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50951-2013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50951-2013 | RFQ | 点击询价 | <=3 |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不含条文说明)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50951-2013 (GB/T50951-2013) |
| 中文名称 |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附条文说明) |
| 英文名称 | Design document preparation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nonferrous min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3.010 |
| 字数估计 | 146,182 |
| 引用标准 | GB 50595; GB 50863; GB 6722; GB 16423 |
| 标准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
GB/T 50951-2013: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不含条文说明)
GB/T 50951-2013 英文名称: Design document preparation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nonferrous mine
1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规范有色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和深度,不断提高有色金属矿山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推广应用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先进经验,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1.0.3 矿山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指导矿山合理建设、保证矿山建设技术方案顺利实施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应起到指导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总包招标的作用,并应满足编制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专项设计的要求。
1.0.4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露天开采 open-pit mining
在敞露的地表采场进行有用矿物的采剥作业。
2.1.2 砂矿开采 placer mining
用水力或机械从冲积矿或砂矿床中挖掘、运输、富集并回收重矿物的作业。
2.1.3 地下开采 underground mining
从地表向地下掘进一系列井巷工程通达矿体,建立完整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供气、供水等生产系统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并进行有用矿物的采矿工作的总称。
2.1.4 可行性研究 feasibility study
对拟建或改建、扩建矿山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预测项目投资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果。在既定的范围内进行方案论证和比选,推荐较优方案。
2.1.5 初步设计 basic design
根据核准或备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委托书,为实施建设细化或必要时论证比选总体方案和各系统主要技术方案,选择所需设备、计算确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编制总概算等所进行的设计。
2.1.6 水土保持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减轻洪水、干旱和风沙灾害,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2.1.7 矿山基建时间 period of mine construction
从矿山建设开始投入建设资金到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投产为止的全部时间,通常以年或月计。
2.1.8 投产年 year of start up
矿山开采、运输、处理等工艺流程生产作业贯通运转的年度时间点。
2.1.9 达产年 year of full production
矿山投产后,逐步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年度时间点。
2.1.10 岩体移动范围 impact area of rock mass movement
矿体开采后,由于地下空间、原岩应力变化等引发的围岩变形、移动及辐射到地表区域的轮廓。
2.1.11 岩爆 rock burst
