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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47732-2026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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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732-2026 299 GB/T 47732-2026 <=3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设施配置通用技术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7732-2026 (GB/T47732-2026)
中文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设施配置通用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elderly-oriented basic equipment and installations for the urban rail transit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P65
国际标准分类 45.020
字数估计 14,134
发布日期 2026-05-25
实施日期 2026-09-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7732-2026: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设施配置通用技术要求 GB/T 47732-2026 英文版: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elderly-oriented basic equipment and installations for the urban rail transit ICS 45.020 CCSP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 设施配置通用技术要求 2026-05-25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设施配置的总体要求,以及适老化流线、适老化 通行设备与设施、适老化服务设备与设施、适老化信息交流设备与设施、车辆等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独立路权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设施的配置,非独立路权 及改扩建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使用。 4 总体要求 4.1 适老化设备与设施应包括适老化通行设备与设施、适老化服务设备与设施、适老化信息交流设备 与设施。 4.2 适老化设备与设施应遵循安全、便捷、易操作的原则,且应满足老年人在视觉、听觉、行动能力、体 感温度、如厕、站内求助等方面的需求。 4.3 适老化设备与设施应满足老年乘客使用城市轨道交通的需求,且应与周边环境的无障碍和适老化 设备与设施相衔接。 4.4 适老化设备与设施应与无障碍设备与设施统筹配置、资源共享。 4.5 适老化设备与设施配置应与城市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 步投入使用。 4.6 适老化设备与设施应统筹兼顾城市通勤乘客和老年乘客的出行需求,不同车站应根据老年乘客客 流出行特征及出行时段配置适老化设备与设施。 4.7 城市轨道交通应具备停站时间、列车加减速度、自动扶梯运行速度等可调节功能。 5 适老化流线 5.1 适老化流线的设置应遵循安全便捷、可达性及可识别性强的原则;应结合站内外布局特点在乘客 乘车、换乘和使用其他服务类设施等行为路径上规划适老化流线;在流线上的通行、服务及信息交流设 备与设施,车辆均应满足适老化要求。 5.2 适老化流线宜包括进站流线、出站流线、上下车流线、换乘流线、综合服务中心流线和卫生间流线。 5.3 进站流线是老年乘客从站前广场经出入口至站台候车区的路径,符合下列规定: a) 进站流线应实现车站所处区域各方向覆盖; b) 站前广场、出入口地面亭、出入口通道内设备与设施均应满足适老化要求; c) 当站厅和站台分层设置时,站厅至站台应设置两处进站流线,且宜结合出入口的分布分散设 置,检票机闸门开闭应满足老年人安全通行的要求。 5.4 出站流线是老年乘客从站台候车区至出入口的路径,符合下列规定: a) 出站流线应结合站厅至站台的垂直提升设施就近设置; b) 站台上的每组站厅至站台的垂直提升设施均应满足适老化要求,当采用楼梯作为适老化设施 时,应为缓坡楼梯。 5.5 上下车流线是老年乘客从站台候车区上车至车厢、在到达站下车至站台候车区的路径,符合下列 规定: a) 上下车流线应与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相衔接; b) 在满足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上下车应平顺,且在站台边缘应采取防止乘客踏空的措施,在站台 屏蔽门与列车间隙应采取防止夹人的措施; c) 弱冷车厢的设置应与上下车流线相协调。 5.6 换乘流线是老年乘客从一条线路站台走行至另一条线路站台的路径,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客流组织方向上存在多路径选择时,可从中选择一条较短的路径作为适老化换乘流线; b) 站厅连通的换乘站无障碍电梯的设置位置应满足衔接流线简洁顺畅、走行距离短的要求; c) 节点换乘站及叠落换乘站宜设置一台直达的无障碍换乘电梯,并宜在梯门口设置老年优先等 候通道,当不具备设置直达电梯条件时,宜按站厅连通的换乘站规划换乘流线和无障碍电梯; d) 通道换乘站应结合通道长度规划通行设施,通道内设施设备应满足适老化要求。 