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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5390-2013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539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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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390-2013 594 GB/T 5390-2013 <=3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5390-2013 (GB/T5390-2013)
中文名称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
英文名称 Forestry and garden machinery -- Noise test code for portable hand-held machines with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 Engineering method (Grade 2 accuracy)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B95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80
字数估计 30,356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5390-2008
引用标准 ISO 354; ISO 3744; ISO 4871-1996; ISO 6531; ISO 7112; ISO 7293; ISO 8893; ISO 11201; IEC 61672-1
采用标准 ISO 22868-2011,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林业和园林机械A计权声功率级和耳旁噪声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油锯、割灌机、割草机、杆式动力修枝锯、绿篱修剪机和吹叶机/吸叶机等便携式林业和园林机械。

GB/T 5390-2013 Forestry and garden machinery.Noise test code for portable hand-held machines with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Engineering method (Grade 2 accuracy) ICS 65.060.80 B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90-2008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 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 (ISO 22868:2011,IDT) 2013-12-31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测定的参数 2 5 声功率级的测定 2 6 耳旁噪声的测定 3 7 测试和操作条件 4 8 试验报告 4 9 噪声值的标示和检验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测量条件 油锯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测量条件 割灌机和割草机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测量条件 杆式动力修枝锯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测量条件 绿篱修剪机 17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测量条件 吹叶机/吸叶机 20 附录F(资料性附录) 安装在油锯导板上模拟锯切载荷的水力制动器示例 23 附录G(资料性附录) 2007年-2008年油锯、割灌机和割草机的RR试验总结 24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按欧盟指令2000/14/EC对户外机械噪声A计权声功率的测定 2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90-2008《林业机械 便携式动力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 与GB/T 5390-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中文名称由“林业机械 便携式动力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修改为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 度)”;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由“本标准适用于油锯、割灌机和割草机等便携式林业机械”改为“本 标准适用于油锯、割灌机、割草机、杆式动力修枝锯、绿篱修剪机和吹叶机/吸叶机等便携式林 业和园林机械”(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对“修正因子K2A”的要求(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覆盖锯屑的水泥地面要求”的内容(2008年版的6.4); ---第7章中增加了适用于本标准附录中所有机器的测试条件要求(见第7章); ---第8章中增加了适用于本标准附录中所有机器的“试验报告”的内容,并将原标准中附录A、附 录B中的对应内容删除(见第8章,2008年版的第8章、附录A、附录B); ---增加了对“不确定因子(K)”的说明(见第9章); ---删除了附录A中高把油锯噪声测试及其试验装置图(见附录A,2008年版的附录A); ---附录B中增加了“图B.2侧挂式动力装置无吊挂点的割灌机和割草机测试装置”(见附录B); ---增加了“附录C(规范性附录)测量条件 杆式动力修枝锯”的内容(见附录C); ---增加了“附录D(规范性附录)测量条件 绿篱修剪机”的内容(见附录D); ---增加了“附录E(规范性附录)测量条件 吹叶机/吸叶机”的内容(见附录E); ---增加了“附录G(资料性附录)2007年-2008年油锯、割灌机和割草机的RR试验总结”的内容 (见附录G); ---修改了“附录H(资料性附录)按欧盟指令2000/14/EC对户外机械噪声 A计权声功率的测 定”的内容(见附录H,2008版的附录D); ---删除了“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2868:2011《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 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英文版)。