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变形能在地下开采中突然猛烈释放,使岩石爆裂并弹射出来的现象。
2.1.12 掘采比 development ratio
单位采矿量所需的掘进工程量。
2.1.13 充填倍线 ratio of filling pipe line length to height
充填管路总长度与充填管路总垂高之比。
2.1.14 矿山复垦 mine rehabilitation
指对被矿山开采活动扰动的土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使用状态的活动。
2.1.15 选矿 mineral processing
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将原矿中有用矿物与脉石、有害物质或将多种有用矿物分离并富集的工艺过程。
2.1.16 原矿 run-of-mine
采出后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矿石。
2.1.17 精矿 concentrate
矿石经选别作业,目的矿物被富集的产品。包括粗选精矿、扫选精矿、精选精矿、混合精矿等。
2.1.18 尾矿 tailings
矿石经选别作业,选出目的矿物后的剩余产物。
2.1.19 磨矿 grinding
利用介质在磨机中的冲击和磨剥作用减小物料粒度的过程。
2.1.20 浮选 flotation
根据矿物颗粒表面物理化学性质的不同,利用矿物自身具有的或经药剂处理后获得的润湿性差异进行分选的过程。
2.2 符号
2.2.1 矿岩力学指标
RQD——岩石质量指标;
MRMR——用于采矿工程的劳伯斯切岩石分类;
C——内聚力;
φ——内摩擦角;
γ——矿石重度。
2.2.2 选矿
Wi——磨矿功指数;
q0——磨矿机按新生成的级别(—0.074mm粒级)计算的单位处理量。
2.2.3 电气
cos——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的比值,称为功率因数。
2.2.4 经济评价
i——折现率。
3基本规定
3.0.1 初步设计的编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矿床勘查地质报告和评审、备案文件;
2 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或评审报告和核准文件;
3 矿山建设项目矿业权设置批复文件;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告和批复文件;
5 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
6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7 矿山建设场地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8 矿山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9 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
10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11 设计委托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12 其他重要的报告和批复文件。
3.0.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选矿试验报告;
2 项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或初步勘察报告;
3 建设地区的地震、气象资料;
4 视不同区域要求的地形图和区域位置图;
5 供水、供电、交通、规划、主要原料供应等基础资料、协议或文件;
6 改建、扩建工程时,企业已有的相关基础资料;
7 概算编制所需的有关文件;
8 其他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资料、协议或批复文件。
3.0.3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制依据应完整,基础性文件应齐全,设计程序应符合矿山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
2 应符合有色金属工业的产业政策,并应体现技术进步、集约生产、节能高效、经济合理和安全环保的设计原则;
3 应对评审备案的矿区勘查地质报告深入分析论证,并应对矿区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矿体赋存条件、资源品质、资源量的可靠性及其经济意义、勘查程度等作出具体评价;
4 应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矿山工业场地选址、开拓方式和矿山安全等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论证;
5 应对矿山各生产系统和主要辅助生产系统的工艺及布置、设备选型、主要建(构)筑物结构及形式和工业场地布置等进行优化、细化;
6 应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等工程进行论证并细化;
7 应对项目概算投资进行分析。
3.0.4 初步设计的技术原则和主要技术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文件、开发利用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因矿山建设条件发生改变,需对矿山建设规模、开拓系统及工业场地位置等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时,应配合建设单位报请原项目核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重新编制矿山初步设计文件。
