气量与 空气流量的换算关系见表3; c) 叶轮转速:1200r/min、1400r/min、1600r/min、1800r/min、2000r/min。 表3 单位充气量与空气流量换算表 单位充气量/[(m3/(m2·min)] 0.15 0.25 0.35 空气流量 m3/h 0.10 0.17 0.23 L/min 1.67 2.75 3.85 8.3.2 按8.2.4选择最佳条件。进行正交试验结果分析,得出最佳浮选条件,进行验证试验后确定。 8.4 分次加药(浮选剂)试验及流程试验 8.4.1 分次加药方法 浮选剂分次加药试验分A、B两组进行。 A组试验药剂分两次进行添加,以A1、A2 分别表示两次加药量。A1 量与A2 量比值可选择总药量 的70%:30%,或50%:50%,或30%:70%中的一种进行。加入 A1 后,浮选1min,加入 A2,再浮选 2min,完成A组试验。 B组试验药剂分两次进行添加,以B1、B2 分别表示两次加药量。B1 量应与A1 量相同,B2 量应与 A2 量相同。加入B1 后,浮选2min,加入B2,再浮选2min,完成B组试验。 8.4.2 分次加药操作方法 在第一段浮选时间后,计时器增设第2次加药操作和搅拌时间20s。刮泡至第一段浮选时间结束 后,同时停止刮泡器和关闭进气阀门,向矿浆液面下第二次加入药剂,搅拌至20s时,同时打开进气阀 门,开始刮泡至浮选完为止。 8.4.3 流程试验 当一次浮选流程不能选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时,应进行流程试验。按产品要求进行粗选精煤的 精选试验和中煤精选试验。 8.4.4 精选试验方法 将需精选的泡沫产品全部倒入浮选槽内,开动浮选机,加水至矿浆液面达第二标线,搅拌30s后打 开进气阀门,刮泡2min。 如精选不完全,可按8.4.2加入少量药剂,刮泡至浮选完为止。 8.4.5 扫选试验方法 将需扫选的浮选槽内尾煤保留,开动浮选机,加水至矿浆液面达第二标线,按8.4.2加入少量药 剂,搅拌30s后打开进气阀门,刮泡2min。 如扫选不完全,可按8.4.2加入少量药剂,刮泡至浮选完为止。 8.4.6 验证试验 按所得到的最佳试验结果,分别进行分次加药试验、流程试验和扫选试验的验证试验。试验结果记 录可参照表B.1、表B.2、表B.3和表B.4。 8.5 鉴定试验(浮选速度试验) 8.5.1 采用8.2、8.3、8.4确定的最佳条件进行鉴定试验,按浮选时间5min,分批收取泡沫精煤产物1~ 产物6,各产物的接取时间依次为0.25min、0.25min、0.5min、1min、1min、2min,尾煤为产物7。试验 记录参照表B.3。鉴定试验结果记入表C.2。 8.5.2 重复最佳条件试验,分选出最终产品分析所需试样。 8.5.3 对最终产品测定其灰分(Ad)、水分(Mad)、硫分(St,d),其他指标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8.5.4 按照GB/T 477进行最终产品(精煤和尾煤)粒度分析。尾煤试样不应少于50g,筛分级别至少 为4级:≥0.25mm、0.25mm~0.125mm、0.125mm~0.045mm和< 0.045mm。 8.6 试验结果整理及表述 8.6.1 试验结果整理按7.3执行。 8.6.2 对最佳浮选参数及试验结果做简单综述。 8.6.3 根据产品分析结果解释浮选试验结果。 8.6.4 用浮选速度试验结果绘制可浮性曲线示意图(见图1)。 8.6.5 按照GB/T 30047评定煤粉(泥)......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4757-2025

相关标准: GB/T 35063|GB/T 16660|GB/T 7186|GB/T 3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