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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7694-2026 (GB/T47694-2026) | | 中文名称 | 网络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Cybersecurity technology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inors mode in mobile interne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30 | | 字数估计 | 18,177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7694-2026: 网络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
GB/T 47694-2026 英文版: Cybersecurity technology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inors mode in mobile internet
ICS 35.030
CCSL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网络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的技术要求,包括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移
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以及模式联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移动智能终端制造商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
提供者开展未成年人模式的研发、测试、部署和应用,也为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
护的监督、管理、评估提供参考。
4 概述
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影响身心健康的多种风险,如:违法和有害不
良信息侵害、网络沉迷风险、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和风险诱导消费风险等。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保护
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使用网络,主要包括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
发平台未成年人模式以及模式联动。
5 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
5.1 一键启动及退出
移动智能终端满足以下要求:
a) 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一键启动及退出未成年人模式,便于用户进行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
式的切换;
b) 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未成年人模式状态联动接口,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移动互联网应用
程序分发平台读取移动智能终端的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并根据读取的状态对应启动或关闭自
身的未成年人模式状态,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注: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包括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状态、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开启
状态、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年龄区间状态。
c) 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设置应在醒目位置,用户可通过弹窗提醒、系统设置等多种方式进入未成
年人模式;用户可在首次开机或系统设置选择不需要未成年人模式,移动智能终端将不再出现
相关提醒;
d) 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用户采用设置生日、选择年龄或者年龄区间中的任一方式
设置未成年人的年龄信息;支持家长自行选择口令、指纹等方式进行单一或复合认证,作为未
成年人模式状态指令依据;
e) 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状态接口,并能够在移动互联网
应用程序安装和更新时读取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状态,移动智能终端未
成年人模式支持状态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对于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标识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
序,移动智能终端宜默认允许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使用;
f) 移动智能终端应默认基本功能类、用于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健康的应急类、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的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服务的产品和服务,在未成年人模式下能够使用;
g) 移动智能终端应默认除满足e)和f)外的所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可在未成年人模式下
使用;
h) 移动智能终端宜提供终端家长身份验证接口,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按需调用;
i) 移动智能终端可在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前询问家长是否保留未成年人配置信息,以便下次启动
后直接应用。
5.2 应用管理
5.2.1 家长管理
家长管理满足以下要求:
a) 移动智能终端应在进入未成年人模式时,为家长提供应用权限选择,允许家长选择移动互联网
应用程序是否可以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使用;
b) 移动智能终端应在符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提供未成年人模式使用情况查询功能;
c)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服务,不准许其在未成年
人模式下使用。
5.2.2 使用时间和时长管理
使用时长管理满足以下要求。
a) 移动智能终端应以屏幕点亮和后台运行音频进程为准,统计纳入使用时长管理的移动互联网
应用程序运行时的终端使用时长。
b) 当超过每日推荐使用时限,移动智能终端应默认除特定必要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家长自定
义豁免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外的其他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暂停使用。
c) 移动智能终端应基于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用户的网络使用习惯、网络使用需求和生理心理特
点,提供差异化时长管理功能:
---在面向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支持默认单日使用总时长不超
过1h;
---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智能终端支持默认单日使
用总时长不超过2h。
d)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达到设定时间时,移动智能终
端应发出休息提醒,默认提醒间隔时间不准许超过30min。
e)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默认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同
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f) 移动智能终端时间管理模块应支持如下功能:
---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长;
---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间段,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置某个或者多个使用时间段;
---设置指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时间。
g) 移动智能终端应支持家长选择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是否纳入整机使用时长和时间段限制。