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3767-199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eqv ISO 3744:1994); ---GB/T 3785.1-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IEC 61672-1:2002,IDT); ---GB/T 14574-2000 声学 机器和设备噪声发射值的标示和验证(eqv ISO 4871:1996); ---GB/T 17248.2 声学 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 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 量 一个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GB/T 17248.2-1999,eqv ISO 11201:1995); ---GB/T 18960-2012 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 词汇(ISO 6531:2008,IDT); ---GB/T 18961-2012 林业机械 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 词汇(ISO 7112:2008,IDT); ---LY/T 1593-2001 便携式油锯 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消耗(eqv ISO 7293:1997)。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宇森百联工具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恩常、胡全宇、张宝斌、许林云、郭丽、何冻、王振东、杨雪峰。 GB/T 5390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时将GB/T 5390-1995 《油锯 耳旁噪声测定方法》及GB/T 14178《割灌机 操作者耳旁噪声测定方法》合并;本次为第三次 修订。 林业及园林机械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 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 工程法(2级精度) 警告:本标准规定的一些试验程序可能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任何人按照本标准进行试验都应进 行相应工作技能的培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林业和园林机械A计权声功率级和耳旁噪声的 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油锯、割灌机、割草机、杆式动力修枝锯、绿篱修剪机和吹叶机/吸叶机等便携式林业 和园林机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room) ISO 3744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Acoustics- ulary) ISO 7293 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 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消耗(Forestrymachinery-Portablechain ISO 8893 林业机械 便携式割灌机和割草机 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消耗(Forestrymachinery- IEC 61672-1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Electroacoustics-Soundlevelmeters-Part1: Specifications) ISO 6531及ISO 71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测定的参数 A计权和各频带(若需要)时间平均声压级,测定要求应符合ISO 3744和ISO 11201的规定。 A计权和各频带(若需要)声功率级及耳旁噪声。 5 声功率级的测定 按ISO 3744和下面所列修改或增加的要求测定声功率级: a) 传声器布置为如图1和表1所规定的6个传声器位置。 注1:试验数据表明使用这一布置方式与ISO 3744中规定的10个传声器布置方式的测定结果相差很小。 b) 测量表面应该为直径r≥2d0,即为4m的半球面,d0 由参考盒及其在地面上的限定位置所决 定,见图1。若需更大的测量半径,则测量半径应为4m、6m或8m。若能保证与用半径为 4m 的半球面的测试结果误差在0.5dB之内,可减小测量表面半径r。 注2:在消声室内,如达不到4m的半径空间,可减小测量表面半径。 c) 具体类型机器的固定、方位和测试等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相应附录的规定。 d) 环境条件应在测量仪器制造厂规定的限度内。环境温度应在-10℃~30℃范围内,风速应 低于5m/s。当风速超过1m/s时,应使用传声器防风罩。 e) 按IEC 61672-1的规定使用积分平均声级计进行测量;或者按IEC 61672-1的规定使用声级计 “慢”挡时间加权特性进行测量。 f) ISO 3744:2010中附录A规定的修正因子K2A应不超过2dB。 说明: A---参考盒; d0---特征源尺寸; r---半球面半径≥2d0。 图1 传声器在半球面上的位置 表1 传声器位置坐标 编号 x y z +0.65r -0.65r -0.65r +0.65r -0.28r +0.28r +0.65r +0.65r -0.65r -0.65r +0.65r -0.65r 0.38r 0.38r 0.38r 0.71r 0.71r 注:与传声器位置有关的内容另见附录 H。 6 耳旁噪声的测定 6.1 要求 按ISO 11201和下面所列修改或增加的要求测定耳旁噪声: a) 具体类型机器的固定、方位和测试等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相应附录的规定。 b) 当场地地表面为天然草坪或类似植物时,测定结果的再现性误差往往超过2级精度要求,测定 场地的地面应符合6.2或6.3的规定。在有争议时,测定应在室外和人造地表面上进行(见 6.2)。 c) 环境条件应在测量仪器制造厂规定的限度内。环境温度应在-10℃~30℃范围内。风速应 低于5m/s。当风速超过1m/s时,应使用传声器防风罩。 d) 按IEC 61672-1的规定使用积分平均声级计进行测量;或者按IEC 61672-1的规定使用声级计 “慢”挡时间加权特性进行测量。 e) 传声器与机器的相对位置和方向应符合本标准相应附录的规定。 