3.0.5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设计书和附图组成,各专业应绘制相应的设计图纸作为初步设计的附图,同时应汇编成附图册。设计书和附图编制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第4章中各节的内容可根据设计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进行调整和增删。初步设计文件应能指导编制下列专项设计:
1 安全专篇;
2 水土保持方案;
3 节能减排专篇;
4 消防设施专项设计;
5 其他要求的专项设计。
3.0.6 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指导矿山建设全过程,并应合理控制建设投资;
2 应指导施工图设计;
3 应满足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
4 应为建设项目的基建计划提供依据;
5 应为主要设备订货提供依据;
6 应为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计划提供依据。
3.0.7 初步设计附件应包括项目有关的核准、审批、备案、各种协议、设计委托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4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
4.1 初步设计文件构成
4.1.1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设计书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件组成。设计文件各部分的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前引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资质证书;
3)扉页;
4)参加专业及人员名单;
5)目录。
2 正文部分。
3 附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有关的核准、审批、备案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2)设计委托书等复印件;
3)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
4 图纸汇编册。
4.1.2 初步设计书封面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名称及初步设计文件出版日期。
4.1.3 初步设计书的资质证书应包括文件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或工程总承包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4.1.4 初步设计书扉页除应包括封面内容外,还应包括工程编号、文件编制单位的院长或总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副总工程师或技术总监、总设计师或项目经理、项目设计经理姓名,并应在编制单位名称上加盖编制单位印章。
4.1.5 初步设计书中参加专业及人员名单应包括参加设计的专业和参加设计、审核及审定的人员名单。
4.1.6 初步设计书目录应包括正文部分的章、节,以及附件、附图。
4.1.7 各专业的章节应根据需要分别填写本专业相关的工程设备明细表、劳动定员表、主要工程量表、工程材料明细表、主要材料燃料动力消耗表、技术经济指标表,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其中工程设备明细表、工程材料明细表应汇总,可按表4.1.7-1和表4.1.7-2填列。其余表格可放在正文的有关章节中。
表4.1.7-1 工程设备明细
表4.1.7-2 工程材料明细
4.2 总 论
Ⅰ 概述
4.2.1 项目建设背景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企业隶属关系和区域经济地理特点,并应简述矿区探矿许可和采矿许可文号及范围。
4.2.2 编制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引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审批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2 设计委托书、设计合同及业主对设计的主要要求;
3 简述资源条件及设计基础资料条件;
4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和协议。
4.2.3 外部建设条件的内容应包括外部交通运输、电源、水源,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以及其他对外协作关系等。
4.2.4 设计分工与协作应说明总包和分包设计的分工、设计范围及主要设计内容。
4.2.5 改建、扩建、续建企业应说明企业现状、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利用情况;新建项目应阐述企业现状及项目性质。
Ⅱ 设计基本原则
4.2.6 设计基本原则应论述下列内容:
1 应概述设计中所遵循的主要方针与政策;
2 应提出企业专业化协作和装备水平的基本原则;
