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51231-2016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51231-2016 | 2589 | GB/T 51231-2016 | <=11 |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51231-2016 (GB/T51231-2016) |
| 中文名称 |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concrete struc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80.40 |
| 字数估计 | 136,168 |
| 发布日期 | 2017-01-10 |
| 实施日期 | 2017-06-01 |
| 引用标准 | GB/T 50002; GB 50010; GB 50011; GB 50016; GB 50017; GB 50026; GB 50028; GB/T 50107; GB 50118; GB 50119; GB 50166; GB 50204; GB 50205; GB 50207; GB 50210; GB 50222; GB 50242; GB 50243; GB 50300; GB 50303; GB 50310; GB 50325; GB 50339; GB 50345; GB/T 50361; |
| 标准依据 |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 - Rural Development Notice No. 1419 of 2017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质量验收。 |
GB/T 51231-201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231-2016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concrete structure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我国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建设,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全面提高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质量验收。
1.0.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遵循建筑全寿命期的可持续性原则,并应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1.0.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集成,实现建筑功能完整、性能优良。
1.0.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装配式建筑 assembled building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2.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assembled building with concrete struc-ture
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混凝土部件(预制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2.1.3 建筑系统集成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systems
以装配化建造方式为基础,统筹策划、设计、生产和施工等,实现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过程。
2.1.4 集成设计 integrated design
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
2.1.5 协同设计 collaborative design
装配式建筑设计中通过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相互配合,并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2.1.6 结构系统 structure system
由结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以承受或传递荷载作用的整体。
2.1.7 外围护系统 envelope system
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合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体。
2.1.8 设备与管线系统 facility and pipeline system
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体。
2.1.9 内装系统 interior decoration system
由楼地面、墙面、轻质隔墙、吊顶、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组合而成,满足建筑空间使用要求的整体。
2.1.10 部件 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1.11 部品 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1.12 全装修 decorated
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全部安装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1.13 装配式装修 assembled decoration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
2.1.14 干式工法 non-wet construction
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2.1.15 模块 module
建筑中相对独立,具有特定功能,能够通用互换的单元。
2.1.16 标准化接口 standardized interface
具有统一的尺寸规格与参数,并满足公差配合及模数协调的接口。
2.1.17 集成式厨房 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1.18 集成式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板)、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1.19 整体收纳 system cabinet
由工厂生产、现场装配、满足储藏需求的模块化部品。
2.1.20 装配式隔墙、吊顶和楼地面 assembled partition wall,ceiling and floor
由工厂生产的,具有隔声、防火、防潮等性能,且满足空间功能和美学要求的部品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隔墙、吊顶和楼地面。
2.1.21 管线分离 pipe & wire detached from structure system
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
2.1.22 同层排水 same-floor drainage
在建筑排水系统中,器具排水管及排水支管不穿越本层结构楼板到下层空间、与卫生器具同层敷设并接入排水立管的排水方式。
2.1.23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1.2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1.2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monolithic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并与现场后浇混凝土、水泥基灌浆料形成整体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
2.1.26 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 multi-story precast concrete wall panel structure
全部或部分墙体采用预制墙板构建成的多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2.1.27 混凝土叠合受弯构件 concrete composite flexural compo-nent
预制混凝土梁、板顶部在现场后浇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弯构件,简称叠合梁、叠合板。
2.1.28 预制外挂墙板 precast concrete facade panel
安装在主体结构上,起围护、装饰作用的非承重预制混凝土外墙板,简称外挂墙板。
2.1.2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在金属套筒中插入单根带肋钢筋并注入灌浆料拌合物,通过拌合物硬化形成整体并实现传力的钢筋对接连接方式。
2.1.30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 rebar lapping in grout-filled hole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留孔道,在孔道中插入需搭接的钢筋,并灌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2.1.31 水平锚环灌浆连接 connection between precast panel by post-cast area and horizontal anchor loop