5.7 综合服务中心流线是老年乘客在进站流线或出站流线上转至综合服务中心的路径,应符合下列 规定: a) 站内设施布局应遵循综合服务中心可达性原则,不应形成流线阻挡; b) 站厅层综合服务中心流线应兼顾进站和出站乘客使用需求,不应与进出站流线交叉,并应有缓 冲空间; c) 站台层综合服务中心流线应兼顾站台两侧乘客使用需求,不应与进出站和上下车流线交叉。 5.8 卫生间流线是老年乘客在进站流线或出站流线上转至卫生间适老化设施的路径,应符合下列 规定: a) 站内导向标志设置应遵循流线可识别性原则,引导应清晰明确; b) 流线上各类设施应便于将乘客指引至无障碍卫生间及适老化厕位。 5.9 适老化流线上的垂直提升设施应优先选用电梯、自动扶梯。 6 适老化通行设备与设施 6.1 出入口及安检 6.1.1 出入口站前广场和地面亭的坡道、台阶踏步等设施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a) 当站前广场与人行道存在高差且高差小于0.4m时,宜采用坡道的形式,若高差大于0.4m,宜 采用台阶与坡道组合的形式; b) 未设置无障碍电梯的出入口宜设置坡道; c) 坡道应符合GB 50352的规定,坡度不宜大于1∶10,在场地条件允许情况下,宜采用小于1∶20 的坡度; d) 当设置台阶踏步衔接时,踏步数量不应少于2级,踏面宽度宜为320mm~330mm,踢面高度 宜为120mm~135mm,并应在踏步两侧设置扶手; e) 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并可设置提示照明。 6.1.2 出入口地面亭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a) 地面亭室外平台应设置深度不小于1.5m 的缓冲区,上方应设置雨篷,雨蓬应覆盖室外缓 冲区; b) 严寒地区的车站出入口宜根据当地主导风向设置,口部方向不宜设置在迎风面,当设置在迎风 面时,应在出入口地面亭口部设置门斗、风幕等设施。 6.1.3 出入口无障碍电梯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a) 应设置在老年乘客出行比例高的象限; b) 当设置多部无障碍电梯时,应结合周边用地现状及规划性质选择设置的位置,宜对角布置; c) 位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上的车站,应在道路两侧的出入口均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 6.1.4 安检区应设置老年人优先安检的标志。 6.2 通道 6.2.1 车站与周边建筑宜通过地下通道、高架连廊、风雨连廊等方式进行无障碍衔接,车站连接处宜设 置提示标志。 6.2.2 通道的设备与设施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a) 当通道设置十字交叉口及圆形转换厅时,应利用建筑空间、装修、导向标志等加强方向引导; b) 通道内不宜出现高差,当无法避免时,应设置防滑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并应设置安全 标志; c) 通道内宜在靠墙一侧设置扶手,坡度大于1∶12的通道应在两侧设置靠墙扶手,宜设置双层扶 手,并应符合GB 50763的规定; d) 通道宜在转弯处及进出口处利用播音或照明设备设置声光提示。 6.2.3 通道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超过100m时宜设置自动步道,或在通道内设置不小于16m2 的港 湾式临时停靠区,且应设置适老化座椅、救助电话等设施,适老化座椅在困难情况下可采用折叠座椅 形式。 6.3 楼梯 6.3.1 独立设置或与单部自动扶梯并列设置的楼梯,休息平台深度宜为1.5m。 6.3.2 楼梯宜采用缓坡楼梯,缓坡楼梯踏面宽度宜为320mm~330mm,踢面高度宜为120mm~ 135mm。 6.3.3 踏面前缘宜设置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向前凸出不应大于10mm。 6.3.4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并可设置提示照明。 6.3.5 楼梯宜设置双层扶手,且扶手应符合GB 50763的规定。 6.3.6 楼梯临空侧的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6.4 地面及盲道 6.4.1 地面应防滑,干燥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JGJ/T 331-2014中的Ad,潮湿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 于JGJ/T 331-2014中的Aw。 6.4.2 盲道设置应避让适老化流线上的栏杆扶手区域。 6.5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5.1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30°,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6°。 6.5.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名义速度不应大于0.65m/s。当建筑条件及疏散计算能力允许时,自 动扶梯的运行速度宜为0.5m/s。 6.5.3 自动扶梯的梯级和自动人行道的踏板净宽不宜小于1.0m。 6.5.4 自动扶梯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宜少于4块,平台长度不宜小于1.6m。 