h) 移动智能终端时间管理模块可设置指定不受整机使用时长限制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使用
时间和使用时长。
i) 移动智能终端应默认基本功能,用于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应急类、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
为未成年人提供网课等教育服务的教育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其他家长自定义设置可被
豁免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受时长限制。
5.2.3 下载安装管理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应通过必要联动,为家长提供下载安装环节的必要管理权限和功
能,便捷家长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5.3 系统账号管理
在家长账号与未成年人账号绑定、通过家长账号对未成年人账号进行管理的情况下,移动智能终端
账号管理要求如下:
a) 移动智能终端宜提供配置同步联动开关功能,家长可选择是否开启多终端的配置同步功能,如
不主动开启,默认状态为关闭;
b) 登录同一未成年人账号的不同移动智能终端间可同步配置信息,配置信息包括未成年人模式
开关状态、未成年人模式年龄阶段、禁用应用列表、豁免应用列表、整机使用总时间设置、整机
停用时间设置、一个或多个应用的使用时间设置、终端默认浏览器访问网站的黑白名单设
置等。
6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要求
6.1 功能要求
6.1.1 入口管理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管理要求如下:
a)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能够自动检测移动智能终端所处的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并根据移动智
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的状态对应开启或退出未成年人模式,终端模式状态应符合附录 A的
规定;
示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检测到所运行的移动智能终端开启了未成年人模式,且未成年人模式的年龄区间为
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自动切换至未成年人模式,并向未成年人用户推荐适合该年龄区间的
适龄内容。
b)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安装或更新时宜向移动智能终端提供其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状态标
识,支持状态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c) 在移动智能终端处于非未成年人模式时,应在用户首次进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提醒是否
进入未成年人模式,用户选择不再提醒后,可不再推送相关提醒;
d) 在移动智能终端处于非未成年人模式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提供便捷易寻的未成年人模
式入口。
6.1.2 时间管理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未成年人模式应具有时间管理功能,时间管理要求如下。
a) 应支持单日使用时长管理:
---在面向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支持默认单日使用总
时长不超过1h;
---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支持默
认单日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h。
b) 应支持连续使用提醒,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长达到设定时间时,移
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发出休息提醒,默认提醒间隔时间不准许超过30min。
c) 应支持使用时间段管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默认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不向未成年人
提供服务。
d) 应支持家长设置、修改a)~c)的时间管理功能,并在设置、修改生效前验证家长身份。
e) 如果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未成年人模式与智能终端处在联动模式下,时间管理由智能终端
执行。
6.1.3 账号管理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的账号管理要求如下:
a)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用户账号选择进入未成年人模式时,应为该账号开启退出验证功能,用
于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及家长豁免;
b)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账号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应保持账号在该终端上处于未成年人模
式,未经过验证不准许退出未成年人模式,账号退出重新登录仍应保持该状态,直至经过验证
方可退出未成年人模式;
c)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监测到智能终端处于未成年人联动模式时,应将已登录账号自动进入
未成年人模式,且不准许退出未成年人模式,直至检测到终端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方可退出,需
要进行家长豁免操作时,应进行验证。
6.1.4 网络沉迷防治要求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网络沉迷防治要求包括:
a) 应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
b) 不准许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准许提供泛
娱乐化功能和内容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c) 不准许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6.1.5 消费管理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的消费管理要求如下。
a) 应对未成年人用户的消费行为进行管理,支持以下至少一种管理方式:
---关闭/停用支付消费功能;
---限制单次消费数额,以及单日累计消费数额,并确保缺省限额在合理范围内。
b) 提供支付消费服务的,应支持家长对未成年人单次消费限额以及单日累计消费限额进行管理。
c) 提供消费服务的,应提供未成年人退款的功能渠道,并满足以下要求:
---应制定未成年人退款的规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退款的步骤,申请退款需要提交的
资料,处理退款申请的流程等;
---未成年人退款规则公开发布且易于访问。
6.1.6 外链打开和下载服务管理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外链打开和下载服务管理要求如下:
a)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外链信息内容风险;
注:采取的必要措施如外链黑名单、外链自动审核、外链用户举报核验等。
b) 针对外链打开和下载操作,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要求家长验证;
c) 在确保外链信息内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可为家长提供外链打开一键豁
免功能。
6.2 内容要求
提供内容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满足以下要求:
a) 应为未成年人打造专属内容池,能够根据未成年人年龄阶段特点,为未成年人推荐适合其年龄
阶段的优质内容,推荐内容的各年龄段划分按附录A中A.3的规定;
b) 宜为专属内容池中的内容标注适龄推荐标签;
示例:某通识教育节目根据其适合的未成年人年龄段,可对其标注“3+”“8+”等适龄推荐标签。
c) 应制定并公开涉未成年人不健康内容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公开发布违规信息举报渠道并易
于访问;
d)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搭建未成年人内容审核团队,对进入专属内容池内容进行审
核,并加强对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产品展示的内容的审核巡查,对发现的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健康
内容及时进行处置;
e) 应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封禁、功能封禁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并保存有
关记录。
6.3 服务要求
6.3.1 网络社交服务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网络社交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遵循6.1、6.2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如