同一楼层预制墙板拼接处设置后浇段,预制墙板侧边甩出钢筋锚环并在后浇段内相互交叠而实现的预制墙板竖缝连接方式。
2.2 符 号
2.2.1 材料性能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fy、f′y——普通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yv——横向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
N——轴向力设计值;
V——剪力设计值;
Vjd——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jdE——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mua——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E——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qEk——垂直于外挂墙板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k——外挂墙板的重力荷载标准值。
2.2.3 计算系数及其他
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ηj——接缝受剪承载力增大系数;
ψw——风荷载组合系数;
βE——动力放大系数;
△ue——弹性层间位移;
[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up——弹塑性层间位移;
[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表示钢筋直径的符号, 20表示直径为20mm的钢筋。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采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实现全过程的协同。
3.0.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应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
3.0.3 部品部件的工厂化生产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产品标识,提高生产精度,保障产品质量。
3.0.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应采用装配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劳动效率。
3.0.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实现全装修,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建造。
3.0.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0.7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宜采用智能化技术,提升建筑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适和环保等性能。
3.0.8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进行技术策划,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并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
3.0.9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满足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等要求,并应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件。
4建筑集成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模数协调,采用模块组合的标准化设计,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进行集成。
4.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按照集成设计原则,将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燃气等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
4.1.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宜建立信息化协同平台,采用标准化的功能模块、部品部件等信息库,统一编码、统一规则,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4.1.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满足建筑全寿命期的使用维护要求,宜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
4.1.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有关防火、防水、保温、隔热及隔声等要求。
4.2 模数协调
4.2.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有关规定。
4.2.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4.2.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4.2.4 梁、柱、墙等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4.2.5 构造节点和部件的接口尺寸宜采用分模数数列nM/2、nM/5、nM/10。
4.2.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开间、进深、层高、洞口等优先尺寸应根据建筑类型、使用功能、部品部件生产与装配要求等确定。
4.2.7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定位宜采用中心定位法与界面定位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部件的水平定位宜采用中心定位法,部件的竖向定位和部品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4.2.8 部品部件尺寸及安装位置的公差协调应根据生产装配要求、主体结构层间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材料干缩、温差变形、施工误差等确定。
4.3 标准化设计
4.3.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采用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4.3.2 公共建筑应采用楼电梯、公共卫生间、公共管井、基本单元等模块进行组合设计。
4.3.3 住宅建筑应采用楼电梯、公共管井、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等模块进行组合设计。
4.3.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部品部件应采用标准化接口。
4.3.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大开间大进深、空间灵活可变的布置方式;
2 平面布置应规则,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外墙洞口宜规整有序;
3 设备与管线宜集中设置,并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4.3.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外窗、遮阳设施及装饰等部品部件宜进行标准化设计;
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宜通过建筑体量、材质肌理、色彩等变化,形成丰富多样的立面效果;
3 预制混凝土外墙的装饰面层宜采用清水混凝土、装饰混凝土、免抹灰涂料和反打面砖等耐久性强的建筑材料。
4.3.7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根据建筑功能、主体结构、设备管线及装修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层高及净高尺寸。
4.4 集成设计
4.4.1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均应进行集成设计,提高集成度、施工精度和效率。
4.4.2 各系统设计应统筹考虑材料性能、加工工艺、运输限制、吊装能力等要求。
4.4.3 结构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功能复合度高的部件进行集成设计,优化部件规格;
2 应满足部件加工、运输、堆放、安装的尺寸和重量要求。
4.4.4 外围护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外墙板、幕墙、外门窗、阳台板、空调板及遮阳部件等进行集成设计;
2 应采用提高建筑性能的构造连接措施;
3 宜采用单元式装配外墙系统。
4.4.5 设备与管线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应综合设计;
2 宜选用模块化产品,接口应标准化,并应预留扩展条件。
4.4.6 内装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装设计应与建筑设计、设备与管线设计同步进行;
2 宜采用装配式楼地面、墙面、吊顶等部品系统;
