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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5623-2008 (GB/T5623-2008) | | 中文名称 | 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 | | 英文名称 | Guide for th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quota determination and regulation of produc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7,735 | | 发布日期 | 2008-09-18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623-1985 | | 引用标准 | GB/T 1272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6号(总第12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电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制定的基本要求、用电量计算、产量计算、定额制定及定额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电能进行生产, 并有定型产品或固定工作量的用电单位, 也适用于农业电力排灌、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用电。 |
GB/T 5623-2008
Guide for th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quota determination and regulation of product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623-2008
代替GB/T 5623-1985
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
2008-09-18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5623-1985《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
本标准与GB/T 5623-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标准的引言部分修改为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增加引用文件GB/T 12723;
---原标准中第2章分类和第3章用途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基本要求;
---原标准中的6.2.1数理统计法、6.2.2实测法、6.2.3计算法,三种方法的解释改为附录;
---原标准中的7.7删除。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太工天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
学、北京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荣、翟克俊、陶毅、成建宏、孟昭利。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
GB/T 5623-2008
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电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制定的基本要求、用电量计算、产量计算、定额制定及
定额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电能进行生产,并有定型产品或固定工作量的用电单位,也适用于农业电力排
灌、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用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给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所消耗电量的标准值。
4 基本要求
4.1 定额的制定应符合GB/T 12723的规定要求。
4.2 用电单位依据定额考核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用电技术水平。定额是评估电能利用效
率和用电管理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4.3 定额分为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两类。
4.3.1 综合定额分为全厂综合定额(全厂定额)和车间综合定额(车间定额)。
4.3.2 单项定额分为工序定额和工艺定额。
5 用电量计算
5.1 计算综合定额的用电量是确定范围内直接生产和间接生产所消耗的电量之和。计算单项定额的
用电量是确定范围内直接生产所消耗的电量。单项定额具有可比性,其用电量包括的范围应根据生产
工艺流程确定,计算范围由主管部门作出统一规定。
5.2 直接生产的用电量是产品(或半成品)生产时在物理和化学过程中消耗的电量,以及在生产工艺、
设备中直接损耗的各项电量,如机械、热力、电磁、化学等引起的损耗电量。
5.3 间接生产的用电量是与直接生产过程有关的其他用电量,包括:
a) 修理、工具、备料、运输、检验等辅助生产部门的用电量;
b)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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