3 可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创新内容。
Ⅲ 工作制度及设计规模
4.2.7 工作制度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年工作日数、日工作班数、班工作小时数。
4.2.8 设计规模的内容应概述项目设计规模,一次建设或分期建设,以及是否在关键性工程中留有余地和企业发展远景;并应论述企业组成和产品方案。
Ⅳ 厂址
4.2.9 厂址选择应说明工程布局与厂址方案,以及建设用地情况。
Ⅴ 主要设计方案
4.2.10 主要设计方案应引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并应概述主要设计方案比较结果和推荐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
4.2.11 主要设计方案应论述下列内容:
1 采矿设计方案;
2 选矿设计方案;
3 公用及辅助设施设计方案;
4 概述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情况;
5 概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消防等的主要具体措施。
Ⅵ 项目建设进度
4.2.12 项目建设进度应概述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实现计划的措施。
Ⅶ 项目综合效益及评价
4.2.13 项目综合效益应概述下列内容:
1 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
2 劳动定员;
3 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
4 成本与费用;
5 财务分析;
6 综合分析结论。
4.2.14 总论应对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环保、节能、安全等作出综合评价。
Ⅷ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2.15 总论应阐述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规避风险的措施建议。
4.3 地质
Ⅰ 概述
4.3.1 矿区地理概况应简述矿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矿区地形、地貌、气候、水系等。
4.3.2 矿区合规性应说明矿区资源等有关问题存在的政府批文、备案等情况。
4.3.3 矿区范围应阐明矿区探矿许可和采矿许可文号、有效期及矿权范围。
4.3.4 矿区沿革应介绍矿区权属关系历史变更情况。
4.3.5 设计依据应介绍初步设计依据的地质资料。
Ⅱ 矿区及矿床地质
4.3.6 区域地质基本特征应简述区域地质构造、地层、岩浆岩、区域变质、矿化特征等。
4.3.7 矿区地质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矿区地层层序、岩性、厚度、产状、接触关系、分布及含矿情况,重点叙述含矿地层;
2 矿区褶皱、断裂发育和分布的一般特征,详述与矿床形成有重要关系和影响矿床开采的构造;
3 岩浆岩的种类、形态、产状、分布及其与成矿的关系,重点描述影响矿体形态及矿体开采的岩浆岩特征;
4 矿区存在的蚀变种类和分布特征,详述矿体内部和近矿围岩中蚀变的种类、分布特征。
4.3.8 矿床地质特征论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化)体一般特征应包括下列内容:
1)矿床类型及矿(化)体分布的一般特征;
2)矿(化)体的数量、分布形态、矿体的分布特征。
2 分矿体描述主要和次要矿体的划分,其空间位置和矿体赋存情况;矿体的形态、产状、厚度及其变化规律;矿体顶板和底板围岩的岩性、蚀变特征;矿体内部夹石的岩性、蚀变特征。
3 地质构造对矿体的控制和破坏情况。
4 以往开采状况、采出矿量及品位、当前的开采界面。
4.3.9 矿石特征应论述下列内容:
1 矿石的工业类型和自然类型及其一般分布特征;矿石的次生富集规律、氧化程度及其规律,各种矿石工业类型的比例及其分布规律。
2 主要和次要矿石类型的矿物组成、含量、矿石结构构造,矿石的主要化学成分、主要有益组分及其含量和分布规律、伴生有益组分及其含量和分布规律,矿石伴生有害组分种类、含量及其分布规律,有益、有害组分的赋存特征及相互关系。
3 简述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试验研究的采样情况和试验研究结论。
Ⅲ 矿床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质量评述
4.3.10 矿区地质勘查工作评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勘查历史、成果及其基本评价,介绍不同时期、阶段对矿区进行地质勘查、研究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成果,列出近期主要成果、各种勘查工作完成的工程量;
2 矿区勘查工作质量评价,包括钻探、坑探、槽探等各类勘探工程,测量工作、取样及样品运输和加工、样品测试及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及工作质量情况。
4.3.11 矿床地质勘查程度应评述下列内容:
1 矿床勘查手段及工程布置的合理性;
2 矿床总体勘查工程控制程度及地质研究程度;
3 矿床已开采时,应描述实际生产情况与原勘查结果的差异;
4 可行性研究中认定地质勘查工作存在问题时,应评述可行性研究以后补充地质工作的内容和结果。
Ⅳ 资源量
4.3.12 资源量估算工业指标应介绍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资源量估算依据的工业指标。