下要求:
a) 应默认开启被陌生人添加好友时需要验证、不可被陌生人拉入群、不可通过兴趣标签等模糊条
件被搜索添加为好友,并默认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变更上述功能的开启/禁用状态应经过家
长验证;
b) 不准许在未成年人模式中为容易产生网络沉迷或使未成年人接触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互联网
信息提供外链;
c) 应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准许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
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准许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
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6.3.2 直播服务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直播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遵循6.1、6.2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如下
要求:
a) 应不支持打赏主播功能;
b) 应不支持充值功能;
c) 应关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注册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的功能;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
注册直播发布者账号,应征得家长同意。
6.3.3 浏览器服务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浏览器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遵循6.1、6.2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如下
要求:
a) 应支持家长将特定网站加入黑名单,以屏蔽对特定网站的访问;
b) 应支持家长将特定网站加入白名单,以满足未成年人远程学习等需要。
6.3.4 搜索引擎服务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遵循6.1、6.2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如
下要求:
a) 应支持家长在搜索结果中屏蔽或允许访问特定网站;
b) 应支持家长屏蔽特定搜索关键词。
6.3.5 电商服务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电商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遵循6.1、6.2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如下
要求:
a) 不准许出现不适合未成年人购买使用的商品种类;
b) 不准许未成年人搜索不适合未成年人购买使用的商品种类。
6.3.6 游戏服务管理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游戏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按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防范
未成年人沉迷游戏。
6.3.7 教育服务管理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网课、在线教育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备案
程序。
未成年人模式下,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准许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
准许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7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未成年人模式技术要求
7.1 入口要求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管理要求如下:
a)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能够自动检测移动智能终端所处的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并根
据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的状态对应开启或退出未成年人模式,终端模式状态应符合附
录A的规定;
b)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安装或更新时宜向移动智能终端提供其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状
态标识,支持状态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c) 在移动智能终端处于非未成年人模式时,应在用户首次进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时
提醒是否进入未成年人模式,用户选择不再提醒后,可不再推送相关提醒。
7.2 功能要求
未成年人模式下,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功能要求
如下。
a)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应设置未成年人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未成年人身心
健康和年龄特点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并在显著位置标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推荐年龄。
b) 基本功能类,用于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应急类,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为未成年人提供
网课等教育服务的教育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经审核后,也宜在未成年人专区中上架。
c)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下载满足以下要求:
---对未成年人专区内的适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下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宜
默认无需家长验证或豁免;
---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下载非未成年人专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移动互
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为家长提供验证或豁免功能。
8 未成年人模式联动技术要求
8.1 联动功能要求
提供未成年人模式的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联
动要求如下:
a) 一键切换要求,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未成年人模式状态联动接口,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移动
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读取移动智能终端的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并跟随终端的状态,一键
启动或退出未成年人模式;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状态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b) 时间管理要求,移动智能终端应以屏幕点亮和后台运行音频进程为准,统计纳入使用时长管理
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运行时的终端使用时长,超过使用时限后,纳入使用时长管理的移动互
联网应用程序,应暂停使用,经家长豁免情况除外;
c) 应用管理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安装或更新时宜向移
动智能终端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支持状态标识,供移动智能终端读取,除满足5.1f)外的未设置
该标识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默认不可在
未成年人模式下使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支持状态应符合
附录B的规定。
8.2 联动防绕过要求
未成年人模式联动防绕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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