3 住宅建筑宜采用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及整体收纳等部品系统。
4.4.7 接口及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系统部件、内装部品部件和设备管线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满足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
2 结构系统与外围护系统宜采用干式工法连接,其接缝宽度应满足结构变形和温度变形的要求;
3 部品部件的构造连接应安全可靠,接口及构造设计应满足施工安装与使用维护的要求;
4 应确定适宜的制作公差和安装公差设计值;
5 设备管线接口应避开预制构件受力较大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
5结构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本章未作规定的,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满足表5.1.2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中的规定采用。
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50%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80%时,最大适用高度应取表5.1.2中括号内的数值。
3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剪力墙边缘构件竖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比表中数值降低10m。
4 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注:1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的部分;
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指地面以上有部分框支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不包括仅个别框支墙的情况。
5.1.3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5.1.3的数值。
5.1.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5.1.4确定。其他抗震设防类别和特殊场地类别下的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中对抗震措施进行调整的规定。
注:1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2 高度不超过60m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按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的要求设计时,应按表中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的规定确定其抗震等级。
5.1.5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等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或者抗震设防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当采用本标准未规定的结构类型时,可采用试验方法对结构整体或者局部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复核,并应进行专项论证。
5.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采取措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进行抗连续倒塌概念设计。
5.1.7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地下室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2 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3 框架结构的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4 当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框架结构的首层柱采用预制混凝土时,应采取可靠技术措施。
5.2 结构材料
5.2.1 混凝土、钢筋、钢材和连接材料的性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等的有关规定。
5.2.2 用于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镀锌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 225的有关规定。镀锌金属波纹管的钢带厚度不宜小于0.3mm,波纹高度不应小于2.5mm。
5.2.3 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挤压套筒,其原材料及实测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的有关规定。
5.2.4 用于水平钢筋锚环灌浆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的有关规定。
5.3 结构分析和变形验算
5.3.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弹性分析时,节点和接缝的模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预制构件之间采用后浇带连接且接缝构造及承载力满足本标准中的相应要求时,可按现浇混凝土结构进行模拟;
2 对于本标准中未包含的连接节点及接缝形式,应按照实际情况模拟。
5.3.2 进行抗震性能化设计时,结构在设防烈度地震及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及变形分析,可根据结构受力状态采用弹性分析方法或弹塑性分析方法。弹塑性分析时,宜根据节点和接缝在受力全过程中的特性进行节点和接缝的模拟。材料的非线性行为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确定,节点和接缝的非线性行为可根据试验研究确定。
5.3.3 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计入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当采用轻质墙板填充墙时,可采用周期折减的方法考虑其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对于框架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7~0.9;对于剪力墙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取0.8~1.0。
5.3.4 在风荷载或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ue——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
[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按表5.3.4采用;
h——层高。
5.3.5 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薄弱层(部位)弹塑性层间位移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up——弹塑性层间位移;
[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按表5.3.5采用;
h——层高。
5.4 构件与连接设计
5.4.1 预制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标准化的要求,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确保预制构件的钢筋与预留洞口、预埋件等相协调,简化预制构件连接节点施工;
2 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重量等应满足制作、运输、安装各环节的要求;
3 预制构件的配筋设计应便于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连接。
5.4.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接缝的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接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及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不应小于1.1,安全等级为二级时不应小于1.0;
Vjd——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N);
VjdE——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N);
Vu——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剪力墙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VuE——地震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剪力墙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Vmua——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γRE——接缝受剪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取0.85;
