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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5751-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575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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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751-2009 85 GB/T 5751-2009 9秒内发货PDF 中国煤炭分类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5751-2009 (GB/T5751-2009)
中文名称 中国煤炭分类
英文名称 Chinese coal classificat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D20
国际标准分类 73.040
字数估计 13,181
发布日期 2009-06-01
实施日期 2010-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5751-1986
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7号(总第14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应用的中国煤炭分类体系。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勘查、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的煤炭。

GB/T 5751-2009: 中国煤炭分类 GB/T 5751-2009 英文名称: Chinese coal classificatio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5751—2009 代替 GB 5751—1986 中 国 煤 炭 分 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 5751-1986《中国煤炭分类》。 与 GB 5751—1986 相比,本标准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标准的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按 GB/T1.1 及 GB/T3715 的要求,对标准的编写格式及符号、基准的书写格式等进行了相 应修改; ———对标准章节进行了重新编排,将分类参数及其表示符号、测定方法放在一章里(即4.3.1); ———增加了对术语"煤"及其定义的描述(第3章); ———增加了4.1用以说明本分类体系的性质和用途; ———增加了4.2对煤炭分类用煤样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煤 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陨飞,姜英,陈亚飞,白向飞,孟庆波,张群,杨金和,陈鹏,陈文敏,冯安组, 张秀仪,郝琦,朱春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751- 198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应用的中国煤炭分类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勘查、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的煤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分类总则 4.1 本标准规定的中国煤炭分类体系是一种应用型的技术分类体系,可以用于 ——说明煤炭的类别; ——指导煤炭的利用; ——根据一些重要的煤质指标进行不同煤的煤质比较; ——指导选取适宜的煤炭分析测试方法等。 4.2 对煤炭分类用煤样的要求 4.2.1 判定煤炭类别时要求所选煤样为单种煤(单一煤层煤样或相同煤化程度煤组成的煤样),对不同煤化程度的混合煤或配煤不应作煤炭类别的判定。 注:对单种煤的判别可参照GB/T15591, 商品煤反射率分布图标准偏差≤0.1%且无凹口时,为单一煤层煤。煤的 镜质体反射率显微镜测定方法参见 GB/T 6948。 4.2.2 用于判定煤炭类别的煤样可以是勘查煤样、煤层煤样、生产煤样或商品煤样。 4.2.3分类用煤样的采取 4.2.3.1勘查煤样的采取应按《煤炭资源勘探煤样采取规程》的规定执行。 4.2.3.2 煤层煤样的采取应按GB/T 482 的规定执行。 4.2.3.3 生产煤样的采取应按MT/T 998 的规定执行。 4.2.3.4商品煤样的采取应按 GB475 和 GB/T 19494.1 的规定执行。 4.2.4 分类用煤样的制备 分类用煤样的制备按GB474 和 GB/T 19494.2 的规定执行。 4.2.5 分类用煤样的灰分 4.2.5.1 分类用煤样的干燥基灰分产率应小于或等于10%。对于干燥基灰分产率大于10%的煤样,在测试分类参数(4.3)前应采用重液方法进行减灰后再分类,所用重液的密度宜使煤样得到最高的回收率,并使减灰后煤样的灰分在5%~10%之间。减灰的方法可按GB474 中附录B 进行。 4.2.5.2 对易泥化的低煤化程度褐煤,可采用灰分尽可能低的原煤。 4.3 分类参数 4.3.1 分类参数有两类,即用于表征煤化程度的参数和用于表征煤工艺性能的参数: a) 用于表征煤化程度的参数: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符号为Vdaf ,以质量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212; ——干燥无灰基氢含量:符号为 Hdaf, 以质量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476 ——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符号为 Qgr,maf,单位为兆焦每千克(MJ/kg), 其测定方法参见GB/T213; ——低煤阶煤透光率:符号为Pm, 以百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2566; b) 用于表征煤工艺性能的参数: ——烟煤的粘结指数:符号为 GR.I (简记G), 其测定方法参见 GB/T 5447; ——烟煤的胶质层最大厚度:符号为Y, 单位为毫米(mm), 其测定方法参见 GB/T 479; ——烟煤的奥阿膨胀度:符号为b,以百分数表示,其测定方法参见GB/T 5450。 4.3.2 采用煤化程度参数(主要是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将煤炭划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 注:褐煤和烟煤的划分,采用透光率作为主要指标,并以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为辅助指标。 4.3.3 无烟煤亚类的划分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和干燥无灰基氢含量作为指标,如果两种结果有矛盾,以按干燥无灰基氢含量划分的结果为准。 4.3.4 烟煤类别的划分,需同时考虑烟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艺性能(主要是粘结性)。烟煤煤化程度的参 数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作为指标;烟煤粘结性的参数,以粘结指数作为主要指标,并以胶质层最大厚 度(或奥阿膨胀度)作为辅助指标,当两者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按胶质层最大厚度划分的类别为准。 4.3.5 褐煤亚类的划分采用透光率作为指标。 5 分类 5.1 煤类划分及代号 本分类体系中,先根据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等指标,将煤炭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再根据干燥无灰 基挥发分及粘结指数等指标,将烟煤划分为贫煤、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1/2 中黏煤、弱黏煤、不黏煤及长焰煤。各类煤的名称可用下列汉语拼音字母为代号表示: WY—— 无烟煤; YM—— 烟煤;HM—— 褐煤。 PM—— 贫煤; PS—— 贫瘦煤; SM—— 瘦煤; JM—— 焦煤; FM—— 肥煤;1/3JM—— 1/3 焦煤; QF—— 气肥煤;QM—— 气煤;1/2ZN—— 1/2 中黏煤;RN—— 弱黏煤;BN—— 不黏煤;CY—— 长焰煤。 5.2 编码 各类煤用两位阿拉伯数码表示。十位数系按煤的挥发分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