4.3.13 以往的资源量估算结果应简述地质勘查阶段资源量估算结果及备案情况。
4.3.14 初步设计中应对地质资源量进行检验估算,并应说明资源量估算范围、设计范围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资源量估算中应兼顾具有经济意义的共生、伴生有用元素或组分的评价。资源量估算方法可采用几何图形法、地质统计学法等。
4.3.15 资源量估算的数据基础应详细说明资源量估算所采用数据的来源、内容,并应对所用基础数据的可靠性进行评价,同时应说明对原始数据取舍的原因。
4.3.16 采用地质统计学法进行资源量估算时,应论述下列内容:
1 资源量估算所采用的软件。该软件是否为国际行业通用软件或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及认定文号。
2 资源量估算过程中数据输入、整理、检查及整合工作的过程,样品组合方式及样品组合依据,组合样品长度。
3 矿床地质解释、矿床建模及资源量估算中必要的统计分析的详细内容。
4 建立矿(化)体几何模型时应全面认识矿床成因及主要的控矿因素,根据采矿、选矿、冶炼不同要求确定矿化分带;说明矿(化)体几何模型建立的类型、方法、过程。
5 矿块模型建立的方法。列出模型参数,包括模型原点坐标、不同方向矿块的大小以及数量、次一级矿块的大小、矿块模型是否旋转以及旋转轴和旋转角等。
6 采用的品位估算方法。估算参数的选取,列出所有品位估算参数。
7 特异值的空间分布特点。确定特异值的方法、标准,对特异值的处理方式及处理结果。
8 原始矿石体重值数据的选择及模型中矿石体重值的估算方法。
9 模型验证应说明对模型估算结果进行的验证工作、验证结果,模型估算结果是否无偏、合理、可用。
4.3.17 资源量分类应按现行的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列出设计估算的矿床资源量,并应说明资源量分类的依据及分类方法;应分矿体、矿石工业类型、资源量级别统计矿区和(或)设计范围内的资源量,并应分析不同矿石工业类型、不同级别资源量的空间分布规律和特征。
4.3.18 资源综合回收应简述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用的地质基础资料发生变化或重新估算资源量时,应对资源综合利用提出建议。
Ⅴ 基建和生产探矿设计
4.3.19 基建探矿或生产探矿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探矿的分类、原因、目的和原则;
2 探矿的范围、手段、网度;
3 探矿工程量;
4 探矿取样原则、方法、方式及规格和数量;
5 化验分析种类、方法、规格和数量。
4.3.20 矿山地质测量人员配备应说明矿山生产期间地质测量人员及设备配备。
Ⅵ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3.21 矿区水文地质应简述矿区所处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中的位置,并应详述矿区地形、地貌、植被特征,应分析对地表水径流和地下水补给的影响因素,应描述与矿床充水关系密切的地表水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降雨量的平均值、极值、年内的分布等指标,各月平均气温和蒸发量,积雪厚度,冻土深度等气象因素。
4.3.22 矿床水文地质条件描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含水层、隔水层特征;
2 岩溶、断裂、老窿、地表水等与地下水的联系;
3 地下水的动态及补给、排泄条件;
4 地下水水质;
5 续建矿山以往生产中的地下水位、涌水量变化和水害情况。
4.3.23 矿床充水因素和涌水量预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预测方法,应包括计算公式及参数;
2 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
4.3.24 矿山水资源利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利用影响的初步评价;
2 矿山水的利用途径,可能的方案。
4.3.25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区主要工程地质岩类的划分及其岩性、产状、厚度、分布等特点;
2 对矿山开发有不良影响的断层,风化带,蚀变带,可溶岩、软弱层、流沙层、膨胀岩土等特殊岩类的条件;
3 矿体及其顶、底板或边坡围岩主要岩性及其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4 矿石和主要围岩的体重,抗压、抗拉强度,内聚力、内摩擦角,矿、岩松散系数及安息角,含水量,地应力等开采技术参数。
4.3.26 矿区环境地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区域地壳稳定性及地震地质概况;
2 矿/岩放射性检查结果,放射性异常的部位和幅度及其对开采的影响;
3 围岩中或矿坑涌水中可能引起污染的酸性水、重金属等环境因子的情况;
4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因素,以往开采中的塌陷、开裂、滑坡、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程度等;
5 地热对开采具有潜在影响时,描述矿区地热调查投入的工作量、主要调查结果,包括矿体主要赋存标高的地温,主要岩类的热物理性质、热水的分布规律及涌水量和水温预测等。
Ⅶ 矿床防治水
4.3.27 矿床疏干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床疏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疏干涌水量预测;