ηj——接缝受剪承载力增大系数,抗震等级为一、二级取1.2,抗震等级为三、四级取1.1。
5.4.3 预制构件的拼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拼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2 预制构件的拼接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部位;
3 预制构件的拼接应考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徐变的不利影响,宜适当增加构造配筋。
5.4.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节点及接缝处的纵向钢筋连接宜根据接头受力、施工工艺等要求选用套筒灌浆连接、机械连接、浆锚搭接连接、焊接连接、绑扎搭接连接等连接方式。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不宜采用浆锚搭接连接,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纵向钢筋不应采用浆锚搭接连接。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当采用机械连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规定;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
5.4.5 纵向钢筋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框架柱、框架梁、剪力墙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挤压套筒接头应满足Ⅰ级接头的要求,连接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楼板分布钢筋的挤压套筒接头应满足Ⅰ级接头抗拉强度的要求;
2 被连接的预制构件之间应预留后浇段,后浇段的高度或长度应根据挤压套筒接头安装工艺确定,应采取措施保证后浇段的混凝土浇筑密实;
3 预制柱底、预制剪力墙底宜设置支腿,支腿应能承受不小于2倍被支承预制构件的自重。
5.5 楼盖设计
5.5.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楼盖宜采用叠合楼盖,叠合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5.5.2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楼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转换层和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
2 屋面层和平面受力复杂的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当采用叠合楼盖时,楼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且后浇层内应采用双向通长配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5.5.3 当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小于100mm且不小于预制板厚度的1.5倍时,支承端预制板内纵向受力钢筋可采用间接搭接方式锚入支承梁或墙的后浇混凝土中(图5.5.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加钢筋的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受力方向跨中板底钢筋面积的1/3;
2 附加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3 当附加钢筋为构造钢筋时,伸入楼板的长度不应小于与板底钢筋的受压搭接长度,伸入支座的长度不应小于15d(d为附加钢筋直径)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当附加钢筋承受拉力时,伸入楼板的长度不应小于与板底钢筋的受拉搭接长度,伸入支座的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4 垂直于附加钢筋的方向应布置横向分布钢筋,在搭接范围内不宜少于3根,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1-支承梁或墙;2-预制板;3-板底钢筋;4-桁架钢筋;5-附加钢筋;6-横向分布钢筋
5.5.4 双向叠合板板侧的整体式接缝宜设置在叠合板的次要受力方向且宜避开最大弯矩截面。接缝可采用后浇带形式(图5.5.4),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浇带宽度不宜小于200mm。
2 后浇带两侧板底纵向受力钢筋可在后浇带中焊接、搭接、弯折锚固、机械连接。
3 当后浇带两侧板底纵向受力钢筋在后浇带中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板板底外伸钢筋为直线形(图5.5.4a)时,钢筋搭接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2)预制板板底外伸钢筋端部为90°或135°弯钩(图5.5.4b、c)时,钢筋搭接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有关钢筋锚固长度的规定,90°和135°弯钩钢筋弯后直段长度分别为12d和5d(d为钢筋直径)。
1-通长钢筋;2-纵向受力钢筋;3-预制板;4-后浇混凝土叠合层;5-后浇层内钢筋
4 当有可靠依据时,后浇带内的钢筋也可采用其他连接方式。
5.5.5 次梁与主梁宜采用铰接连接,也可采用刚接连接。当采用刚接连接并采用后浇段连接的形式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铰接连接时,可采用企口连接或钢企口连接形式;采用企口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次梁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且跨度不大于9m时,可采用钢企口连接(图5.5.5-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次梁;2-预制主梁;3-次梁端部加密箍筋;4-钢板;5-栓钉;6-预埋件;7-灌浆料
1 钢企口两侧应对称布置抗剪栓钉,钢板厚度不应小于栓钉直径的0.6倍;预制主梁与钢企口连接处应设置预埋件;次梁端部1.5倍梁高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2 钢企口接头的承载力验算(图5.5.5-2),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企口接头应能够承受施工及使用阶段的荷载;
2)应验算钢企口截面A处在施工及使用阶段的抗弯、抗剪强度;
3)应验算钢企口截面B处在施工及使用阶段的抗弯强度;
4)凹槽内灌浆料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应验算钢企口外挑部分的稳定性;
5)应验算栓钉的抗剪强度;
6)应验算钢企口搁置处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3 抗剪栓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钉杆直径不宜大于19mm,单侧抗剪栓钉排数及列数均不应小于2;
2)栓钉间距不应小于杆径的6倍且不宜大于300mm;
3)栓钉至钢板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至混凝土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栓钉钉头内表面至连接钢板的净距不宜小于30mm;
5)栓钉顶面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4 主梁与钢企口连接处应设置附加横向钢筋,相关计算及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5.6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5.6.1 装配整体式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叠合梁端竖向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和预制柱底水平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中的有关规定。
5.6.2 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当叠合梁受扭时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且整体封闭箍筋的搭接部分宜设置在预制部分(图5.6.2a)。
2 当采用组合封闭箍筋(图5.6.2b)时,开口箍筋上方两端应做成135°弯钩,对框架梁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箍筋直径),次梁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现场应采用箍筋帽封闭开口箍,箍筋帽宜两端做成135°弯钩,也可做成一端
图5.6.2 叠合梁箍筋构造示意
1-预制梁;2-开口箍筋;3-上部纵向钢筋;4-箍筋帽;5-封闭箍筋
135°另一端90°弯钩,但135°弯钩和90°弯钩应沿纵向受力钢筋方向交错设置,框架梁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箍筋直径),次梁135°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90°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
