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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51269-2017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51269-2017'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51269-2017 RFQ 点击询价 <=5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51269-2017 (GB/T51269-2017)
中文名称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and ending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P07
字数估计 356,359
发布日期 2017-10-25
实施日期 2018-05-01
标准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7年第171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 51269-2017: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 51269-2017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and ending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实现建筑工程全生命期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厂房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 1.0.3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元素 element 建筑主体中独立或与其他部分结合,满足建筑主体主要功能的部分。 2.0.2 工作成果 work result 在新建建筑的施工阶段和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维修、拆除活动中得到的建设成果。 2.0.3 工程建设项目阶段 build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phase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的时间段。 2.0.4 行为 activity 工程相关方在工程建设中表现出的工作。 2.0.5 专业领域 discipline 建筑工程领域内的专业分支。 2.0.6 建筑产品 building product 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全过程中所用并结合到建筑实体中的产品,包括各种材料、部品、设备以及他们的组合。 2.0.7 组织角色 organizational role 在整个工程项目生命期中的任一过程和工序的专业领域的参与者,包括团队和个人。 2.0.8 工具 tool 在工程项目生命期中使用的软件、设备、物品等。 2.0.9 信息 information 在创建和维护建设环境过程中供参考和利用的数据。 2.0.10 材质 material 用于工程建设或制造建筑产品的基本物质。 2.0.11 属性 property 用于描述建设实体或者活动的特征。 2.0.12 归档 archive 按照一定原则进行信息提取、集合、存档的过程。 3基本规定 3.1 分类对象和分类方法 3.1.1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结构应符合表3.1.1的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设成果包括按功能分建筑物、按形态分建筑物、按功能分建筑空间、按形态分建筑空间、元素、工作成果六个分类表; 2 建设进程包括工程建设项目阶段、行为、专业领域三个分类表; 3 建设资源包括建筑产品、组织角色、工具、信息四个分类表; 4 建设属性包括材质、属性两个分类表。 表3.1.1 建筑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结构 3.1.2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应符合表3.1.2的规定,分类表的进一步细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表3.1.2 建筑信息横型信息分类 3.1.3 单个分类表内的分类对象宜按层级依次分为一级类目“大类”,二级类目“中类”、三级类目“小类”、四级类目“细类”。 3.2 编码及扩展规定 3.2.1 编码结构(图3.2.1)应包括表代码、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和细类代码,各级代码应采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图3.2.1 编码结构 3.2.2 编码结构和编码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编码应由表代码与分类对象编码组成,两者之间用“-”连接; 2 分类对象编码应由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和细类代码组成,相邻层级代码之间用英文字符“.”隔开; 3 表代码和分类对象各层级代码应采用两位数字表示; 4 大类编码应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2位为大类代码,其余4位用“0”补齐; 5 中类编码应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2位为大类代码,加中类代码,后2位用“0”补齐; 6 小类编码应采用6位数字表示,前4位为上位类代码,加小类代码; 7 细类编码应采用8位数字表示,在小类编码后增加两位细类代码。 3.2.3 分类和编码的扩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7027的规定。 2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应符合可扩延性、兼容性和综合实用性原则。 3 扩展分类和编码时,标准中已规定的类目和编码应保持不变。 4 扩展各层级类目代码时,应按照本标准第3.1节规定执行。 5 表内扩展的最高层级代码应在90~99之间取值进行编码。 4应用方法 4.1 编码逻辑运算符号 4.1.1 在描述复杂对象时,应采用逻辑运算符号联合多个编码一起使用。 4.1.2 编码逻辑运算符号宜采用“+”、“/”、“<”、“>”符号表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含义的集合。 2 “/”用于将单个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定义一个表内的连续编码段落,以表示适合对象的分类区间。 3 “<”、“>”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对象的从属或主次关系,开口背对是开口正对编码所表示对象的一部分。 4.2 编码的应用 4.2.1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应用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交付、存储标准的规定。 4.2.2 建筑信息模型中信息的分类和编码及逻辑运算符号的运用宜依赖于信息技术。 4.2.3 建筑工程信息的归档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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