2 矿床可能的疏干方案及其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3 各含水层的疏干方法、工艺和分期、分段疏干的原则;
4 疏干工程的布置及工程结构;
5 观测孔的布置;
6 疏干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4.3.28 注浆堵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注浆堵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2 注浆堵水方案及其比较,推荐注浆堵水方案描述;
3 确定注浆堵水的基本工艺及主要参数,计算注浆堵水工程量和材料消耗。
4.3.29 矿坑突水预防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主要突水因素分析和可能突水范围划定;
2 探水工程布置;
3 探水工程量及施工要求。
4.3.30 河床防渗、河流改道、截水沟、防洪堤等地表防水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水文资料和水文计算;
2 地表防水工程布置说明,防洪标准、主体结构形式及其参数;
3 地表防水工程量和施工要求。
4.3.31 地面塌陷防治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论证和预测开采后引起的岩溶塌陷、疏干沉降的可能性;
2 圈定可能塌陷的范围,可能疏干沉降的范围和沉降量预测;
3 生产中的相关防范措施。
Ⅷ 附图
4.3.32 地质应包括下列图纸:
1 矿床地形地质图;
2 矿体纵、横剖面图;
3 中段或阶段地质平面图;
4 矿体纵向投影或水平投影图;
5 矿体顶、底板等高线图;
6 矿区综合水文地质图;
7 矿区疏干或注浆堵水工程布置平面图、剖面图等;
8 探矿工程布置平面或剖面图;
9 本条中第1款~第4款均应为彩图。
4.4 岩石力学
4.4.1 岩体稳定性的地质背景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阐明矿区内各类岩体形成的环境、时代、成岩作用和演变过程;
2 矿区构造体系,叙述构造的形成及其发展历史,断层、破碎带、节理的展布情况。
4.4.2 矿、岩物理力学性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岩的重度γ、湿度、松散系数、安息角;
2 各类矿、岩的抗压、抗拉、剪切、三轴抗压强度以及弹性模量、泊桑比、内聚力C、内摩擦角φ;
3 表土风化层的特性;
4 不连续面充填物的力学参数。
4.4.3 岩体结构应根据节理裂隙调查成果、岩体质量指标RQD测定成果、岩体弹性波传递速度等有关资料分析岩体的结构特征,并应进行分类。
4.4.4 原岩应力应说明下列内容:
1 原岩应力测点的布置及测定方法;
2 测量成果分析,应说明应力场的特征、最大主应力的大小及方向、地应力对开采的影响。
4.4.5 露天边坡稳定性计算应对设计最终境界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
4.4.6 岩体稳定性或可崩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岩体稳定性分级或可崩性评价;
2 矿、岩崩落块度预测,初始崩落及正常崩落的拉底面积;
3 分析采场允许暴露面积,推荐采场结构参数和支护方法;
4 矿震和岩爆;
5 岩体支护和加固原则;
6 井巷工程稳定性计算。
4.4.7 岩石力学监测应说明岩石力学监测工作和主要设备、仪表的选择。
4.4.8 岩石力学应说明下一阶段岩石力学研究工作。
4.4.9 岩石力学可根据研究深度附上岩石力学研究附图。
4.5 采矿——露天开采
Ⅰ 开采范围及开采方式的选择
4.5.1 开采范围选择应论述下列内容:
1 在可行性研究推荐方案的基础上,论述开采范围确定的合理性。一个矿区有两个以上矿床或同一矿床有多个矿带或矿体时,论述设计开采范围确定的原则和依据以及开采的总顺序。
2 对改建、扩建矿山开采现状、使用的主要设备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论述。
4.5.2 开采方式选择应在可行性研究推荐方案的基础上,论述采用露天开采的合理性。
4.5.3 采用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或先露天后地下、先地下后露天开采时,应论述露天开采与地下分界线确定的原则和依据,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在平面租立面上的关系、相互影响及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Ⅱ 露天开采境界确定
4.5.4 采场边坡参数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的有关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边坡参数确定的原始条件、影响因素、方法;
2 最终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清扫平台宽度、最终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等边坡参数。
4.5.5 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的原则、技术经济条件及经济合理剥采比。
2 境界优化软件圈定境界的原理及过程,圈定境界所选取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主要约束条件。
3 对于埋藏条件复杂的矿床,应对不同开采境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中应按不同工艺处理分类的境界内分层矿岩量、矿岩总量、矿石量、平均品位、废石量、平均剥采比。境界内有远景资源量时,应单独列入废石量。