6.2 人造地表面要求 按ISO 354的规定进行测量,人造地表面的吸声系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吸声系数 频率/Hz 吸声系数 误差 0.1 0.3 0.5 0.7 0.8 0.9 ±0.1 ±0.1 ±0.1 ±0.1 ±0.1 ±0.1 人造地表面应位于测试环境的中心,且放置在坚硬并具有声反射特性的基础面上,其尺寸应不小于 3.6m×3.6m。为满足声学特性的要求,支撑结构可在适当的位置采用吸声材料。测试时应避免吸声 材料被压缩。 6.3 地面要求 测试场地的中心区域地面应平坦并有良好的吸声特性。地表面覆盖物可以是类似于森林中地面的 覆盖物、草坪或其他植物,高度为50mm±20mm。 7 测试和操作条件 对一台新的、正常生产并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装配标准部件的机器进行测量。 按说明书要求对机器进行试运转,并预热发动机。 按本标准相应附录中的要求调整化油器。 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切割装置进行润滑。测量开始后,不允许改变初始设置。 测量发动机转速的转速计误差应在读数的±1%以内。测量转速时,不应影响机器操作。 注1:具体规定见相应附录。 每次试验按附录中规定的工况测定机器的噪声,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试验至少进行4次,两工况测试之间应有短暂的间隔和适当的转速变化。例如,怠速工况测试 前应有一短暂的高速空转过程,反之亦然。经过这一速度变化后,应在测试进行前使转速达到 稳定。 采集4个不同周期的噪声数据总时间不小于20s。 每一有效信号保持时间不小于2s,同时发动机转速应稳定在标定测试转速±210r/min以内。 注2:不同工况数据的采集不需要按规定的次序进行。 b) 同一工况测试数据变化范围不应超过2dB。否则,重新测试,直到4次连续的各工况测试数 据变化范围均不超过2dB为止。各传声器最终测定值为满足上面要求的4次连续有效数据 的算术平均值。 对于附录中规定的所有工况,耳旁噪声的测量均按本程序进行。测定A计权声功率级时,程序应 适用于6个均布的传声器声压级测试。 8 试验报告 所有的测定都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如下信息: a) 试验用机器 1) 关于机器的描述,包括发动机排量、生产厂家、型号和序列号以及切割附件; 2) 操作工况,符合表3和表4的要求; 3) 木材尺寸。 b) 声学环境(测试环境描述) 1) 若室外测定,画出并标示机器相对于周围物体的位置,并给出测定环境的物理参数(包括 地表面的特性); 2) 若室内测定,画出并标示机器及室内物体位置,并描述墙、天棚和门的吸音特性; 3) K2A数值。 c) 测量仪器 1) 测量用的仪器,包括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和序列号; 2) 仪器系统校准方法; 3) 声学校准仪器最近的检定日期和地点。 d) 声学和其他数据 1) 传声器位置背景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 2) 符合表3、表4和表5要求的测定值和均值; 3) 备注; 4) 空气温度和风速; 5) 测定日期和地点。 表3 A计权发射声压级测定---测量值、平均值和测定值记录表 操作工况 发动机转速 /(r/min) 耳旁噪声测量值L′pA/dB 1 2 3 4 n 算术平均值L′pAX/ dB 修正因子K1A/ dB 测定值LpAX/ dB 怠速(Id) 满负荷(Fl)a 高速空转(Ra)a 具体操作工况X的声压级按下式计算: LpAX=L′pAX-K1A 式中: K1A---ISO 11201中规定的修正因子。 a 不同的机器类型对应不同的试验程序(见相应附录)。 表4 A计权声功率级测定---A计权声压级的测量记录表 序号 操作工况 发动机转速/ (r/min) L′pA1/ dB L′pA2/ dB L′pA3/ dB L′pA4/ dB L′pA5/ dB L′pA6/ dB L′pA/ dB 满负荷(Fl)a 高速空转(Ra)a 满负荷(Fl)a 高速空转(Ra)a 满负荷(Fl)a 高速空转(Ra)a 满负荷(Fl)a 高速空转(Ra)a 满负荷(Fl)a 高速空转(Ra)a 平均 声压级 L′pAX 满负荷(Fl) L′pAFl= dB 高速空转(Ra) L′pARa= dB L′pA1~L′pA6为在各传声器位置处测得的时间平均特性声压级。 L′pA为按ISO 3744:2010中式(12)计算的平均声压级。 L′pAX为具体操作工况的L′pA算术平均值。 具体操作工况的L′pA仅当需要时,方在报告中给出。 测试过程中,可以对数据自动进行平均处理。 a 不同的机器类型对应不同的试验程序(见相应附录)。 表5 A计权声功率级测定---声功率数据 操作工况 平均声压级LpAX/ dB 修正因子K1A/ dB 表面声压LpAfX/ dB 表面级Ls/ dB 声功率级LWAX/ dB 满负荷(Fl)a L′pAFl= 高速空转(Ra)a L′pARa= 环境修正因子 K2A= dB L′pAX为具体操作工况的L′pA算术平均值。 具体操作工况X的表面声压级按下式计算: LpAfX=L′pAX-K1A-K2A 式中: L′pAX---具体操作工况的L′pAId、L′pAFl或L′pARa; K1A---ISO 3744:2010中8.2.3规定的背景噪声修正因子; K2A---环境修正因子,在此等于零(见第5章中的f)。 具体操作工况X的声功率级按下式计算: LWAX=LpAfX+Ls 式中: Ls=10lg s0 , 单位为分贝(dB); s0=1m2; s---半球面的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 不同的机器类型对应不同的试验程序(见相应附录)。 9 噪声值的标示和检验 标定产品的噪声指标是生产厂家的责任和义务。 生产厂家应履行这一义务,以便按照ISO 4871:1996的附录A对其公布的数据进行验证。生产厂 家应用双数(见ISO 4871:1996的附录B)标示全工况A计权当量声压级。生产厂家应用单一数据(见 ISO 4871:1996的附录B)标示全工况A计权当量声功率级。 注1:声功率级的公布值见附录 H。 如果需要,应提供怠速、满负荷和高速运转等工况的噪声值(A计权声功率级和A计权耳旁噪声)。 在标示噪声数据时,应注明按本标准测定和引用的主要标准(ISO 3744和/或ISO 11201),并说明 按其测定所产生的误差。 标示不确定度时,不确定因子(K)的值受标准偏差值σt的影响,σt由可再现性标准偏差σR 和产品 标准偏差σp组成。附录中给出了σR 的参考值,σp由生产厂家经验和产品的变化决定。 注2:部分机器2007年-2008年进行的RR试验结果总结见附录G。 应在销售文件中给出有关噪声测定值的信息。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测量条件 油锯 A.1 油锯和试验用木材 供测定用的油锯应装有标准导板和锯链。导板的长度应符合图A.1的尺寸要求。 试验用木材横截面为矩形,放置在锯木支架上。木材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为600mm±10mm(见图A.1)。 木材沿导板方向的宽度为200mm±10mm,高度为400m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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