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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7262-2009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726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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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262-2009 299 GB/T 7262-2009 <=3 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7262-2009 (GB/T7262-2009)
中文名称 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equipment arrangement for highway communicat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M11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20; 33.020
字数估计 13,136
发布日期 2009-09-30
实施日期 2010-0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7262.1-1993; GB/T 7262.2-2001; GB/T 7262.3-2001
引用标准 GB/T 7611-2001; JT/T 703; YD 5007; YDN 061-1997; YDN 065-1997; YD/T 1099-2005; YD/T 5024-2005; YD/T 5076-2005; YD/T 5089-2005; YD/T 5095-2005; YD/T 5139-2005; ITU-T G.81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0号(总第150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通信网在规划、设计、组网时应遵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系统设备的基本配置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通信网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GB/T 7262-2009: 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 GB/T 7262-2009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equipment arrangement for highway communic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262-2009 代替GB/T 7262.1-1993,GB/T 7262.2-2001,GB/T 7262.3-2001 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通信网在规划、设计、组网时应遵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系统设备的基本配置 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通信网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1 公路通信网的分级 4.1.1 公路通信网分为以下三级: a) 一级通信网:设置国家级公路通信网中心,连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通信网; b) 二级通信网:设置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路通信网中心,连接各地(市)或路段公路通信网; c) 三级通信网:设置地(市)或路段公路分中心,连接各管理、服务部门、收费站的公路通信网。 4.1.2 公路枢纽、运输企业等业务单位通信网应纳入二级或三级公路通信网管理。 4.2 公路通信网组成及业务种类 4.2.1 公路通信网从逻辑功能上由业务网、传送网和支撑网组成。 4.2.2 公路通信网传送网目前主要有PDH、SDH/SONET、OTN等类型;支撑网包括网管网、信令网 和同步网。 4.2.3 公路通信网业务种类包括语音、图像和数据: a) 语音业务主要包括业务电话、指令电话、对讲电话、紧急电话等业务,包括G3类传真; b) 图像业务主要包括用于高等级公路营运管理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的静态图像或动态图像,也 包括公路路政、运输、稽查、建设管理及救援等所需的其他图像信息,分为数字型图像及模拟型 图像; c) 数据业务包括公路营运管理监控系统、收费系统数据和政务信息、安全信息等管理数据。 4.3 公路通信网的资源配置原则 4.3.1 公路通信网在规划、设计时应对所辖地区公众通信网的能力,公路通信的需求进行综合考虑,以 确定通信方式及其规模。 4.3.2 公路通信网在新建、改建时,应根据现有基础设施及信道资源进行系统配置,应为地区、省级和 国家级通信网络平台资源整合利用设计必要的备份、预留,在网络结构方面设计必要的延伸和迂回 路由。 4.3.3 各级通信网在规划、设计时除常规通信网络及设备外,应充分考虑对应急通信系统的需求和 配置。 4.3.4 新建、改建高等级公路应同步建设通信管道,并将管网作为公路通信网的一项重要资源。公路 通信网管道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应为各级公路通信网互通互联考虑必要的容量预留和路由延伸。 5 组网技术要求 5.1 网络结构和组网原则 5.1.1 网络结构 5.1.1.1 公路通信网由公路干线通信网、本地通信网和接入网组成。 5.1.1.2 公路干线通信网由依托高等级公路建设的省际长途通信网、省内长途通信网组成。 5.1.1.3 本地通信网由地市区域通信网或路段通信网组成。 5.1.1.4 公路通信接入网用于在各级业务节点和用户终端之间建立通信连接。 5.1.2 组网原则 5.1.2.1 公路通信网各级传输节点之间的传输线路应使用光纤,采用数字通信技术组网;传输节点和 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线路可以使用光纤或电缆,采用数字或模拟信号方式。 5.1.2.2 公路通信网与公众网之间应有汇接接口。 5.1.2.3 公路通信网与水运通信网之间应有汇接接口。 5.1.3 应急通信系统 5.1.3.1 公路应急通信系统依托于全国交通应急通信信息平台建设,公路应急通信设施应与全国交通 应急通信信息平台并网建设。 