4 推荐露天开采境界主要参数。
4.5.6 采用分期开采的矿山应论述分期开采的必要性、优缺点,并应说明确定分期划分和分期开采境界的原由,同时应确定扩帮过渡的起止时间及扩帮方式、技术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4.5.7 资源回收利用应说明境界内暂不能利用的资源量,以及境界外资源量,并应简述综合开发利用的初步设想。
Ⅲ 矿山生产规模、工作制度、产品方案和服务年限
4.5.8 生产能力验证的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达产年限;
2 采场内工作台阶可布置同时工作的电铲或装载设备台数;
3 矿山工程下降速度;
4 新水平准备时间;
5 咽喉区的线路通过能力及卸载点卸载能力。
4.5.9 矿山工作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山工作制度确定的依据和原则,年工作天数、日工作班数、班工作小时数;
2 采矿主要设备工作制度确定的依据、方法,列出设备工作天数、日工作班数、班工作小时数。
4.5.10 露天矿开采设计应根据矿床埋藏特点,矿石类型,采、选、冶生产工艺要求,说明采出矿石种类及分采、混采的理由。
4.5.11 露天矿开采设计应说明矿山的服务年限,并应包括基建年限、投产到达产时间、达产年、减产年。
Ⅳ 开拓运输
4.5.12 开拓运输方案的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矿区地形地貌特征及露天采场、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废石场、矿石堆场的相对位置和距离等;
2 开拓运输方案优化宜包括开拓运输方式、矿岩运距、运输设备型号及数量、三材(钢材、水泥、圆木)消耗、建设时间、基建投资、运营费,电、柴油等能源消耗、劳动生产率、占地搬迁及生产组织管理等;
3 论述选定的开拓运输方案。
4.5.13 开拓运输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选定的开拓运输方式。山坡露天与凹陷露天或矿山前期与后期采用不同开拓运输方式时,应说明各自运输方式的服务标高、时间和承担的运输任务,以及如何过渡、衔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2 露天采场各台阶与采矿工业场地、受矿仓、废石场、副产矿石和暂不利用矿石堆场之间的运输联系。
3 采用单一自卸汽车运输时,应说明运输线路的选择、布置形式、道路技术等级和相应的技术参数、总出入沟口位置、采场内移动坑线的布置形式、自卸汽车规格、型号等。
4 采用斜坡提升、胶带机、平窿溜井有轨等或联合运输方式时,应分别说明下列内容:
1)斜坡提升的位置选择、布置形式、提升方式、提升能力、装载和卸载站的结构形式、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和数量、各台阶的联系方式等;
2)胶带机线路选择、布置形式,胶带机长度、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胶带斜井位置以及包括计划位置的粗碎站位置选择和移动方式,系统生产能力等;
3)平窿、溜井、破碎站或装矿站位置的选择和布置形式,井底车场布置形式,溜井数量,平窿、溜井、破碎站及井底车场的主要尺寸、结构、支护形式、加固方案,溜井生产能力,溜井降段措施等;
4)有多个运输系统时,应说明每个运输系统的生产能力、服务对象及服务时间等。
4.5.14 运输设备的选型与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运输设备选型的主要原则和依据;
2 运输设备选型,应按装载、运输设备的合理匹配校核调整;
3 分别计算矿石运输和岩石运输及人员、材料运输需要的设备数量及备用设备数量;
4 计算逐年运输设备数量。
Ⅴ 采剥工作
4.5.15 采剥工艺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采剥工艺的主要原则和依据;
2 工作台阶高度、工作台阶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最小工作线长度等采剥台阶工作面主要结构要素;
3 陡帮作业的组合台阶数和缓采平台宽度;
4 采剥台阶开段沟位置,包括斜沟和开段沟的沟底宽度、掘沟方式及推进方向,同时工作台阶数及工作帮坡角。
4.5.16 采剥工艺应简述下列内容:
1 穿孔、爆破作业应包括矿岩物理力学性质,选用的穿孔设备型号,炮孔布置形式、孔网参数、爆破方式,起爆方式,炸药、爆破器材种类,爆破制度,大块尺寸、产出率,二次破碎,根底处理设备及方法,边坡穿孔爆破方式及设备等。选型计算穿孔设备效率及数量,计算穿爆作业主要材料消耗。
2 铲装、运输作业应包括铲装、运输方式,工作面道路布置及配车方式,选型计算铲装设备效率数量,计算铲装、运输作业主要材料消耗。
3 辅助作业内容、需要的辅助设备选型及数量。
4.5.17 矿石损失、贫化率的确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造成矿石损失、贫化的主要原因,采用的矿石损失、贫化率确定的方法,计算矿石损失、贫化率指标;
2 分析、论述减少矿石损失、贫化的措施。
4.5.18 采矿剥离设计应给出采矿主要材料消耗。
Ⅵ 基建、生产进度计划
4.5.19 计划编制的主要原则和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计划编制的原则,矿山投产标准,二级矿量保有期,投产至达产时间,基建剥离量和基建时间,基建副产矿石处置,生产剥采比均衡等;