6.5.5 自动扶梯运行应平稳;当提升高度不大于10m时,从倾斜区段到上水平段过渡的导轨曲率半径 不应小于2.6m;当提升高度大于10m 时,从倾斜区段到上水平段过渡的导轨曲率半径不应小于 3.6m;从倾斜区段到下水平段过渡的导轨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0m。 6.5.6 自动扶梯扶手带运行方向应与梯级一致,扶手带相对梯级的运行速度允许偏差应为0%~2%。 6.5.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具备变频调速功能。 6.5.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下梯及乘梯应设置提示标志,标志应简洁、清晰。 6.5.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语音提示音频音量应可调,并能适应老年乘客的听力需求。 6.5.10 自动扶梯梯级和自动人行道踏板及出入口盖板均应防滑,防滑等级按GB 16899-2011的规定 不应小于R11,且表面防滑应具有耐久性。 6.6 电梯 6.6.1 电梯额定载重不应小于1000kg,宜采用贯通开门方式,开门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且应满 足轮椅乘客的使用要求。 6.6.2 电梯轿厢内外呼梯方式、轿厢内扶手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且应符合GB 55019的规定,呼梯 标志应简洁、清晰。 6.6.3 电梯轿厢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温度应与轿厢外车站环境温度适宜。 6.6.4 电梯轿厢内运行显示装置、音频报站及上下行提示应清晰。 6.6.5 电梯轿厢内照明宜与站内照明照度相协调,地面水平照度宜为200lx,应急照明光线应柔和,地 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5lx。 6.6.6 电梯轿厢地板面应防滑,防滑要求应符合6.4.1的规定。 6.6.7 电梯门槛与轿厢地板的颜色、图案选择应符合老年乘客的视觉需求。 6.7 站台屏蔽门 6.7.1 站台屏蔽门的门槛面与列车地板面的高度宜一致,门槛边缘、门体与列车的间隙应符合限界及 CJ/T 236的要求。 6.7.2 在匀速运动区间测量的阻止滑动门关闭的力不应大于150N,且应符合GB 50157的规定。 6.7.3 滑动门开、关指示标志应简洁、清晰。语音提示的音频音量应可调,并能适应老年乘客的听力需 求,且不宜小于70dB(A)。 6.7.4 全自动运行线路及有不同编组或灵活编组车辆运行线路的滑动门宜设置信息提示屏,且在滑动 门不开启时宜设有文字或图像提示。 7 适老化服务设备与设施 7.1 综合服务中心 7.1.1 车站应根据以车站中心为半径500m范围内的用地现状及规划性质,在站厅和站台分别设置一 处完整功能或简易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且符合下列规定。 a) 服务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医院和面积不小于5hm2 的城市公园的车站,站 厅层应设置完整功能综合服务中心,配置问询、休憩、饮水、应急医疗、乘客信息设备、救助电话 等设施;站台层应设置简易功能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休憩、应急医疗、救助电话等设施。 b) 其他车站站厅层及站台层应设置简易功能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休憩、应急医疗、救助电话等 设施。 7.1.2 站厅层服务站宜设置在非付费区,宜与乘客服务中心结合设置;站台层服务站宜设置在站台中 部不影响乘降及通行的区域。 7.1.3 综合服务中心宜采用开敞形式;当采用窗口服务形式时,应至少设置一处低位服务窗口。 7.1.4 综合服务中心设备与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休憩设施应包括适老化座椅、倚靠扶手等; b) 饮水设施处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c) 应急医疗设施应包括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紧急救助设施。 7.2 公共卫生间 7.2.1 车站宜设置第三卫生间,可与无障碍卫生间合并设置;应设置成人坐便器、安全抓杆、救助电 话等。 7.2.2 男女卫生间应至少设置一处适老化厕位,适老化厕位配置满足下列要求: a) 应设置坐便器和扶手; b) 适老化厕位应与卫生间室内地坪标高一致,不应设置台阶; c) 应设置向外开启的平开门或推拉门; d) 应设置救助电话,救助电话位置应便于操作。 7.2.3 公共卫生间厕位、小便器宜设置单侧助力扶手。 7.3 环境控制设备 7.3.1 环境控制设备应具备适应老年乘客热舒适性指标的设备设计工况,并可与正常工况自动转换, 且均应高效运行。老年乘客热舒适性指标应符合GB/T 18049的规定。 7.3.2 环境控制设备的送风口不宜直接吹向候车站立区域,并应符合GB 50157的规定。 7.3.3 地下车站环境控制设备应满足车站公共区空调季新鲜空气量不小于20m3/(h·人)的要求,且 新鲜空气供应量不应少于总送风量的10%。 7.3.4 车站公共区、地下车站付费区内及列车内应设置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等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控和记录设备。 7.3.5 环境控制设备宜适应老年乘客出行特征、行为活动特点,宜采用智能化灯具和控制系统调节照 度,关键部位的照度不应低于300lx。 