3 框架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大于3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大于350mm;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300mm,且不应大于400mm。
5.6.3 预制柱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圆形截面柱直径不宜小于450mm,且不宜小于同方向梁宽的1.5倍。
2 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连接时,柱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等方式时,套筒或搭接段上端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筒或搭接段顶部不应大于50mm(图5.6.3-1)。
3 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纵向受力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不应大于400mm。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集中于四角配置且宜对称布置。柱中可设置纵向辅助钢筋且直径不宜小于12mm和箍筋直径;当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不计入纵向辅助钢筋时,纵向辅助钢筋可不伸入框架节点(图5.6.3-2)。
图5.6.3-1 柱底箍筋加密区域构造示意
1-预制柱;2-连接接头(或钢筋连接区域);3-加密区箍筋;4-箍筋加密区(阴影区域)
图5.6.3-2 柱集中配筋构造平面示意
1-预制柱;2-箍筋;3-纵向受力钢筋;4-纵向辅助钢筋
4 预制柱箍筋可采用连续复合箍筋。
5.6.4 上、下层相邻预制柱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时(图5.6.4),柱底后浇段的箍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套筒上端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20mm,柱底部第一道箍筋距柱底面不应大于50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75mm;
2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抗震等级为三、四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图5.6.4 柱底后浇段箍筋配置示意
1-预制柱;2-支腿;3-柱底后浇段;4-挤压套筒;5-箍筋
5.6.5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节点,梁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后浇节点区内锚固或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框架梁预制部分的腰筋不承受扭矩时,可不伸入梁柱节点核心区。
2 对框架中间层中节点,节点两侧的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宜锚固在后浇节点核心区内(图5.6.5-1a),也可采用机械连接
图5.6.5-1 预制柱及叠合梁框架中间层中节点构造示意
1-后浇区;2-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连接;3-预制梁;4-预制柱;5-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锚固
或焊接的方式连接(图5.6.5-1b);梁的上部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核心区。
3 对框架中间层端节点,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梁纵向受力钢筋的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锚固(图5.6.5-2),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
4 对框架顶层中节点,梁纵向受力钢筋的构造应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柱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直线锚固;当梁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锚固(图5.6.5-3)。
5 对框架顶层端节点,柱宜伸出屋面并将柱纵向受力钢筋锚固在伸出段内(图5.6.5-4),柱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锚固板的锚固方式,此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6labE。伸出段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d为柱纵向受力钢筋
图5.6.5-3 预制柱及叠合梁框架顶层中节点构造示意
1-后浇区;2-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连接;3-预制梁;4-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锚固;5-柱纵向受力钢筋;6-锚固板
的最大直径),伸出段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d为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且不应大于100mm;梁纵向受力钢筋应锚固在后浇节点区内,且宜采用锚固板的锚固方式,此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6labE。
5.6.6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节点,两侧叠合梁底部水平钢筋挤压套筒连接时,可在核心区外一侧梁端后浇段内连接(图5.6.6-1),也可在核心区外两侧梁端后浇段内连接(图5.6.6-2),连接接头距柱边不小于0.5hb(hb为叠合梁截面高度)且不小于300mm,叠合梁后浇叠合层顶部的水平钢筋应贯穿后浇核心区。梁端后浇段的箍筋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5.6.5-4 预制柱及叠合梁框架顶层端节点构造示意
1-后浇区;2-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锚固;3-预制梁;4-柱延伸段;5-柱纵向受力钢筋
1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75mm;
图5.6.6-1 框架节点叠合梁底部水平钢筋在一侧梁端后浇段内采用挤压套筒连接示意
2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抗震等级为三、四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图5.6.6-2 框架节点叠合梁底部水平钢筋在两侧梁端后浇段内采用挤压套筒连接示意
1-预制柱;2-叠合梁预制部分;3-挤压套筒;4-后浇区;5-梁端后浇段;6-柱底后浇段;7-锚固板
5.6.7 装配整体式框架采用后张预应力叠合梁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GJ 369、《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 140及《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有关规定。
5.7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Ⅰ) 一般规定
5.7.1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有关规定。双面叠合剪力墙的设计尚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5.7.2 对同一层内既有现浇墙肢也有预制墙肢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现浇墙肢水平地震作用弯矩、剪力宜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
5.7.3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沿两个方向布置剪力墙;
2 剪力墙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自下而上宜连续布置,避免层间侧向刚度突变;
3 剪力墙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形成明确的墙肢和连梁;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采用错洞墙,结构全高均不应采用叠合错洞墙。
(Ⅱ)预制剪力墙设计
5.7.4 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自套筒底部至套筒顶部并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应加密(图5.7.4),加密区水平分布钢筋的最大间距及最小直径应符合表5.7.4的规定,套筒上端第一道水平分布钢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图5.7.4 钢筋套筒灌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