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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711-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711-2008'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711-2008 70 GB/T 711-2008 9秒内发货PDF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711-2008 (GB/T711-2008)
中文名称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英文名称 Hot-rolled quality carbon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sheets and wide strip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46
国际标准分类 77.140.50
字数估计 9,946
发布日期 2008-10-10
实施日期 2009-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711-1988
引用标准 GB/T 222; GB/T 223.3; GB/T 223.5; GB/T 223.9; GB/T 223.11; GB/T 223.12; GB/T 223.18; GB/T 223.19; GB/T 223.23; GB/T 223.36; GB/T 223.37; GB/T 223.59; GB/T 223.60; GB/T 223.61; GB/T 223.62; GB/T 223.63; GB/T 223.64; GB/T 223.67; GB/T 223.68; GB/T 223.69; GB/T 224; GB/T 226; GB/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7号(总第130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3mm~60mm、宽度不小于600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711-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711-2008 英文名称: Hot-rolled quality carbon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sheets and wide stri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11-2008 代替GB/T 711-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3mm~60mm、宽度不小于600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交货状态; e) 尺寸及允许偏差; f) 重量; g) 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1.1 钢中残余元素铬、镍、铜含量供方若能保证,可不进行分析。 5.1.1.2 氧气转炉冶炼的钢其含氮量应不大于0.008%,供方能保证合格,可不进行分析。 5.1.1.3 08钢允许用铝代替硅脱氧,此时,钢中锰含量下限为0.25%,硅含量不大于0.03%,钢中酸 溶铝含量为0.015%~0.065%或全铝含量为0.020%~0.070%。 5.1.2 成品钢板和钢带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 5.3 交货状态 5.3.1 钢板和钢带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2 钢板应剪切或用火焰切割交货。受设备能力限制时,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允许以 毛边状态交货。 5.4 力学性能 5.4.1 钢板和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08Al钢各项性能应符合08钢板和钢带的要求; 08~35号钢冷弯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如供方能保证合格,可不作检验。 5.4.1.1 热处理状态交货的钢板,当其伸长率较表2规定提高2%以上(绝对值)时,允许抗拉强度比 表2规定降低40N/mm2。 5.4.1.2 钢板和钢带厚度大于20mm时,厚度每增加1mm伸长率允许降低0.25%(绝对值),厚度 ≤32mm的总降低值应不大于2%(绝对值),厚度>32mm的总降低值应不大于3%(绝对值)。 5.4.2 经供需双方协议,厚度≥6mm的钢材可作20℃或-20℃低温冲击试验,10、15、20钢板的冲 击功应符合表4的规定,试验温度应在合同中注明。其他牌号的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由双方协议。 5.4.2.1 除表4列的温度外,可测定其他温度的V型冲击吸收能量,其值由双方协议。 5.4.2.2 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按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1个试样的单个值 比表4规定值低,但应不低于规定值的70%。 如果没有满足上述条件,可从同一抽样产品上再取3个试样进行试验,先后6个试样的平均值应不 GB/T 711-2008 低于规定值,允许有2个试样低于规定值,但其中低于规定值70%的试样只允许1个。 5.4.2.3 对厚度小于12mm 钢板的夏比(V 型缺口)冲击试验应采用辅助试样,厚度>8mm~ <12mm钢板辅助试样尺寸为7.5mm×10mm×55mm,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4规定值的75%,厚 度6mm~8mm 钢板辅助试样尺寸为5mm×10mm×55mm,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4规定值 的50%。 5.5 低倍 经供需双方协商,厚度大于10mm的钢板和钢带可进行低倍组织检查,钢板和钢带不应有肉眼可 见的缩孔、夹杂、裂纹和分层。供方能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用板坯代替钢板检查低倍组织。 5.6 脱碳层 经供需双方协议,35钢和含碳量更高的钢板和钢带,可进行脱碳层检验,总脱碳层深度每面应不大 于钢板和钢带实际厚度的2%。 5.7 超声波检验 经供需双方协议,钢板和钢带可进行超声检验,检测方法按GB/T 2970的规定,合格级别在合同中 注明。 5.8 表面质量 5.8.1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折叠、夹杂、结疤和压入氧化铁皮,钢板不允许有分层。 5.8.2 钢板和钢带不允许有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或铁锈及凹凸度不大于钢板和钢带厚 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及其他局部缺陷,且应保证钢板和钢带允许最小厚度。 5.8.3 钢板和钢带表面局部缺陷允许清理,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并应保证钢板和钢带允许最小厚度。 5.8.4 在钢带连续生产的过程中,局部的表面缺陷不易发现并去除,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 份不得超过每卷钢带总长度的6%。 5.8.5 厚度大于30mm的钢板和钢带允许火焰切边,但需热处理的钢板,必须在热处理前进行。 6 试验方法 每批钢板和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钢板和钢带的质量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7.2 钢板和钢带应成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