7.4 售检票设备 7.4.1 自动售(补)票类设备 7.4.1.1 自动售(补)票类设备应设置提醒文字。 7.4.1.2 自动售(补)票类设备操作界面文字与背景边界颜色亮度差不应低于60lm。 7.4.1.3 自动售(补)票类设备对话框应为乘客留下不少于60s的操作时间,在系统限定时间内无应答 应自动关闭对话框。 7.4.1.4 自动售(补)票类设备宜具备语音提示功能,能调整提示音量。 7.4.1.5 具备语音售补票功能的自动售(补)票类设备宜能识别当地方言。 7.4.2 自动检票机 自动检票机的乘客提示信息、运行状态显示应简洁、适合老年乘客阅读和识别。 7.4.3 乘车凭证 7.4.3.1 老年票不宜仅限于实体票卡形式,宜能匹配电子乘车凭证。 7.4.3.2 宜支持老年卡、社保卡、身份证等作为乘车凭证。 7.5 适老化座椅 7.5.1 候车区宜设置适老化座椅供老年乘客休息。 7.5.2 适老化座椅的高度宜为400mm~450mm,扶手的高度宜为距离座高250mm~300mm,靠背 的高度宜为900mm~1050mm。 8 适老化信息交流设备与设施 8.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8.1.1 车站适老化流线上的标志应符合GB/T 15566.1的规定,并应与车站内其他公共信息标志统筹 协调。 8.1.2 车站适老化流线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可同时在地面设置辅助标志。 8.1.3 车站内公共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和导向信息元素应适合老年乘客阅读和识别,并应兼顾夜间使 用功能。数字化标志屏显设计应适应老年乘客阅读速度。 8.1.4 卫生间隔间门上应设置厕位位置标志。 8.1.5 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前应设置乘梯须知。 8.1.6 站台的出站标志上宜标注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的图形符号。 8.1.7 车站站内示意图中应标注自动扶梯、电梯、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间、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位 置以及适老化换乘流线。 8.2 乘客信息系统 8.2.1 综合服务中心宜设置为适老化服务的乘客信息显示设备。 8.2.2 为适老化服务的乘客信息显示设备应具备车站适老化流线示意、综合服务中心位置、第三卫生 间位置及各类适老化信息发布的功能。 8.3 广播系统 8.3.1 广播设备可对完整功能综合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的广播分区。 8.3.2 在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车辆等区域可设置通用听力辅助通信设备。 8.4 视频监视系统 8.4.1 对综合服务中心宜设置独立的视频监视点位。 8.4.2 适老化流线上的车站出入口、通道、车站公共区、站台候车区、盲道、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 梯等区域宜与运营视频监视点位结合设置。 8.5 专用电话系统 8.5.1 在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电梯等区域宜设置救助电话。 8.5.2 救助电话应具备文字、图形等设备标志和使用说明。 8.5.3 救助电话可具备音量手动调节能力。 8.6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8.6.1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设置适老版或长辈模式。 8.6.2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字型大小应能调整,适老版界面中主要文字信息的颜色宜采用黑色,字号 不宜小于18dp/pt,行距不应小于1.3倍。 8.6.3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弹窗等新窗口应设置易于用户关闭窗口的按钮。 8.6.4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适老版界面不应有广告插件及诱导类按键。 8.6.5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宜整合互联网票务、路线规划、预约出行、站内导航、到站提示、换乘提醒、 一键拨打电话等功能。 9 车辆 9.1 车辆客室内设备与设施应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可靠、满足老年乘客乘坐需要。 9.2 列车平缓运行模式应满足老年乘客乘车舒适性要求,并具备下列功能: a) 列车的加减速度应能调节,平缓运行模式下宜能减缓列车加减速度; b) 列车的车门开门时间应能调节,平缓运行模式下宜能延长乘降时间0s~3s。 9.3 客室内应设置爱心座椅,并符合下列规定: a) 爱心座椅形状应符合GB/T 10000的规定; b) 爱心座椅数量不应少于座椅数量的15%; c) 爱心座椅应使用固定座椅,不应使用折叠座椅或可移动座椅; d) 爱心座椅应设置在车辆车门附近,应有扶手用于抓握稳定和方便起坐; e) 爱心座椅处应设置位置标志。 9.4 客室内应设置轮椅停放区,并符合下列规定。 a) 轮椅停放区应设有乘轮椅者适用的抓握或固定装置,轮椅停放区在距地面700mm±100mm 的高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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