2 简述计划编制所依据的主要文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4.5.20 选择确定首采地段、均衡生产剥采比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首采地段选择的主要原则和依据,并论述选定的首采地段;
2 简述均衡生产剥采比的原则及目标、确定的方法,确定采矿各生产时期均衡生产剥采比。
4.5.21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基建工作内容,确定基建剥离量、基建时间,基建终了各台阶标高,副产矿石量、二级矿量保有量及保有期;
2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表,应包括基建台阶逐年采剥的矿石量、废石量,矿石品位、剥采比,以及需要的设备数量。
4.5.22 生产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产年采剥量、投产至达产年份和逐年采剥量、达产标高等;
2 达产年份,逐年采剥量等;
3 减产标高、减产年份及减产年逐年采剥量等;
4 生产采剥进度计划表,应包括按矿石种类分类的逐年台阶采剥量、矿石量、出矿品位、废石量、剥采比、使用的主要设备数量等;
5 对于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同时存在的矿山,编制的合并生产进度计划表应明确反映矿山逐年矿石产量。
4.5.23 进度计划编制应绘制基建、生产逐年采剥矿岩量变化曲线图表,应详细表明采剥量变化。
Ⅶ 矿山关闭和环境治理
4.5.24 矿山关闭和环境治理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分析确定主要环境危险源、环境影响因素及矿山关闭的主要工作内容;
2 提出存在安全风险的边坡处理措施,封闭进入露天采场的道路,设置警示标志等;
3 分析确定环境治理修复对象、特征及范围,选择确定治理修复方案。
4.5.25 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场地处理方式及要求;
2 选择适于当地环境、条件的物种或物料,并简述种植或治理方案;
3 评述环境修复效果。
4.5.26 矿山关闭环境修复工程量及实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消除安全隐患及修复环境工程量估算;
2 实施矿山关闭需要的设备选型及数量计算;
3 编制矿山关闭实施计划表;
4 估算及安排矿山关闭费用。
Ⅷ 露天矿防洪、排水及通风
4.5.27 防洪、排水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矿区气象,水文地质条件,露天矿防、排水条件;
2 确定的防洪、排水的设计标准,应包括暴雨频率、采场允许淹没日数量等;
3 选择的采场截水方式,截水沟、排水沟布置形式、断面,计算工程量;
4 确定的采场汇水面积、排水方式及排水系统的布置,计算排水工程量。
4.5.28 深凹露天矿通风设计应简述采场通风方式选择的原则和依据,通风设施及工程量。
Ⅸ 爆破器材库
4.5.29 爆破器材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使用的爆破器材种类、数量及存储要求;
2 爆破器材总库、分库的设置,库房组成、容积和贮存时间。
4.5.30 采用炸药现场混装车装药时,应论述炸药现场混装车的选型原则和依据,应进行设备选型和数量计算,并应简述炸药现场混装车现场混制炸药需要的原材料种类、数量及存储要求,同时应说明需要的地面设施及原材料库和爆破器材库的设置。
4.5.31 爆破器材管理设计应详述爆破器材库、混制炸药的原材料库管理及爆破器材、混制炸药的原材料领用、发放管理要求。
Ⅹ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5.32 露天矿设计应针对设计资料存在的不足及设计中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存在的不确定性,提出下一阶段设计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4.5.33 露天矿设计应对下一阶段设计前需完成的工作提出建议。
Ⅺ 附图
4.5.34 露天矿设计应包括下列图纸:
1 露天开采境界应包括下列图纸,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露天开采境界平面图;
2)有代表性的露天开采境界垂直剖面图。
2 基建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图纸,并应在图上标识年度台阶采剥量及主要设备作业台阶或台阶组合、台数,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基建期逐年年末平面图;
2)基建终了平面图。
3 生产采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图纸,并应在图上标识年度台阶采剥量及主要设备作业台阶或台阶组合、台数,图纸比例宜为1:1000~1:2000:
1)投产至达产年年末平面图;
2)达产年年末平面图;
3)设计计算年年末平面图。
4 标识逐年作业量和主要设备作业台阶的基建、生产采剥进度计划表。
5 采剥方法图。
6 本条其他款所列图不能表示全部开拓运输系统时,应增加开拓运输系统平面布置图。
7 自卸汽车-破碎站-胶带运输系统图应包括下列图纸:
1)破碎站-胶带机运输系统布置图;
2)破碎站配置图;
3)胶带输送机布置图;
4)胶带机驱动站配置图;
5)排土机系统布置图。
8 自卸汽车-电机车运输系统图。
9 斜坡提升运输系统图。
10 提升机房配置图。
11 平硐-溜井系统应包括下列图纸:
1)平洞-溜井系统纵投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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