5.1.3.2 公路应急通信系统由公路应急通信指挥平台和公路现场应急通信移动指挥平台组成,采用星 形网或网形网组网。 5.1.3.3 公路移动应急通信设施与公路通信网之间、与公众通信网之间、与国家应急通信网之间均应 建立业务连接。 5.2 光纤数字传输系统 5.2.1 总体要求 公路通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宜优先采用同步数字体系(SDH)组网,业务量小的本地网也可采用 准同步数字体系(PDH)组网。 SDH传输网宜采用核心层、接入层分层的结构进行建设。由核心层构建一级通信网或二级通信网 干线传输系统,依托高等级公路干线沿线组成省际干线传输系统和省内干线传输系统环形网或格形网 结构,其参考配置如图1所示。 由接入层SDH传输网构建三级通信网,一般分区域,依据业务的归属性进行建设,选用环形网和 树形网结构。 5.2.2 SDH光缆线路 5.2.2.1 工作标称波长与光纤要求如下: a) 工作标称波长:1310nm,使用G.652光纤; b) 工作标称波长:1550nm,使用G.652、G.653、G.655光纤。 5.2.2.2 光源类型包括: a) 激光器:多纵模激光器(MLM),单纵模激光器(SLM); b) 发光二极管。 5.2.3 比特率 SDH信号由一个或多个不同阶的同步传送模块(STM-N)信号组成,其中 N为正整数。高阶模 块(STM-N)信号的比特率是基本模块STM-1信号速率的N倍。本标准中N只取正整数1、4、16、64。 同步数字体系的比特率见表2。 5.2.4 传输性能指标 长途干线SDH数字传输系统误码性能、抖动和漂移性能应符合YD/T 5095-2005第8章规定的 要求;本地接入层SDH数字传输系统误码性能、抖动和漂移性能应符合YD/T 5024-2005第12章的 要求。 5.2.5 网管系统 应符合YD/T 5095-2005第4章的要求。 5.3 交换系统 5.3.1 网路结构 公路通信网交换系统按照三级交换的网路结构组织,第一、二级为长途交换网,第三级为本地交换 网。公路一级通信网设置一至二处一级长途交换中心,公路二级通信网内按地域设置一处二级长途交 换中心,公路三级通信网在本地设置交换局。 各三级通信网交换局与所属二级通信网交换中心之间应建立高效直达路由,各二级通信网交换中 心与一级通信网交换中心之间以及一级通信网交换中心之间应建立高效直达路由。相邻三级通信网交 换局或话务量较大的交换局之间应建立高效直达路由,相邻二级通信网交换中心或话务量较大的二级 交换中心之间应建立高效直达路由。 各级交换中心或交换局应就近接入一个公用的本地电话网,与公用网互通时,应符合公用网统一的 传输质量指标、信号方式、编号计划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接入公用网时的中继电路数量应根据系 统设计的话务量大小和YD/T 5076-2005的10.0.6规定中相关的呼损指标通过计算加以确定。 5.3.2 信令方式 各级长途交换中心及交换局间的信令采用中国No.7信令方式;各级交换中心或交换局与本地公 用电话网间的信令符合当地电信网信令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5.3.3 传输指标 应符合YD/T 5076-2005第8章的要求。 5.4 接入网系统 应符合YD/T 5139-2005第5章的要求。 5.5 紧急电话系统 应符合JT/T 703的要求。 5.6 数字同步网同步要求 5.6.1 同步方式 公路通信数字同步网采用混合同步方式,网内采用主从同步方式,公路通信网与公众通信网的同步 采用准同步方式,其定时要求应符合ITU-TG.811的规定。 5.6.2 公路通信同步网的分级 公路通信数字同步网分为三级,即1级节点、2级节点和3级节点。其等级结构如图2所示。 5.6.3 节点时钟等级 公路通信数字同步网的分级,其节点时钟等级可分为:1级基准时钟;2级节点时钟和3级节点 时钟。 5.6.4 时钟设置 同步网1级节点采用1级基准时钟,2级节点采用2级节点时钟,3级节点采用3级节点时钟。时 钟设置以及与同步网分级和时钟等级的关系见表3。 5.6.5 同步网接口及其基本要求 应符合YD/T 5089-2005中3.6的要求。 5.6.6 性能指标 应符合YD/T 5089-2005附录A的要求。 5.6.7 同步链路 5.6.7.1 在网中的同步链路应具有一个主用同步链路和至少一个备用同步链路。 5.6.7.2 同步信息优先通过SDH传输系统传输,也可以通过PDH系统传输,或使用专线、电话通信 站局间的信息传输链路传递。 5.6.7.3 同步基准传送符合YD/T 5089-2005中3.4的要求。 5.6.8 时钟的可靠性 5.6.8.1 设备累计停机时间每年应不大于1min,设备应能连续地、稳定地提供定时信号,设备的主要 功能,如定时输入、时钟功能和定时输出功能应有冗余配置,设备卡板在运行时可带电插拔。 5.6.8.2 当1级基准时钟的主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自动倒换到备用基准时钟。 5.6.8.3 当收不到基准时钟时,2级节点时钟和3级节点时钟应自动转入保持工作状态。 5.7 接口 5.7.1 电接口参数 以下数字信号比特率电接口的参数应符合GB/T 7611-2001的规定: GB/T 7262-2009 a) 64kbit/s接口(E0); b) 2048kbit/s接口(E12),含2048kbit/s接口基本帧特性,以及其基本帧格式派生出的 狀×64kbit/s(2<狀≤30)接口; c) 8448kbit/s接口(E22),含8448kbit/s基本帧特性; d) 34368kbit/s接口(E31); e) 139264kbit/s接口(E4); f) 155520kbit/sSTM-1e接口(ES1)。 5.7.2 光接口参数 STM-1、STM-4、STM-16和STM-64光接口的参数应符合YD/T 5095-2005中表B.1~表B.9 的要求。 5.7.3 光接口分类 5.7.3.1 按照应用场合不同,公路通信系统光接口划分为两类: a) 短距离通信光接口; b) 长距离通信光接口。 5.7.3.2 短距离通信光接口应用分类代码见表4。 5.7.3.3 长距离通信光接口应用分类代码见表5。 5.7.4 以太网接口 应符合YD/T 1099-2005第5章的要求。 5.7.5 音频接口 5.7.5.1 带宽:300Hz~3400Hz。 5.7.5.2 输入、输出阻抗:600Ω。 5.7.5.3 转接功率电平见表6。 5.7.6 交换设备接口 应符合YDN065-1997第10章的要求。 5.7.7 接入网接口 应符合YDN061-1997第4章的要求。 5.8 通信管道 通信管道技术要求应符合YD5007的规定。 省际高等级公路在省界应为省际公路通信联网至少预留一孔内径90mm 以上或二孔内径 32mm 以上管孔容量。先期建设的通信管道应延伸至省界处并预留人手孔,后期建设的通信管道接 入该人手孔中。 5.9 应急通信设施 公路应急通信设施可提供四种通信方式:移动卫星系统、甚小口径地球站(VSAT)系统、公用移动 或固定电话和对讲机。 公路应急通信设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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